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四川廣元旺蒼縣公安局移送起訴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涉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馬某、何某收到公安機關移送起訴告知書。
今年4月6日中午,旺蒼男子何某給朋友馬某打電話要約捕魚,馬某表示同意並帶上自己網購的捕魚器及漁網兜、水桶等工具,與何某一道來到五權鎮滾子河捕魚。
到了河邊,馬某將捕魚器放入河裡,不一會,河裡的一些小魚浮到了水面上,何某立即用網兜撈魚。這時,兩名民警上前及時制止了兩人非法捕魚的行為。
原來,有一名路人報警稱有人電魚。接警後,旺蒼縣五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將馬某、何某當場攔獲。
經民警現場清點,兩人共捕撈河魚41條,較大的魚長10公分左右,最小的魚長不到6公分,多為不足1兩的小魚。
日前,經縣檢察院批准,馬某、何某被依法予以逮捕,旺蒼縣公安機關已依法移送起訴。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法制與新聞 田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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