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企業投資項目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

赣州企业投资项目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

本報贛州訊 中國江西網/贛州頭條客戶端記者曾靈報道:近日,記者從有關新聞發佈會獲悉,《贛州市企業投資項目“標準地+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出臺(以下簡稱《方案》)。

據悉,“標準地+承諾制”是指按照“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的原則,土地實行“標準地”出讓,企業自願承諾並簽署承諾書,政府部門簡化審批程序,通過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全過程信用監管等措施,大幅度壓減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類)的行政審批時間至20個工作日以內。

實施範圍方面,“標準地+承諾制”試點在全市同步推進,主要是在國家級和省級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內實施,先對工業項目“先行先試”,待取得試點成效後再擴大適用範圍。同時,考慮企業自願原則,提出“雙軌制”,對已明確實施“標準地+承諾制”的地塊,企業也可對擬出讓地塊建議不按“標準地”方式出讓,也可在取得“標準地”後不實行“承諾制”。對於不實行“承諾制”的,應按目前的基本建設程序辦理行政審批手續。

此外,“標準地+承諾制”的實施步驟具體分為準備、實施和事中事後監管三個階段,其中準備階段包括確定改革試點區域、編制試點區域控制性指標、開展試點區域統一評價和制定企業投資承諾書格式文本等四項工作,主要由贛州各縣(市、區)政府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目前,各縣(市、區)已基本確定改革試點區域和區域控制性指標,正在推進區域統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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