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通運政 強收“黑車”保護費 13人受審

疏通运政 强收“黑车”保护费 13人受审

疏通运政 强收“黑车”保护费 13人受审

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在地鐵出入口收取“黑車”司機保護費,不交就暴力毆打、損壞車胎,甚至有專人負責打點社會關係、疏通運政部門,半年多時間,以吳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敲詐了15萬餘元。昨日,13名被告人在未央區法院受審。

地鐵口收取黑車“管理費”

專人負責疏通運政

該案第一被告人吳某曾有多次犯罪前科,2008年11月因故意傷害罪被三原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2014年1月因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涇陽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未央區檢察院指控,2017年10月,吳某為謀取非法利益,糾集肖某等多人合謀,採取所謂參與經營、收取“管理費”等形式,非法介入西安至涇陽客運運營業務。自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5月,吳某、肖某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十餘人,逐漸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在西安市鳳城十路地鐵出入口處,多次收取“黑車”司機“管理費”。

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吳某作為首要分子,具有規則制定權、利益分配權,並以違法所得用於支持和維繫與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有關的開支。肖某、安某、王某(在逃)系重要成員,肖某負責打點社會關係、疏通運政部門,為吳某等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安某、王某負責統計管理違法所得。劉某等多人系一般成員。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劉某等多人受吳某指使,對西安至涇陽線“黑車”運營司機採取暴力或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壓制、敲詐,對交納“管理費”的司機,組織其進站載客,對不交的司機,採取暴力毆打、攔截車輛、阻撓載客、損壞車胎等方式,強迫其交納“管理費”。

2018年4月至5月,以吳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坐大成勢。其間,吳某吸納“黑車”司機張某、何某、陳某擔任小組長,對相關司機進行分組管理,負責收取和上交“管理費”並向吳某報告相關信息,對不交納費用的司機,由吳某指使呂某等人進行威脅恐嚇。

拒交保護費的司機

或被毆打或被扎輪胎

為謀取非法利益,該惡勢力團伙同時實施了多起違法行為。因阻攔一個司機在城市運動公園拉客,團伙成員與司機發生衝突,吳某安排多人“教訓”該司機。2018年2月,該司機駕車行至茯茶鎮附近,被團伙多人持械毆打。2018年3月,一名司機拒交“管理費”,吳某指使多人在城市運動公園地鐵D口對其拳打腳踢,致其面部鈍挫傷。此外,有多名司機不願交納保護費,車輛輪胎被扎破。

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控制和壟斷西安至涇陽客車營運,致使地鐵口違法行為氾濫,嚴重干擾正常運營秩序,嚴重危害社會。經查,5名被害人被迫分別向該惡勢力犯罪集團交納4000元至9900元不等“管理費”,其餘25名被害人也交納數額不等的“管理費”。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敲詐他人156900元。

檢察機關認為,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對經濟社會造成嚴重危害,對13名被告人均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其中被告人吳某作為首要分子應按照該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進行處罰,且吳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應撤銷緩刑,數罪併罰。

追訴漏犯4人

發出偵查建議90餘條

昨日,未央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庭審中,13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吳某當庭供述,他也曾跑黑車,“管理費”是肖某提出的,簽訂所謂的汽車服務合同,不交錢的就讓人扎輪胎等,收取的15萬餘元中有七八萬用來打點關係。

肖某則稱,向黑車司機收“管理費”是幾個人閒聊時有人提出來的。因自己開過出租車,認識一些人,就負責黑車被扣後往回要車。他稱,他通過“正規渠道”要過兩回,每次交1萬元,另外還通過一家公司負責人要過兩次車,對方怎麼要出來的他並不清楚,但他每月每車給對方交450元,他向司機收500元。庭審持續了6個小時,將擇日宣判。

另據華商報記者瞭解,在該案辦理過程中,未央區檢察院追訴漏犯4人,發出偵查建議90餘條。在打擊犯罪分子的同時,發現案件背後涉嫌違法犯罪線索3條,並移交相關部門進行核查,真正做到“破網打傘”“打財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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