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青海扫黑除恶进行时

【转载】青海扫黑除恶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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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年,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

继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第六次(扩大)会议在西宁召开后,我省政法机关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办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省高院:

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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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7日,青海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三起典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青海高院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审判指导组和督查督导组,负责对全省法院审理黑恶势力犯罪的指导和监督。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也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三级法院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各中院对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受理扫黑除恶案件情况,每周一报,没有案件的法院也实行零报告制度。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根据案件台账定期清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针对我省法院以往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较少,刑事审判法官缺乏相应审判经验的实际,省高级法院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细化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对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非法放贷讨债的犯罪,以及依法处置涉案财产等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为全省法院特别是刑事法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是涉黑、涉恶案件起诉到法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青海高院制定印发有关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妥善处理好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关系,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能打准打狠。

各地法院按照省高级法院要求,以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司法业务水平。省高级法院向全省各级法院印发省法院扫黑办汇编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汇编》和全国扫黑办汇编的《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指导手册》(第一辑),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内容全面、查阅便捷的审判工具材料。

今年1月至4月,全省法院一审审结18件117人,二审审结4件34人。

省检察院:

明确扫黑除恶线索核查办理规定——是否发现“保护伞”要写进审查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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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研究通过了《青海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办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7条,对检察环节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工作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线索管理流程,对检察环节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从线索来源、线索管理、线索录入、线索处理、线索跟踪、线索报告、线索清零7个方面予以规定,要求建立线索台账,做到线索全程跟踪,特别是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要做到时时跟进。

《暂行规定》要求在受理线索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涉黑涉恶线索登记表并移送相应单位后,及时报同级扫黑办备案并层报至省检察院备案。由扫黑办、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委四方联动,共享线索情报,相互配合,更好地打击黑恶势力。建立线索报告与清零机制,要求各级检察院于每月25日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报送省检察院,特别是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在审查报告中增加是否发现或涉及“保护伞”的内容。建立线索清零机制,对于检察环节中发现的线索,要在规定期限内全部规范处置。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做到线索“从无到有,从有到零”。

省公安厅:

成立扫黑除恶 犯罪线索核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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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青海省公安厅成立扫黑除恶犯罪线索核查中心,并举行成立仪式。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大事多、要事多,维稳压力大、安保任务重,在这样的时间节点,省公安厅党委从全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扫黑除恶犯罪线索核查中心,既是认真贯彻中央、公安部和青海省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结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作出的重要决策,更是彰显我省公安机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心的重要标志。

省公安厅要求,扫黑除恶犯罪线索核查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公安部、省委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思想上增强使命感,在行动上增强紧迫感。要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完善线索审查、核查、督办、集中核查等各项工作机制,把扫黑除恶犯罪线索核查中心作为受理人民群众举报线索的重要平台,扎实做好线索甄别分类、核查确认、结果反馈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举报反映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个个有回应。要深度精准研判,用新思路应对新情况、用新手段破解新难题,深入研究涉黑涉恶犯罪规律特点及行为表现,准确把握黑恶犯罪的新变化、新动向,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总结优化技战法,组织实施精准打击,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省司法厅:

以案释法-将扫黑除恶知识列入普法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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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普法官方微信公众号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专辑,对公开审判的涉黑涉案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逗趣、诙谐的网络语言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

扫黑除恶,我们从来没有停歇过!

扫黑除恶三句半来了,来围观啦!

初次登台经验少,欢迎大家来指导,

不管说的好不好,你莫笑。

党中央发布动员令,

扫黑除恶保安宁,

幸福生活上保险,英明。

党委政府抓的紧,真刀真枪敢碰硬,

全国人民齐上阵,必赢。

黑恶势力门道多,火眼金睛察分明,

发现线索快上报,严惩。

苍蝇蚊子叮臭蛋,阎王小鬼找靠山,

谁要充当保护伞,查办。

扫黑除恶打赢仗,齐抓共管是关键,

惩恶扬善啄木鸟,除暴安良有担当,

弘扬正气正能量,奔小康。

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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