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義
酒後駕車、騎車,無論是對社會公眾還是對個人,都存在極大的風險。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幸福,請不要酒後駕車、騎車,沒有任何理由、任何藉口可以開脫。
回到具體問題上看,上海女子酒後騎電瓶車,本身這一行為是不當的。“連吃三張罰單”得具體來看,一方面是對該女子的反覆警示,另一方面是否存在執法失當?
“貼條”不代表執法完結,更不代表違法人員的危險就憑空消失,希望執法單位和工作人員能在講求方式方法的前提下,把貼罰單的真正意義發揮出來發揮好。
劍語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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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華134243095
酒後騎車本來就是對自己人生不負責任。
應該重罰。
習慣一旦養成根深蒂固
喝了酒以後就不應該駕駛任何車輛,包括一切有輪子的車。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應該加大處罰,甚至應該以威脅公眾安全罪拘留起來。
楊楊姐姐的手磨日記
正常看待,不遵守規則就被罰唄,
一直善良Asd
首先,酒後駕車本來就是不對的。不管是什麼車都有危險。吃罰單對人有警示作用。使人牢記不要酒後駕車。小小的三張罰單換來安全意識,是非常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