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二軸貨車超過行駛證總質量禁止駛入高速

近日,湖南高速發佈通告,擬對駛入境內所有高速的二軸貨車進行車貨總質量與行駛證總質量的對比,如發現超載車輛,將拒絕其上高速。

通告表示,對二軸貨車入口嚴格核實車貨總質量與行駛證總質量,對超過行駛證總質量和拒不提供行駛證核查的車輛,拒絕其上高速。

湖南二軸貨車超過行駛證總質量禁止駛入高速

早在2016年8月9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五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嚴格按照《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統一車輛限載標準。

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中,對於二軸車的總重還做出了相應的限制: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也就是說對於二軸貨車來說要確保車貨總重雙達標,可不是不超18噸就不違法)。

湖南二軸貨車超過行駛證總質量禁止駛入高速

隨著治超政策的嚴厲以及取消雙證,再加上廠家緊抓用戶需求推出的“重載輕卡”,已經讓原本的4.5噸的輕卡變了味道,車身上噴塗的總質量4.495也成為了擺設。

輕卡,成了超載的重災區。此次湖南高速發佈的通告,也許是對於“輕卡超載”問題的治理信號,是對越來越肆無忌憚的輕卡市場的一個重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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