你讀過很多書,但後來大部分都忘記了,那你覺得閱讀的意義是什麼呢?

碼知趣


作為一個二十一世紀的青年,我們生活在一個知識爆炸的時代,為了讓自己更好的提升,讀書是一個捷徑,可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讀的書很容易忘記,因此社會上有著“讀書無論用”,初想,確實如此,但更深度思考,這其實是個謬論,是不願進步的人自欺欺人的手段。


讀書能為我們節省時間。

讀書能學到知識,有些知識雖然平時看上去沒用,但在關鍵時能幫大忙,能使人生少走很多彎路。雖然會遺忘,但如果重新學習,我們能比沒學的人更快掌握。

讀書能讓人內心寧靜

現在社會的節奏很快,有些人一天到晚瞎忙,每天說自己累成什麼樣,但內心還是空虛,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不良嗜好,比如抽菸、喝酒來填充自己的寂寞,殊不知借酒澆愁愁更愁,這是一個人內心空虛的表現。可如果是一個愛讀書的人,他就沒這個煩惱,當一個人把自己的心溶入知識的海洋,他就做到寧靜致遠。

讀書能讓人更加進步

一個愛讀書的人,會認識許多的趣的靈魂,從中觸類旁通,摸索出一條適合自己的路,這世上本來沒有路,走得人多了,就成了路。前人為我們探索出許許多多的捷徑,要走得更遠,最好的方法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要站在巨人的肩膀,,最好的方式是向巨人學習,學習有很多方法,一個比較優秀的方法是通過書本瞭解前人的優秀和不足,避免重蹈前人的覆轍,繼承和發揚前人的優秀品質,雖然很多學到的東西會忘記,但通過閱讀,我們的頭腦會慢慢充實。


朋友,讀書能讓我們有更好的人生,這是閱讀的重要意義,不要害怕遺忘,當你讀了相當多的書時,量變就會引起質變,你就會有更好的人生。


胡謅文學


早在遙遠的古希臘時代,讀書也並非什麼靠譜和體面的事。“讀書無用論”不是現在才流行的。

柏拉圖是歷史上一言九鼎的人物。就這麼一位讀書界宗師大佬,卻一生對閱讀疑慮重重。《菲德羅篇》中,他陰陽怪調地講了一個古埃及故事:發明文字的神修斯得意地和埃及法老薩姆斯說,讀書能讓埃及人博聞強識,更加聰明。法老斥責他說,“多才多藝的修斯呀,你可能搞反了。讀書只會讓人們依賴寫下來的東西,依賴外在符號的提醒,不再去思考和記憶。他們這些人,藉助文字的幫助,表面上無師自通知道許多事情,實際上一無所知。他們心是裝滿了,但裝的不是智慧,而是智慧的贗品”。

也就是說,早在2500年前,柏拉圖老師就已經向所有人質問:讀書再多,不過是件華麗的衣飾,終究都要拱手還人,閱讀的意義到底在哪裡?我們為什麼還要讀書?


在我看來,答案其實挺簡單的:讀書也許並不能增長智慧,但它依然是我們解鎖所有世界、認識真理的唯一途徑。柏拉圖能提出”讀書無用論”,不還是他在狄奧尼索斯學校廣泛閱讀給他帶來的反省意識。

的確,必須得承認,人類的大腦最初根本不是用來閱讀的,我們的每一次閱讀都是在遺忘中行進。法國神經學家迪昂那本有名的《腦的閱讀:破解人類閱讀之謎》早已為我們搞清楚了這一點:人類進化史200多萬年,而文字出現不足5千年,大腦能夠閱讀,其實只是“借用”了部分神經迴路。我們的視覺系統在吸收文字信息時天生存在缺陷,你看到的每一頁紙表面上很清晰,當你認真閱讀時你總以為已經完全理解了其中的含義,但這絕對是一種錯覺——因為你真正讀到的單詞只有全文的20%。

我們似乎也明白,經驗比純粹的“文字語林”的旅行更能讓人增長智慧——這是我們的前輩反覆苦口婆心告訴我們的。但是,這怎麼可能呢?我們每個人,生活範圍、社會見聞、眼界所及,終究都是有限,沒有通過書籍得來的“人類全體的經驗”的幫助,我們所看到的、感受的“現象世界”往往只是腦海中一掠而過的模糊而混沌的迴音。我們經歷再多,多數時候增加的只是我們的獵奇心理,和避免重蹈覆轍的經驗教訓。

只有閱讀,才有可能讓人類共同體從野蠻的深淵上升到文明的地面,讓每一個個體生命免除腹中空空所帶來的天涯淪落之感,並且在孜孜不倦的探尋中找到或不斷接近真理,體味到人性的深廣,讓精神世界深邃而豐富。最起碼,像馬修•阿諾德感慨的,唯有閱讀,才是免除“愚民症”最好的藥品。

對我而言,閱讀最迷人之處在於,或是最吸引我的,是向未知認知一次次的發起挑戰。也許,我們該執迷的,正是這個過程。結果?並不重要。至於像拉伯雷說的“遺忘的迫害”,無為而無畏,無味而無謂,管他呢?


還有,閱讀即便是與遺忘如影隨形的,但是隻有它,能給我們帶來最深沉和含蓄不盡的愉悅感覺。


讀書這件事,說穿了也就那麼一回事,真的不用大驚小怪,把它太當一回事。但是,我們每一個深夜燈下的閱讀,往往都會讓我們明白,原來知識的世界如此可愛,原來書籍與我們的心靈性命聯繫如此緊密!

大多時候,我們閱讀,不是因為裡面有“黃金屋”,有“顏如玉”,有彩票號碼,有什麼“偉大價值”,或是體現了什麼“人類精神”,或是有其它類似理由。僅僅只是因為,這些書籍能夠給我們帶來快樂。

有無數的時候,夜已經深了,你就慵懶地躺在那兒,此刻窗簾的黑暗已將外間浩瀚無形的宇宙消隱去。燈盞灑下橘光,柔和照耀,你一頁一頁地翻閱這些書籍,可以瞬息穿越,回到一個純真的、智慧的和希望並存的時光。你我在生活中,有這種感覺的時候不多。

這是一種讓人難以抗拒的滋味。你甚至有時不必去真的讀書,僅僅是擁擠房子中,那挺立書架散發出來的的木頭味,和包書皮革的麝香味,就足以讓你感到安恬、令你產生最善良的睡意。輕撫書脊,細嗅書頁,靜待睡神降臨,對有些人來說,就可以是完美的書齋夜晚。

就我自己來說,生命已經快到中年,對於這個世界和人生存在之義也忙忙碌碌尋找了半生。但是,直到今天,我得告白,我還是沒有找到比讀書更覺快樂、更有意義的人事了——當然,體己的好姑娘,還有飢腸轆轆的半夜端來的一碗牛肉麵除外。

所以,我覺得,讀書的意義,就隱藏在這些細節之中。其它理由還有太多,但著實已經夠了。就我自己而論,閱讀沒有讓我更聰明,甚至只會使得我更加落魄,更加不合時宜,但我會永遠忠實於閱讀之業。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書絕。不然,江湖寥落爾安歸?

2018,9,17,晚閒扯

感謝大佬們賜閱。會勉力每天都寫三兩篇隨感。歡迎關注、點贊、留言批評——雖然我是不會改的

劉愚愚


關於讀書,我上大學的時候一年讀了不低於200本書,到現在過去兩年多,自然也忘記了不少。因此,對這個問題我還是蠻有發言權的。


我大概分3個層面來回答。


1.讀書可以經歷100種人生,不讀書的人只能苟且一次


我很害怕有人因為“讀完總忘記”這個理由,就錯過了讀書,那是很可惜的。但是也可以理解,畢竟人人都想著“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如果我今天花了時間讀書,但是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那豈不是“吃虧”了?


這種過於聰明的想法,往往會狹隘到一些人的長期進步。


舉一個我自己的例子。


大概是大二的時候,上了一所省內的二流本科,一個不知所云的專業。所以天天除了逃課打遊戲,就是逃課打籃球。後來,因為長期表現不佳,順理成章地被當時的女朋友優化掉。

心態崩了。


痛徹反思之後開始想:“既然你那麼喜歡讀書,那我只要比你讀得多,不就能把你追回來了?”


邏輯非常自洽。


從那之後,我就開啟了泡館模式。但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不知道讀什麼。


可能有太多本意想讀一會書的人,都會因為這個問題放棄掉吧。我那時候痛定思痛,已經下定決心了肯定不能折在這裡吧。


碰巧又看到一句網上的雞湯說:“沒讀過四大名著,好意思說自己大學畢業了?”


所以,第一站就開啟四大名著。大概花了整整三週的時間,把4部很多本四大名著一字不差的看完了。


至於有沒有看懂,那是後話。事實證明,直到後來我遇到了周汝昌老師解讀的《紅樓小講》才發現當初看四大名著就是走馬觀花。


但是沒關係,絲毫不影響我對閱讀的興趣培養以及對四大名著區別於普通人的認識。


賈寶玉和秦鍾,襲人和娟哥,王熙鳳和秦可卿,還有英蓮和甄寶玉...

玉麒麟盧俊義,及時雨宋江,花和尚魯智深,還有一些中二的劇情,為什麼整部水滸在前半部分打遼國的時候一將未折,到內戰方臘的時候每一回都要死幾個....
還有大家都熟悉的三國和西遊,其實在原著裡都有另一番味道再到後來的《名人傳》《變色龍》等世界名著系列,還有《三體》《北京摺疊》這樣的科幻系列,甚至還有湯一介老師的《中西方哲學講壇》系列。印象最深的是一個晚上,那時候已經在圖書館呆了兩天兩夜,啃著麵包一口氣把三部三體看完了,走出門的時候大概是晚上九點多,抬頭一看夜色極深,有幾顆碩大的星星★在閃爍,“難道那就是三體星人發出的信號?”


毫無疑問,不讀書的話,是永遠體悟不了這種精神上的馥郁和滿足的。


哪怕現在,我已經把大學那段時間讀的所有書通通忘得一乾二淨,但是不會影響我在精神世界的滿足體驗。


更何況,全部忘掉也是有難度的,只要還保留有在閱讀中,切記體察到的其他生命的一絲絲精神韌性,帶給你自己的將會是一輩子的愉悅和滿足。


因為這時候,你已經過了另一輩子,那些不閱讀的人永遠得不到的一輩子。


2.閱讀帶來的隱形資產


既然是在談閱讀的意義,那具象於一個更容易理解的視角,就是閱讀能給人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好叭,如果我還和其他人那樣說,氣質,談吐,思想等等。


當然,當你讀的書多了,它會給你這些,但是你不可以抱著這樣的心來面對閱讀,你最珍惜的,你最重視的,還是應該是,應該是你在閱讀中獲得的感動,或者澎湃於胸腔之中的熱情,或者一種流連於唇齒之間的美感,或者一種心靈的平靜,一種忘我,或者跨越時間空間,與作者或書中主人公的心靈相通、相知相惜的感覺。


這才是閱讀帶給你的最寶貴且不可替代的隱形資產。


但是,我們都承認這是個偏物質和浮躁的社會嘛,肯定會有人說,讀再多書有啥用哇,還不是要給人打工,還不是窮,甚至還會像前些時間上海那個很火的流浪大師沈魏那樣撿垃圾呢。


可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梁文道老師層評價說:

沈魏先生其實就是一個讀書人,他喜歡讀書,而且依據他所讀到的內容形成了一套對於生活和世界的想法,並且依據這樣的想法忠實地活著。我是很尊敬這樣的態度的。


看吧,沈魏先生是可以被梁文道這種大師尊敬的。哪怕他是在撿垃圾。這便是閱讀帶給人的隱形資產,受益終身不焦慮。


讀書不會讓你立刻成為有錢人,但會讓你內心富足充盈。


這是我喜歡會讀書人的人的理由。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否也和我有同樣的感受,但是我知道一個視真相和更好的世界為價值方向的人,一定帶有某種令人心神嚮往的氣質,能壓制戾氣,護養慧根,成為一個謙謙君子。


3.讀書之後總忘記怎麼辦?


聊到最後,我們總還是要正面回答一下“讀書總忘記”這個問題的。


在我看來,讀書總忘記,一個最大的原因是,沒有找到自己感興趣的那本書。


我曾經在餘華老師的微博下看到一個網友這麼評論,說:“我最不喜歡看書了,但是我看餘華老師的《活著》不知不覺就看完了,而且過了很久印象都非常深。”


我相信,沒有不愛看書的人,只是你暫時沒有找到自己感興趣的那一本而已。


正如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多麗絲·萊辛給青年人的閱讀建議:


閱讀的有效方法只有一種,那就是在圖書館和書店裡瀏覽,選擇你喜歡的書,只讀你喜歡的書,厭倦時就丟開,拖沓的章節就跳過去,千萬別因你覺得必要才去讀,或者把閱讀當做一種時尚或潮流。記住,你二十或三十歲時感到厭倦的書,到了四十或五十歲時,會向你敞開知識的大門,反之亦然。不適合你閱讀的時候就別讀。


因此, 第一個建議就是挑自己喜歡的感興趣的體裁去閱讀,文學,科幻,致用,散文等等,都可以。只要是你喜歡的。


第二個建議可能更簡單,就是圍繞你現有的知識體系,在現在的基礎上適當延展。


就是說你現在讀的一些內容,都是你腦海中已經有的一部分內容體系,讀進來的新的內容只是在做縫縫補補的工作。因為人腦對全新的東西的確比較難以接受,但如果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做鏈接擴展,基本就不用擔心“總忘記”這個問題了。


最後一個建議,可能聽起來更無厘頭,但親測有效。就是:重複。


對於像我這種喜歡“衝量看書”的人,必須要有另一個習慣,就是制定一個每年必讀書單,這份書單必須是上一年自己讀過的書。


對於喜歡的書,反覆咂摸,深入理解,然後通過時時刻刻的刻意輸出(寫作、分享、演講)等方式,做到進一步的鞏固複習,也是對抗遺忘和內化的一個過程。


很多時候,我們讀書從來得不到一個確定的答案,那是賣藥,不是讀書。


我們讀書多的是一個看問題,理解世界的視角,然後讓自己多了一些機會。


我一直認為,有看書習慣,而且會看書的人是了不起的。


因為閱讀是一種複雜的活動,它需要你既虔誠又挑剔,既信任又懷疑,而且它要求你像一攤水一樣,一旦有新的水滴,馬上就自然融入,彷彿從來沒有這顆水滴一樣。


這就是我理解的,閱讀之與人的意義。


謝謝。


Cc木子更


在大學剛畢業,又窮又忙又迷茫的日子裡,讀書陪我度過了最艱難的時光。

那時候,每天上班,事情大大小小,時間滿滿當當,我焦躁,又覺得來不及思考。下了班,一個人坐著公交車穿過這個城市的萬家燈火,疲憊又孤獨。

壓力山大,工資微薄,我應付不了眼前的苟且,更不敢妄談詩和遠方,唯有讀書能使我真正快樂。

我如飢似渴地閱讀。精神好,就啃專業書和英語書,精神不好,就用小說散文緩解壓力。一杯清茶,一盞明燈,一本書,一支筆,心靜下來,疲憊漸漸消除,初入職場受的委屈,也在讀書時光裡悄悄化解。

那時候,書本好像變成了一個小小世界,遮蔽我,包裹我,溫暖我,讓我得到充足的休息之後,再去面對外部世界的風風雨雨。

後來我漸漸找到了自己的節奏,持續不斷地閱讀和思考也讓我的工作有了持續成長的力量。

回想那段日子,作為一個二十出頭的姑娘,讀書是我疲憊生活裡的英雄夢想。

大學裡,曾有一位被大家譽為女神的老師。

接觸之前,只遠遠看到她的妝容精緻,氣質溫婉。選了她的課之後,我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對她讚不絕口。

老師教的是人際溝通心理學。每堂課,她會早早來到教室,對每一個走進教室的同學微笑著點頭打招呼。厲害的是,全班百十號人,她竟能一一叫出名字。

課間,她會走下講臺跟我們聊天。我們也漸漸瞭解,她的教學科研任務其實十分繁重。難能可貴的是,她的一雙兒女,懂事可愛;而她氣宇軒昂又儒雅可親的丈夫,將她視若珍寶。

曾開玩笑地問她:“老師,給個人生建議唄?”

她笑笑:“你們能不能做到,從現在起,每天讀書,堅持十年?”

我們覺得老師給的答案未免太“官方”,面面相覷。

她看出了我們的疑惑,娓娓道來:“三十幾年了,每天我都五點半起床,讀兩小時工作以外的書籍。

如果我只做論文搞科研,那我作為一個女人,溫柔的部分,可能早就被掏空了。等你們工作,嫁人,跌入鉛華歲月中,你們才會懂,在日常生活之外,一個人還要有足夠強大的內心世界,才能不被世俗吞沒。”

我看著老師,她整個人透出一股超越外貌本身的從容優雅,時光在她臉上好像凍住了一樣。現在回想起來,原來這就是所謂的腹有詩書氣自華。

當一個女人真正走進長路漫漫的人生中,讀書成為她對抗歲月流逝的最好方式。

關於讀書,楊瀾說過一句很得我心的話。

“有人會問,女孩子上那麼久的學、讀那麼多的書,最終不還是要回一座平凡的城,打一份平凡的工,嫁作人婦,洗衣煮飯,相夫教子,何苦折騰?

我想,我們的堅持是為了,就算最終跌入繁瑣,洗盡鉛華,同樣的工作,卻有不一樣的心境,同樣的家庭,卻有不一樣的情調,同樣的後代,卻有不一樣的素養。”

有一句話也說,一個人,要拿9分去生活,還有一分,他得自己留著。這樣,才能在外部世界的風雨中,始終保留一分支持自我的力量。

我們讀書,我們思考,就是為了好好滋養這屬於內部世界的一畝三分地啊。

信息時代,讀書也許已經不是立竿見影解決問題的最優選擇,卻永遠能在不動聲色之間,成為我們的財富。

你讀過的書裡,藏著你的福氣。


十點讀書


曾有一次,農民出身的老爸看我滿牆的書,問我,這些書你都讀了嗎?我說差不多,但我真的怕他抽出某一本書問我,這本書講的是什麼?原因當然是,很多書已經忘記了寫的是什麼。

還有一次,在書架上翻出一本陌生的書,好像不錯,看起來真的很好,又好像似曾相識,但真的沒什麼印象了,看著看著,就發現了自己寫的批註,原來是讀過的。

想想真的挺可怕的,真的忘記了,居然什麼都不記得了,但再想,也就釋然了,年齡漸長,記性本不如從前,怎麼可能都記得。

想想人生如此,什麼都記得也是挺可怕的事兒。

忘記是一種自然,沒有誰能夠避免。

讀過了忘記了,讀了還有用嗎?這個問題也曾經有人問過我,我沒猶豫,當然有用。

想想讀過的書,有多少能真真切切的記住呢?

少時,讀書真的能記得很多,有時候與人交談甚至能拿出來,調調書袋,誰誰誰說過什麼樣的話,賣弄一番。如今沒有那個心氣和虛榮,但還是能講出那樣的話,那樣的道理,那樣的情感,這就是忘掉後留下來的東西吧。都在心裡了。

說到這裡,想起三毛的話,許多時候,自己可能以為許多看過的書籍都成過眼煙雲,不復記憶,其實它們仍是潛在氣質裡、在談吐上、在胸襟的無涯,當然也可能顯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得,又調了個書袋子,想來她說的也是這個道理。

讀書,不是為了記住,讀書是為了找到自己,那個新的自己。這就是讀書的意義吧。


啟智


上初中那會,總是羨慕那些讀了很多書的人,作文比別人寫的快,而且還寫得好。

到頭追過來去問人家。

人家很簡單一句話:讀的課外書多。

我就疑惑了,於是自己東拼西湊,終於湊到些課外書,面前一摞子書,開始認真閱讀,每天下課的10分鐘都是閱讀時間。

很快,好多本書,讀完了,急忙拿起紙幣來一騙作文,寫的還不如以前,很多字數是湊出來的。

我又過去問,不對啊,我也讀了點書,可還是寫不好,怎麼回事。

人家默默一句話:其實我讀了快四五年了。

我一聽,懵了,四五年,再看看自己幾周的讀書量,活該被人說的啞口無言,你連怎麼回答都不知道。

有人,讀書只是為了寫作提高。

是為了寫作而閱讀,對作者的立意考慮到的很少,大多還是在結構,劇情,發展脈絡有較深的研究。

這也不失為一種好的讀書方法,最起碼還在思考。

這種讀書,多多少少還能記得住一點內容。

有人,讀書只是為了讀書。

這類人更多的是在乎數量,

可以每天發發圈,自己讀的書,某個APP有人甚至幾千小時的看書時間,有人看了驚歎,怎麼做到的,能記得住嗎?

答案是:記不住(除非你是閱讀高手)

讀很多書,仍然記不住,還是自己的錯,整本書讀下來,沒有自己的獨立性思考,沒有自己的筆記,沒有自己的標籤,沒有自己的一套讀書方法論,顯然不可能記住。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有自己的一套讀書方法論。

不要盲目和漫無目的。


艾卜伯克


還記得中學時候,老師讓我們去看了一部名著《哈姆雷特》,有這樣麼一句話,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人讀書,得出的理解都是不一樣的,而在未來的很多年,我們都會慢慢忘記一些印象淺薄的內容。那麼,我們閱讀的意義在什麼地方?

忘掉的是改變不了你的,沒忘掉的才是影響你的

說個我自己的經歷。高中時期,我酷愛三毛,於是就去了三毛書籍的全套。憑我現在的記憶,三毛的書多是記述她的人生故事,用語非常樸實。可是說到印象深刻的事,我也記不很清了。我記得的只有三毛在《夢裡花落知多少》中,有一段對配偶荷西的懷念:我記得那一天,廚房裡有油鍋的聲音,我事後知道母親發著抖撐著用一個小平底鍋在一次一次的炒蛋炒飯,給我的婆婆和荷西的哥哥姐姐們開飯,而那些家屬,哭號一陣,吃一陣,然後趕著上街去搶購了一些島上免稅的菸酒和手錶、相機,匆匆忙忙的登機而去,包括做母親的,都沒有忘記買了新表才走。

這是三毛對於荷西親人們的諷刺,我印象特別深刻。雖然忘了很多三毛記述的事情,但是我記得她對荷西的愛,並且在我眼中三毛更加偏向是一個“無情”的人,對於那些無太相關的人,自己不在乎的人,她是連寒暄都懶得。有人說,那你這有什麼用?

高中之前,我有很多朋友,但是過於表面。看了三毛對待朋友的隨意,任性,後來我也開始這樣。雖然和她一樣,時而孤獨。但是我很開心,朋友雖少但是很真心。而對待那些,偏於表面的朋友,也就懶得繼續“廢力”去維持。有人說,我不想這樣,但是我想說,我很開心。

相識在一本書,去喜歡他一輩子

我沒有看過《明朝那些事》,但是我看過關於清朝的一本書——《挑燈看清朝》,在裡面我是第一次接觸到了倉央嘉措這個人。是的,整本書我只記住了他。但是就是因為通過那本書,我才要忍不住想去了解關於他的更多。在後來的瞭解中,我開始讀了他的情詩,最喜歡的莫過於“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

有時候,在一本書中你會發現一個人,他會哪麼吸引你,讓你更去了解他。

磨性,養情

閱讀最大的用處,就是磨性子,養情操。文化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它往往在不知不覺中,就開始改變了你。我們閱讀不止是做一個文化人,但是我們要做一個有思想的人。而思想的來源,不就是從你所見所得中形成麼?

有時候,閱讀的內容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你在閱讀中積澱了自己的價值認知。這是跟隨你的,不是你相忘就能夠忘記了的。


總有話說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閱讀的習慣開始發生著變化,閱讀習慣從紙質書開始過渡到電子書,可一直以來,我還是離開不了紙質書,總覺得看手機、看kindle什麼的,都不如捧著一本書靜靜看來得舒服。

用電子設備看書,那畫風怎麼都不和諧,或許看著看著一條微信彈出來,就打擾了剛剛醞釀好的意境,即便像我這樣微信甚至不開提示聲的孩子,都不願讓任何外來聲音擾了我讀書的美意。

去到每個城市一定要逛一逛書店是我這麼多年來的習慣,“24小時不打烊”的1200書店、“大地上的異鄉者、文青們的聚集地”之先鋒書店、“定是常住,便成方所”的方所書店都是我愛去的書店,唯有誠品書店,是我心嚮往之,萌生想要對它瞭解多一些更多一些的想法,先後去了香港誠品、蘇州誠品和臺灣誠品敦南店。

作為人文書店的始祖,誠品做到了難得的人見人愛,在誠品成立的前十年,這個品牌植入在臺灣的每一個角落裡,商場裡、學校旁、地鐵裡,甚至是醫院裡,也是那十年,誠品頂著連續十年沒有盈利的壓力,堅持到了現在,而且還堅持得很好,初心不改,這或許就是它與別的書店不一樣的地方,也是這股溫暖又堅韌的魅力迷住了我,讓我一發不可收拾。

我最初接觸誠品也是因為書,那時我投入在文創事業中不可自拔,誠品在很短的時間裡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一直在尋找多元化的文化和創意書籍,很難想象,大多數朋友都向我建議誠品。

其中一位友人是鮑勃迪倫的發燒友,在誠品發現了偶像全套的黑膠唱片和自傳;另一位友人是一名專業電影從業人員,在誠品找到了他尋覓已久的有關影視架構的小眾書籍;也有神秘的作家朋友說竟然看到不少文學小眾經典,在各大網站從來都是無貨的英文原版。

是他們的推薦讓我開始對誠品充滿好奇,當時大陸的蘇州誠品在建設中,我開始通過書來了解誠品,瞭解誠品的創始人吳清友先生。

最動人的部分並不是吳清友先生的堅韌,反而是他爛漫的情懷。每一個品牌創始初期,創始人的情懷便構成了品牌的文化,我想,一定是這份爛漫,成全了誠品人的幸福感,也造就了誠品的美好模樣。

文化是什麼?我們很少會把它當作一個問題來思考。簡單來說,文化,就是人的生活。

人的生活?我們慢慢發現我們一直在追尋的,就是一種喜歡的生活,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結合,而誠品,用城市一角演繹著我們嚮往的生活。

關注每一個人,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誠品的展架是經過特別設計的,有一定角度的傾斜,是為了讓每一個人取放書籍的時候姿態姣好也舒適;陳列櫃的高度也是有要求的,儘量保證到那類書籍的受眾人群都能自行取放的高度。

曾有一位癌症病患者的女兒,她的父親已經保守治療兩年,在課堂上聽老師講到誠品,便抱有一線生機,希望能通過誠品書店找到尋覓已久的絕版書,或許能夠幫助到父親的狀況。於是她寫信給誠品,告知事情的原由,並提出自己的願望。

誠品顧客服務處有一個“三三三”的考核目標,在上班時間接到顧客的來信或是致電,需要在三十分鐘內處理,三個小時內回報給相關部門,三天內要結案。所以,誠品員工在收到那位女孩的來信後立刻致電給出版社,由於多年前的書,出版社也沒有這本書。

按理來說,這樣就可以反饋給顧客了。但是誠品員工不忍女孩失望,自發的用各種途徑尋找二手書,竟真的能夠找到,併購買了回來,贈送給了寫信的女孩。

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難,誠品人的幸福感感染了每一個需要誠品的人,不僅僅是一家書店,是我對它的最後詮釋。

而我們看書,也不僅僅是為了知識,它更多的是我們的精神食糧,我們把它融在骨子裡,如此而已,當我們需要什麼時,一定不是書,而是經過思考後的智慧。


鱺想生活


當初我選擇讀書只是想打發時間,有時覺得太無聊了,看下書裝下逼或多或少能有點收穫,因為我那時已經發現這麼一個規律:很多人都喜歡把錢存一段時間,然後待節假日時在拿出來花掉,我當時是沒什麼錢所以才去圖書館‘避難’的,每次朋友找我我都說在圖書館,一段時間後有朋友找我不打電話直接去圖書館,每個禮拜最少兩天在圖書館,還從圖書館借些書出來看,就這樣堅持了兩年,後來發現:裝逼的逼格也比以前高了,朋友卻少了好多,再後來才知道:其實讀書是一種寂寞,人也只有在寂寞的時候才能讀進書


鎮懸新


讀書這件事,在還在上學的時候,很流行讀書無用論,導致了很多人很早就出來到打工了。


到了社會上才發現,讀書少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現在很多人讀書,包括我自己,讀了之後,過上一段時間,就會以往書中的內容,但,大概的內容還是會記得一些。


所謂讀的越多忘記的也越多,所以很多人剛脆就不讀了,反正讀了也會忘記。


其實你書讀的多了,即使你記不主,給的人的感覺都會比一些不讀人的感覺要好,看上去就會有種很微妙的氣質。


讀的書雖然忘記了,但是你有沒有發現,當你說話,或者某做事情的時候,當你盡全力想要把某件事情做好的時候,你的腦袋裡,就會突然閃現出好像是在某本中,講過這個東西。


這就是讀書的好處。


現在網上流傳的很多故事,很多例子,都是來自於書本。


只是現在的人,很少有人讀書,所以就會覺得這個自媒體很厲害。


又或者,人家自媒體讀了很多書,出來做個分享,你都會覺得很厲害,有有道理,很有說服力。


當你讀書多了,你也能寫出一些東西,當看到別人的東西時,你就會去思考,而不是一味的盲目的相信。


謠言為什麼會被很多人瘋狂的轉載和相信,第一是信息不對稱,第二是書讀的不多,沒有過多的思考,所以謠言才會漫天飛。


讀的忘記了也要讀,雖然表面上是忘記了,你的潛意識裡還是有這些書的,你的文化底蘊也會蘊含在其中。


看《奇葩說》有一期,陳明和詹青雲的辯論,那是相當精彩絕倫。


所謂的神仙打架,就是那這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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