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仕強:為什麼說學會打孩子,幸福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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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仕強:為什麼說學會打孩子,幸福一輩子!

孩子犯了錯誤,其他教育方法又難以奏效時,家長往往想打他一頓以示懲戒,可又擔心這樣會傷害孩子。誠然,沒有人會贊成打罵教育,但是完全不打,恐怕也不是最好的管教方法。其實該不該打不是問題,答案十分簡單,應該打就要打,不應該打當然不可以打。所以我們不必去講可以打或者不可以打,應該研究的是為什麼打,如何打才有效。

我自己的兒子,我當然有權打。但是有權打,並不是有權亂打。其實我根本不打我的子女,我會塑造那個氛圍,讓他們知道搞不好爸爸是會打人的,那時就可以不打了。只要子女有這種意識,就會適可而止,就會自己管住自己。何況我們會告訴孩子說:小杖則受,大杖則走。爸爸過分打你,趕快跑就沒事了。

孩子有的要打,有的可以不打。就好像鼓一樣,有的輕輕一敲就很響,有的敲破了也沒有用。響鼓是不用重錘的,乖巧的孩子不需要重打,點他一下就通了,自己就會管好自己。可是有的孩子,怎麼講都聽不進去,只知道皮會痛,其他一概不知道。

每個孩子都不一樣,教育沒有一定的理論。什麼樣的父母,什麼樣的子女,彼此怎麼互動,不是第三者所能指出和決定的。我們要尊重他們的互動,成果怎麼樣他們自己會去調整。

但是不管怎樣,體罰子女是一種不得已才採用的方式。因為父母責打子女,無形中會教導子女養成打人的行為習慣,將來遇到忍無可忍的時候,就會出手打人。而且孩子打常了以後,會變得麻木,反正是要打我,那就打吧,打完就沒事了。一旦這樣,跟他講什麼他也不聽,告訴他什麼他也不想,這種打就變成了單純的體罰,變得毫無意義。父母的目的要讓孩子知道錯在哪裡,我們是透過手段,讓孩子明白他的錯誤。所以打只是手段,並不是目的,而且是最後才動用的手段,不能輕易去動它。

曾仕強:為什麼說學會打孩子,幸福一輩子!

父母在打孩子的問題上:

第一個不要跟子女鬥氣。

全世界最有情緒的是中國人,因為中國人是天底下最容易冒火的人。父母為了發洩自己的情緒去打孩子,這是絕對不應該的事情。

第二個不要跟子女鬥力。

小的時候還可以拎過來打一頓,孩子慢慢大了就越來越不方便打了,再說一直打下去,等到十八歲父母還打得過他嗎?

第三個對子女要多鬥智。

我們舉個例子大家聽聽看。

一位媽媽下班回家,看到3歲的兒子拿著彩筆,在牆壁上畫畫。媽媽當然很生氣,可是媽媽沒有罵兒子,反而笑著跟他說:“你居然這麼會畫畫,我還從來沒有注意到。”孩子一聽很得意、很開心。再說一遍,當一個人開心的時候,是完全沒有抵抗力的。媽媽就接著開始進攻了:“你接著畫,畫完以後,我們禮拜天拿回去給你祖父看,讓他也高興一下。”孩子說:“畫在牆壁上的,怎麼拿得回去呢?”媽媽說:“對呀,怎麼我沒想到呢?你要怎麼才能拿回去呢?”“我要畫在紙上啊。”於是孩子乖乖地去找來畫紙,畫完後禮拜天帶回去,拿給祖父看。因為一切都在媽媽的掌握之中,祖父一定誇獎他畫得真好。媽媽回來後,趁熱打鐵對兒子說:“以後還要不要再在牆壁上畫?”他說:“才不要,爺爺下個禮拜還要看我新畫的畫,畫在牆上我就沒法拿給他看。”媽媽說:“那我幫你把以前的擦掉吧。”兒子說:“不要不要,我自己擦掉。”

媽媽沒有放縱兒子,媽媽還是很嚴格,但是沒有打罵孩子,教育的目的也達到了。父母要記住,講話要站在孩子的立場,隨時改善子女的行為,從第一句話就要讓孩子聽得進去,這樣才能有效果。如果孩子根本聽不進去,再急也沒有用,父母要自己去調整。

那麼,到底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動用“武力”的方式?

我們的建議是警告孩子五次,父母才可以考慮打的問題。父母要讓子女知道,爸爸媽媽不會平白無故打你,更不會因為自己的不高興就打你,一定是你犯了很嚴重的錯誤,而且是屢教不改才會這樣做。

比如一個孩子不小心打破了一個湯匙。父母說:“湯匙破了就破了,你的錯不是打破湯匙,而是做事不小心,以後要注意。”第二次又打破了。父母就要警告他:“這是第二次了,怎麼還是這麼不小心,非要打你才能記住嗎?”孩子說:“不需要,我能記住的。”第三次又來了。父母告訴他:“再有下次就真的要打了,因為不打你記不得。”父母要讓孩子明白不是要打他,打他是幫他記得不可以做錯事。到了第四次,父母就要問問他:“這是第幾次了?”孩子說:“是第四次了。”父母再問他:“按照我們說好的要怎麼樣?”孩子說:“要打了。”孩子準備好要捱打了,父母最後才說:“我打你幹什麼?你記住就好了,我也不是喜歡打你,這次我不打你。”真到了第五次,父母沒什麼好說的了,五次都改不了:“你要我打你哪兒你說,你說打手就打手,你說打屁股就打屁股。”孩子想想還是打手心好了。父母再問他:“用什麼打你選一個?”最後問問他:“你真的知道了?”真的要打孩子,要有這樣的一個過程。

很多時候,父母打了孩子自己卻不知道為什麼打他,孩子捱了打也搞不清到底是因為什麼,這樣完全沒有意義。

上天把子女託付給父母,同樣賦予父母教養所需的權威。可見在合理的情況下,父母對子女加以責備、處罰、教育、指導,不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父母對待子女,多問應該不應該,少問喜歡不喜歡。因此應該責備的時候,一定要加以責備;應該處罰的時候,也不應該馬虎放過。父母要讓小孩知道爸爸媽媽是有原則的,不能隨便去改變。家庭要有規矩:我們家就是這個樣子,別人家怎麼樣那是別人家的事,與我們沒有關係。一旦家規立起來,小孩就會知道要怎麼樣去約束自己,也自然就知道該怎麼樣去做了。

現代父母接受不可體罰子女的新主張,竟然一下子就將“玉不琢不成器”、“人不打不成材”的古訓全部拋諸腦後,是不是過分喜新厭舊呢?應該不打時,當然不能打;非打不可時,怎麼可以逃避應該打的責任呢?如果你不打,出去別人可能會打,到學校老師會打,長大了再不改,在社會上犯了法警察打,到那時後悔就來不及了。所以,

與其警察打,不如老師打,老師打不如自己打。這一點,再沒有現代知識的父母,也深知“既然把子女生下來,就應該負起責任,把子女教養成人”的道理。反正,做與不做,有效與否,基本上都一定要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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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啟蒙教育,易經中有一個卦做了詳細解讀。這個卦就是山水蒙。蒙卦前有山,後有水。我們只看到山前不斷流出的泉水,可是山後面的水源我們看不到,這就是說,人本來是有潛力的,是有智慧的,但是被矇蔽住了。人就是利用這個原理把自身的潛力、本來的智慧啟發出來,所以叫做啟蒙。啟蒙就是當我們看到前有山,後有源源不斷的泉水出來,所得到的一種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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