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給朋友錢過了4年才要,朋友不給,還能要的回嗎?

kuicheng


對於這個問題,我說說我個人的觀點和經驗。對於民間借貸,首先需確定你朋友給你借錢是否有借款憑證如“借條”“欠條”“借款合同”等。如果有借款憑證。接下來就得考慮是否還在訴訟時效內?畢竟過了4年了。這時需要看借款憑證上是否有約定借款歸還時間,如果有歸還時間,那訴訟時效從借款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以前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2017年10月1日起變為3年了。



如借款憑證上並未約定還款期限,那你隨時都可以向你朋友主張,但還是得給你朋友一定寬限期,訴訟時效從你明知你權益受損之日起算,同樣在2017年10月1日前,為2年。2017年10月1日以後為3年。

一般最長的訴訟時效不能超過20年。即從你朋友出具借款憑證之日起算20年。

如果你在這4年裡,向你朋友主張過債權,訴訟時效可重新計算。

所以說,你能否要的回借款,還得看清借款憑證上的日期哦。


曾小律


朋友借我錢,我也不好意思要借條


手機用戶51223874626


估計是要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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