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慨!全國悼念消防英雄 竟有網民出言侮辱!律師:最高可判刑

3月30日,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發生森林火災。27名森林消防隊員和3名地方幹部群眾犧不幸牲。正當各地群眾表達悼念之情時,竟有網民公然辱罵犧牲消防戰士與受災群眾。所幸法網恢恢,目前惡意中傷英雄的害群之馬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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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捲風等你”,等待你的是法律的審判!

“四川人作惡多端”、“去大涼山吃烤全人”……如此不堪的言論,發生在4月1日,火災發生後,一位網名為“龍捲風等你”的網友在網絡上公開辱罵犧牲的消防員和當地受災群眾,口無遮攔,肆無忌憚,出言不遜,影響極為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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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涼山州公安局網安支隊通報稱,這位辱罵涼山木裡火災犧牲人員網民已被找到。目前,違法人員尹某某已在福建泉州被抓獲。據@泉州網警巡查執法 消息,尹某某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對此,涼山網警同樣警示不法分子: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熱土一抔魂,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英雄已逝,豈容詆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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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侮辱英雄最高可判刑!

那麼,諸如尹某某這樣侮辱英雄的行為將會受到怎樣的制裁?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田甜指出,此次火災中犧牲的30位英雄烈士理應得到尊重,我們應向他們致敬、默哀。尹某某出言不遜,侮辱英雄,其言語不僅擾亂了公共秩序,同時也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侮辱救火英雄的違法人員理應受到法律制裁。

根據現行法律,違法人員因其不負責任的侮辱言論可能面臨15日的行政拘留,甚至涉嫌尋性滋事罪(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侮辱罪(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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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英雄?法律在行動

據悉,涼山州政府正在研究木裡“3.30”森林火災中犧牲人員申報評定為烈士的相關事宜,此次不幸犧牲的30名消防支隊官兵,已經通過相關渠道上報評定烈士。

201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實施。《英雄烈士保護法》中指出,“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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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2日,消防戰士謝勇在執行救火任務時不幸犧牲,隨後被公安機關批准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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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各方悲痛沉時,當天,網民王某在微信群內接連發布‘燒光炸平’、‘早死早好’的侮辱性言論,公然詆譭犧牲的消防戰士。5月13日,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然而,5月14日網民曾某仍然“頂風作案”,其不僅在微信群中公然侮辱謝勇烈士,而且發表了極端性言論,歪曲謝勇英勇犧牲的事實,並揚言稱,“別說拘留,坐牢我都不怕”。

5月15日,曾某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5月21日,當地檢察院決定對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6月12日,當地法院判處曾某於七日內在本市市級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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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全國首例網絡侮辱烈士被宣判的案件。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保障烈士權益,維護烈士尊嚴同樣是熱議的重點。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勞動模範祁春風指出,現在對侮辱烈士行為的懲罰力度仍然太小,只是在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他建議應加大對侮辱烈士行為的處罰力度,建議進行拘留或罰款。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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