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考移民”需有治本之策

“高考移民”現象不僅對正常教育秩序和社會公平公正造成了衝擊,還可能為權力交換和滋生腐敗提供空間,必須嚴肅治理。一方面,嚴格實行在校在籍學生學籍與戶口信息聯網統一管理;另一方面,要從招生改革制度方面發力,完善高校招生錄取方式

近日,“高考移民”問題再次引發廣泛關注。所謂“高考移民”,指的是把高中畢業生從一個高考升學壓力大、錄取分數線高、錄取率低的地方“移民”到高考升學壓力小、錄取分數線低、錄取率高的地方,進而達到升入理想高校的目的。

從教育專業化角度分析,“高考移民”是一種高考極端現象,但並不是一個孤立現象,它的產生表面上看是高考分數線不統一、高招錄取率有差異所致,但實質上卻是教育領域內外部原因綜合作用的結果。內部原因主要是我國高等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基礎教育發展不均衡等問題所產生的矛盾在高考招生中的集中反映;外部原因則是個別省份戶籍、學籍制度管理不嚴。

“高考移民”現象不僅對正常教育秩序和社會公平公正造成了衝擊,還可能為權力交換和滋生腐敗提供空間,對其必須嚴格治理。從現實條件看,如果在源頭從嚴監管高中生學籍,嚴格實行學籍與戶口掛鉤全國聯網監管制度,“高考移民”現象是難以得逞的。同時,如果按照溯源問責處理方式,只要對在校考生集中審核學籍和戶口,並聯網監控核查,也能有效遏制少數地區“高考移民”現象的泛濫。

不過,這些治理是一種就事論事的治標之策,要徹底治理“高考移民”亂象還需從根源入手,科學干預,從制度修補、完善等方面發力。

一方面,要從監管角度發力,嚴格實行在校在籍學生學籍與戶口信息聯網統一管理,並實行科學嚴格的學籍轉移審批和信息公開機制,讓學籍轉移信息在原就讀學校和新就讀學校及時公開,用公開、公正堵塞“高考移民”暗箱操作的空間。同時,實行高考誠信監管、違規查處追責機制,凡通過“高考移民”等非正規渠道或者違規方式獲取高招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實行終身問責,並對參與對象實行責任倒溯追查,納入高考誠信“黑名單”加以管理,用鐵的問責從源頭遏制“高考移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滋生。

另一方面,要從招生改革制度方面發力,完善高校招生錄取方式。目前,普通高招實行的是按省市劃定分數線和錄取線的方式,這導致生源大省和其他省市之間分數線分值差異較大,高校資源集中的省份考生佔據資源“先天優勢”,這是“高考移民”滋生的深層次誘因。因此,應對現有招生制度實行科學化合理化改革,在條件成熟時,可探索推行按照人力資源總量與考生比例劃分錄取分數線和錄取比例的改革思路。當然,在現行高招制度中,也要體現照顧惠及偏遠落後地區及特殊群體的制度善意,可以在推行上述招生改革制度的基礎上微調,或者採取單獨投放招生計劃和實施惠民招生方案等方式來體現。(許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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