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117人被公诉!广西检察机关起诉4起重大涉黑涉恶案

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获悉,广西检察机关在5月6日当天,对4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起诉。

这4起案件共涉及117人,分别是:由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沈旭添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由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必群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由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蓝志军等4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由田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世庆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

经审查,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手段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胁,对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还通过贿赂方式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保护伞”寻求非法保护。

相关案件回顾

扫黑除恶|117人被公诉!广西检察机关起诉4起重大涉黑涉恶案

南宁警方摧毁一涉黑团伙,38人被抓

2019年4月23日,南宁警方召开通报会,对打掉横县沈某添黑社会性质组织情况进行了通报:以沈某添为首的黑社会团伙长期以来盘踞在横县,通过非法手段疯狂敛财,作恶多端。

该团伙首要分子沈某添从2003年开始,纠集社会人员先后在横县横州、六景、峦城等地通过开设赌场或在赌场内收取干股等方式非法敛财,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为壮大其团伙势力,保护其产业及利益,2008年起,其在横县横州镇先后开设了武校、搏击俱乐部、娱乐城等产业,并以此为依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疯狂敛财上千万元。

同时,该团伙聚拢了沈某永、沈某艺等一批相对固定的骨干及成员,逐渐地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犯罪集团。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危害当地群众,横行作恶,称霸一方,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共抓获该团伙成员38人,逮捕35人,查获猎枪1支、气枪4支,破获刑事案件24起,分别涉嫌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查处治安案件6起,分别涉嫌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行为。第一阶段30人被移送至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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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修路为由强收过路费800多万元,

合浦19名嫌疑人被公诉

刘某群、韩某和谢某均为北海市合浦县石康镇人。2008年,刘某群等人纠集石康镇顺塔村委会、大湾村委会、多葛村委会一带农村青年进行违法活动。至2012年,逐步形成一个以刘某群、韩某和谢某为首的涉黑组织。

合浦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该涉黑组织层次分明,参加人数众多,且组织结构紧密,分工明确,由刘某群、韩某、谢某等人直接指挥和控制整个组织所有成员及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刘某群等人以石康镇为活动中心,购置霰弹枪等作案工具,有组织地在石康镇等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非法采矿、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其中,2013年至2018年3月,刘某群等人以修整、维护石康镇顺塔村委会覃屋路口至209国道的道路为由,向过往运沙车所属的沙石场收取过路费。“每立方砂子2元、石子1元。”办案人员说,刘某群等人先后收取华松沙场、远景沙场等沙石场的过路费800多万元。

去年6月,该涉黑组织引起合浦警方注意。同年8月起,嫌疑人先后落网。

今年5月6日,合浦县检察院以刘某群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和开设赌场罪,依法向合浦县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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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志军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

屡教不改 作恶多端

2018年5月,河池市公安局成立“5.19”专案组,开始核查蓝志军的有关问题。

经查证,蓝志军(外号“同德老二”)从2005年以来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通过从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和壮大势力。

2008年5月18日,宜州警方打掉了以蓝志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后,蓝志军及其骨干成员全部被判刑入狱。

2011年,蓝志军刑满释放后加入马振文涉黑犯罪组织。

2013年,以马振文、李苹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河池警方摧毁,蓝志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5年9月21日,蓝志军第二次刑满释放后,组织相对固定的人员在宜州区庆远镇、同德乡开设野外赌场,期间还实施多起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滥伐林木、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

2018年8月,河池警方对蓝志军犯罪团伙成员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47人,已执行逮捕并移送起诉31人,涉及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采矿、聚众斗殴等13种罪案37起个案。该案已于2019年1月1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2人,其中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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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首例“涉黑”案件

2019年5月6日,百色市田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某庆等20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入侵住宅罪等11项罪名提起公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田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首例涉黑案件。

经查,被告人黄某庆于2012年自行成立“雅乐居名烟名酒商行”,接着又先后成立“广西平果锐虎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平果雅鑫运输有限公司”、“广西平果庆宁固废处理责任有限公司”。为聚敛更多钱财,被告人黄某庆成立“雅乐居名烟名酒商行”后,纠集被告人李某葵、李某宁等19人,在平果进行暴力讨债、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黄某庆为首,被告人李某葵、李某宁、李某星、蒙某登、卢某练等20余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利用其势力和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已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扫黑除恶正当时!

据悉,自4月10日中央督导组进驻广西以来,截至5月5日,广西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恶案件137人,其中涉黑6人,涉恶131人;依法起诉涉黑恶案件共36件301人,其中涉黑5件131人,涉恶30件169人,“保护伞”案件1件1人;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2件,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诉8人,依法提起抗诉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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