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明確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佈置作業!

近日,教育部發布的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2884號提案答覆中提到,將規範教師教育教學行為,

明確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佈置作業。

教育部:將明確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佈置作業!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提出《關於停止小學老師用手機微信和QQ對學生及家長佈置和提交作業的提案》,教育部公佈提案辦理情況。

教育部:將明確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佈置作業!

教育部回覆稱,將完善管理,規範教師教育教學行為,明確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佈置作業,將批改作業的任務交給家長。避免出現“學校減負、社會增負,教師減負、家長增負”等現象。

全文如下:

批改作業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應有之義。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做了明確規定。

《教師法》第七條規定,教師享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的權利;

第八條規定,教師應當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義務教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8年修訂)明確規定,教師對工作要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

針對您所提出的小學老師用手機微信和QQ對學生及家長佈置和提交作業,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作出了明確規定。

如,浙江省教育廳印發《關於改進與加強中小學作業管理的指導意見》規定,不得佈置超越學生能力的作業,不得佈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佈置的作業或糾正孩子的作業錯誤,不得要求家長通過網絡下載並打印作業。

山東省教育廳印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規定,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課後作業,科學設計作業內容,提倡分層佈置作業,不佈置機械重複、死記硬背型作業。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不得讓家長批改作業。

針對您提出的小孩子藉機玩智能手機問題,教育部聯合多部門共同行動,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提出,學校教育本著按需的原則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教學和佈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

通過政府、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家庭、學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保護兒童健康成長。

下一步,教育部將進一步強化師德建設,完善管理,規範教師教育教學行為,明確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佈置作業,將批改作業的任務交給家長。避免出現“學校減負、社會增負,教師減負、家長增負”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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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齊魯晚報(qiluwanbao002)記者 郭立偉、教育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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