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短視頻已經成為移動視頻的主流之道

谷阿莫,一個臺灣的大叔,喜歡講故事,尤其喜歡通過簡單精闢幽默的語言,把數個小時的電影高度概括成幾分鐘的短片。

對比“二次創作”的平臺來說,“谷阿莫們”的存在,關鍵並不在於侵權,而在於是否帶來了“流量”。

在媒體報道谷阿莫事件時,反覆引用了一組觀點:

口誅筆伐式的道德批判背後,則是谷阿莫的“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給予票房的衝擊。

根據原告方之一的臺灣視頻網站 KKTV 的披露,他們去年買下了韓國電視劇《W兩個世界》的網絡播放權,但谷阿莫通過剪輯將其縮成 11 分鐘的解說短片。KKTV稱谷阿莫在沒有獲得事先授權的情況下,將電視劇重新剪輯解說,扭曲劇本原意,並通過YouTube、Facebook、微博等平臺公開傳播。

未来,短视频已经成为移动视频的主流之道

而事實上,此事件的最大辯論點在於“破梗”。

又水整合就指出,去年被谷阿莫“重製”解說的《Stand By Me 哆啦A夢》《哆啦A夢宇宙英雄記》《近距離戀愛》《腦漿炸裂少女》四部電影,不僅將電影劇情全部破梗,更形容得相當無聊,十分影響票房。

這成為了坐擁近千萬粉絲,單片播放動輒數百萬的谷阿莫的“原罪”,而至於“谷阿莫視頻中就有一些是電影仍在上映期間製作”“有下載線上盜版資源來進行製作”等問題,則變得更加關鍵。

關鍵點在於,如果是單純的圖文影評,這樣的“破梗”在網上比比皆是,對票房也同樣有影響,但並不會被目之一侵權;反之,在張震嶽眼中谷阿莫這種用“極盡諷刺的幽默”把電影講得一文不值的視頻版影評,儘管在影評的程度上並沒有多少理論價值,更多的是通俗易懂、適合大眾傳播,卻因為使用了影片素材,而形成了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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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影響力太過強悍,尤其是在 20 分鐘以內短視頻已經成為移動視頻的主流之時。

不如提出另一個設問:如果一個帶有影片素材的影評,能夠把手機屏幕前的受眾,變成電影銀幕前的觀眾呢?官方推出的預告片自然沒有版權問題,但更多來自民間的“二次創作”或許也不會成為被告。

此處必須分清楚兩個概念,“二度創作”與“二次創作”。

在文藝界,二度創作是一個非常正常的行為。編劇對小說文本進行改編,使之適用於影視劇,是“二度創作”;演員根據編劇的劇本,在演出時更深刻地進行理解和即興發揮,也是“二度創作”;對同樣經典的歌曲、影視劇進行翻唱和翻拍之時,在不改變基本風味的前提下,加入新的元素,使之別具一格,同樣也是“二度創作”。

其中,就有幾乎脫離原著主要借用其IP價值的《鬼吹燈?尋龍訣》的改編。當然,這類意義上的“二度創作”,大多獲得了來自原著者的授權或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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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創作”則不同,整體而言,版權方授權並不存在。而在動漫產業裡,它還有一個更響亮的名字——同人作品,即借用知名小說、漫畫、影視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性格設定進行“二次創作”,被稱為“同人作品”。

相比“二度創作”,“二次創作”有個比較鮮明的特徵,即傍大款,又或用當下時髦的網絡詞彙更為貼切——蹭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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