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太原市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標準!

5月1日以後,嚴重超標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交警部門已經開始對這些電動自行車展開查處。同樣嚴管的還有行人的違法行為,很多收到罰單的市民有時候很困惑處罰標準是怎樣的?那麼今天小編整理了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處罰標準!


最全!太原市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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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太原市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標準!

太原市交管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具體規定及太原市的實際情況,從5月1日起至8月31日,加大對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技術指標嚴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的治理。技術指標嚴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將按照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進行查扣。

另外,民警還加大對所有電動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不各行其道、違法上高架等重點違法的管理力度,實行嚴管、嚴查、嚴處,淨化道路環境。

這項措施的重要依據是

5月1日起實施的

《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涉及到電動自行車的內容有

↓↓↓

一、要註冊

第十三條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依法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二、上路要合規

第十五條禁止下列車輛上道路行駛:

(一)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燃油車以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二)非法拼裝、加裝、改裝的帶有動力裝置的二輪、三輪車;

(三)帶有動力裝置直立駕駛的單輪、二輪平衡車;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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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非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非機動車道的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無非機動車道的靠道路右側行駛;

(二)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冰雹、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開啟照明燈光;

(三)進入環形路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指示方向行駛,並讓已在環形路內的車輛先行;

(四)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從事營運;

(五)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六)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隨身攜帶本人殘疾人證,不得另載他人或者違反規定載物;

(七)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行駛速度;

(八)不得擅自拆除限速裝置;

(九)推拉式人力車不得在城市主幹路上行駛;

(十)駕駛中不得以手持方式接打電話、牽引動物;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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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在快速路、高架道路或者上跨式立交橋通行

第二十七條禁止下列車輛在快速路、高架道路或者上跨式立交橋通行:

(一)特型機動車、中型和重型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

(二)懸掛教練汽車號牌和試驗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機動車;

(三)鉸接式客車、拖掛施工機具的車輛、專項作業車;

(四)非機動車;

(五)根據道路通行管理需要禁止通行的其他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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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非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一)進入環形路口時,未按照交通信號指示方向行駛或者未讓已在環形路內的車輛先行的;

(二)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未隨身攜帶本人殘疾人證或者違反規定載人、載物的;

(三)推拉式人力車在城市主幹路上行駛的;

(四)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冰雹、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未開啟照明燈光的;

(五)駕駛未註冊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的;

(六)超過國家規定的行駛速度的;

(七)擅自拆除非機動車限速裝置的;

(八)進入城市快速路、高架橋或者上跨式立交橋的;

(九)駕駛中以手持方式接打電話、牽引動物的。


最全!太原市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標準!


違反前款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辦理電動車牌照

需帶上車輛所有人身份證

購車發票或者車輛其他合法來源證明

車輛出廠合格證明

到電動車自行車登記服務站辦理

· end ·

來源|山西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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