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西充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啟動

2019年5月9日,西充縣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正式啟動。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門聯合在城區啟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宣傳。

【提醒】西充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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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西充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啟動


【提醒】西充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啟動


【提醒】西充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啟動

車輛停放要求

一、廣大車主要遵守交通法規與城市管理相關法規,自覺維護城區車輛停放秩序,將車輛停放於規劃的公共臨時停車泊位內。

二、車輛均順向靠右停放於公共停車泊位內,朝向一致。

三、車輛停放要遵守一車一位的原則,不得同時佔用兩個停車泊位。

四、摩托車、電瓶車、三輪車必須停放於人行道上設置的臨時停放欄內,不得佔用街面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

五、有禁停標誌的街道,除規劃的臨時停車泊位外,一律禁止機動車停放。

六、人行道上一律不得停放任何機動車輛,規劃有臨時停車泊位除外。

七、城北新區所有車輛一律停放於地下停車場內,規劃有臨時停車泊位的除外。

八、車輛不能長時間佔用公共停車泊位,停放時間超過一個月的車輛將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拖移至收費停車場,停車費用由車主承擔。

違反規定處理

對違反規定者,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將根據《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的規定,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管理的將按《治安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西充交警提示

違反規定停車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的規定,給予150元罰款的處罰。對駕駛人不在現場的,將依法拖移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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