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媽媽離婚後都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

古今譚


我應該算是最有發言權的人之一了……

省內遠嫁,婚前的種種意見不同,已經讓我預見到以後的不容易~自己辛苦熬了9年,等待孩子長大,等待孩子爸爸努力掙錢過日子,結果還是失望了……沒有房子,可以租!沒有錢,可以掙!孩子必須要!2017正月底帶著孩子毅然搬家離開,半年後簽字離婚,從此走向新生!

結婚對於女人來說,是一次重要的命運轉折,幸運的話一輩子幸福無憂,不幸的話註定要走離婚這條路,沒有人想這樣,除非是真的忍不下去了!

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肉,除了極個別的自私,很少有拋下孩子離開的,絕大多數應該都是在為了孩子苦苦忍耐吧……

每個人對於生活壓力的承受能力,也是不一樣的!做好自己,不想妄加評論~


好好小眼睛


離婚媽媽認為,孩子是拖油瓶,再婚後,女方可以再生,否則耽誤自己的幸福。說實話,這種想法很自私,但是很多人為了自己,豁出去了,才這麼做。


藝苑東風


我覺得有2點:1是很多媽媽當了家庭主婦,把時間都放在家庭上,基本沒收入,離婚了法院也會把孩子判給生活條件好的男方,如果自己都自身難保,何必帶孩子 ̄起受罪?2是出於自私,以後再婚的話,帶著孩子,日後也會有許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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