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截、拉扯執法民警?後果嚴重了!

大洋網訊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是國家法律賦予的權利,每位公民都有義務配合調查。但少部分人員法律意識淡薄,拒絕配合執法,甚至妨礙民警執法。近日,增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兩名涉嫌阻礙執行職務人員。

4月24日上午,增城區公安分局接到報警,稱在增城區新塘鎮某超市內,有多名人員在場阻擾裝修施工。接報後,警方迅速派員前往處理。民警到場發現現場有5人因糾紛阻擾超市施工,嚴重影響了公共秩序。民警當即對違法人員進行勸告,要求雙方到派出所處理。但現場阻擾施工的相關人員不聽勸告,情緒激動,執意要留在現場阻擾工人開工。

為了防止事態惡化,維護公共秩序,民警口頭傳喚帶頭阻擾施工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但該男子拒不配合調查,並在現場叫囂,民警決定強制傳喚其回派出所。此時,現場2名人員情緒失控,上前攔截、拉扯民警,企圖阻礙民警帶走該男子,嚴重妨害了公安機關正常執法。民警積極排除干擾,依法將5人傳喚回派出所調查處理。

經調查,周某碧(女,56歲,重慶人)、張某傑(男,56歲,重慶人)均如實供述了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增城區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依法對其各處行政拘留7日處理;王某兵(男,35歲,重慶人)、王某銀(男,60歲,重慶人)、段某彬(男,37歲,重慶人)如實承供述了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增城區公安分局依法對其處以警告處理。

警方提醒:切勿以身試法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權力受法律保護,增城警方將嚴懲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同時,請廣大群眾積極配合警方執法行為,切勿以身試法。

廣報全媒體記者李棟 通訊員增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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