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不能忍!編劇圈曾為《錦繡未央》案自發眾籌21萬元

5月8日上午,為期兩年的《錦繡未央》侵權首案於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認定《錦繡未央》在116處語句、2處情節與《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書構成實質性相似,故判決周靜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賠償經濟損失12萬元及維權開支1.65萬元;噹噹公司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據悉,《錦繡未央》系列案件於2017年1月4日在朝陽法院立案,持續兩年多的時間,本次宣判的案件為《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另外還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

抄襲不能忍!編劇圈曾為《錦繡未央》案自發眾籌21萬元

編劇圈自發眾籌討說法

不容忽視的是,同樣是近年因大IP盛行而備受矚目的“抄襲案”,瓊瑤訴於正一案,原告的名氣足以使其“振臂一呼,應者雲集”,而《錦繡未央》侵權案則是典型的自下而上。據“編劇幫”透露,案件背後有12位作家、62位編劇、16位律師、近百名志願者在發聲和奔走。網友志願者自行發起維權後,編劇汪海林、餘飛不僅幫助尋求法律援助,還帶領更多編劇籌集訴訟費用,三次捐款數額分別為96500元、93500元、22387元,最後共籌集21萬餘元,客觀上大大推動了案件的良性發展。

5月8日,編劇餘飛整理公佈了此案三次眾籌、共60人參與的名單和具體賬目,其中包括了束煥、汪海林、宋方金、閆剛、高璇、任寶茹等數十位當今活躍在影視行業的一線編劇。這些行為顯示出編劇行業的職業良知和對保護原創的堅決支持。

宣判之後,編劇們紛紛發聲支持。編劇宋方金說,“我們在手邊放牧著三千漢字,我們在心裡守護著語言家園。永遠並肩,絕不放棄。”同時他相信該判決將產生一系列積極影響,“資本和影視公司以後估計不敢頂風作案了,在網絡小說中,還有一些抄襲作品正在影視化的路上,希望他們懸崖勒馬”。著名編劇、製作人梁振華也表示,影視製作機構應關注被改編作品的原創性,“在一個作品存在版權糾紛的時候,影視製作機構應該更慎重地去考慮改編,以免捲入到版權糾紛當中”。

與此同時,部分編劇也公開表示,判決賠償金額過低、處罰太輕,難以得到期待的震懾作用。編劇孟婕就明確表態:“抄襲成本是很低的,我覺得賠償金額太低了,會對其他的抄襲案件沒有警示作用。”編劇王力扶稱:“沒有懲罰,這股風氣剎不住……偷來的東西,在眾所周知的情況下,仍然賣高價。這次判決對行業有什麼影響,要看處罰力度,不疼不流血,偷東西的人仍然前赴後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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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抄襲有諸多技術、法律上的難點

該案宣判之後,中國電影文學學會發布聲明,在歡迎這一“公正判決”的同時,著重提及《錦繡未央》相關訴訟還沒有結束,尤其涉及影視版權方面,還有諸多法律上、技術上的難點,學會將會持續關注本案,並隨時願意為被侵權者提供專業上、道義上毫無保留的支持。“文字的尊嚴,原創的精神,需要每一個寫作者自覺地捍衛。希望更多的編劇、作家,加入到我們保護原創、打擊抄襲剽竊的隊伍中來。同時我們提醒各位影視從業者,不要購買、使用和傳播抄襲作品,抄襲是毀掉創意行業的毒品。”

編劇餘飛曾為該案積極奔走,並承擔了包括該案在內的諸多抄襲鑑定工作。他以實際經驗總結,反抄襲案件應分以下幾個步驟進行:“第一步,任何人可以舉報、以輿論發動的形式提出,但這只是第一個環節,不能只用這個環節糾纏到底,始終不給結論。第二步,應該是相關行業的鑑定專家到位,以行業經驗對兩部作品進行比對,如果雙方都能認可行業專家的鑑定結果,那就按結果進行相應的處理。如果一方或雙方不認可專家的鑑定結果,那就上升到第三步,法律人士介入。因為行業解決不了的問題,只能上升到法律層面來解決。或者第三步可以和第二步結合起來,由專業人士與法律界人士共同進行鑑定,最後得出一個結果。同樣,雙方認可就直接按結果協商處理,不認可就上升到第四步——訴訟,由法庭最終判決。這是最麻煩的一步,但也是最公正的一步,因為你可以不相信任何人,但必須得相信國家的法庭。當然,你也可以說法庭被人收買了,那就是另外一個層面上的事情了,超出了我的建議範圍。”

餘飛還表示:“我個人曾經在編委會協調過很多起維權案件,全部都取得了成功。我個人經驗是:其實只要雙方肯坐下來談,由行業協會或業內有公信力的人士一起監督,一般兩三個小時就能解決一切問題,就怕背後有資本故意推波助瀾,讓反抄襲事件成為商業廣告,那就是真正的災難了。”

抄襲不能忍!編劇圈曾為《錦繡未央》案自發眾籌21萬元

反抄襲失敗的里程碑非《三生三世》案莫屬

同樣值得反思的是,在該案中作出重要貢獻的編劇餘飛,其實在2019年春節已發聲明,宣佈退出抄襲鑑定委員會,原因是這項工作太苦太委屈,而最直接的導火索,是在做另一更加著名的“抄襲事件”——《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與《桃花債》比對鑑定過程中,餘飛被數萬名網友圍攻謾罵。他說:“經過漫長的、耐心的常識科普,雖然也有了不少網友對我鑑定工作的理解和認同,但還有大量長時間持續進行人身攻擊的網友,對我形成了巨大的壓力,最終導致我失去了繼續從事這份公益事業的熱情。”因此,《錦繡未央》抄襲案宣判的喜訊傳來,餘飛的心情更多摻雜著痛心和不堪回首。

他強調,如果說《錦繡未央》案是反抄襲成功的里程碑,那反抄襲失敗的里程碑,非《三生三世》案莫屬。因為爭論至今,雙方都有無數的擁護者,仍然打得不可開交,誰也說服不了誰。但雙方爭辯的事情,大部分與反抄襲的關鍵問題沒有關係。而且因為這個事件的影響,很多人對鑑定抄襲的標準更含糊了,民間反抄襲事業基本處於全面崩潰的狀態,大家都沒有信心繼續下去。

“令人悲哀的是,我們今天在慶賀成功的里程碑時,其實這個碑已經是兩年多前奠基的。世異時移,當時充滿熱血的民間反抄襲人士基本都已經退出了,而現在與抄襲維權有關的事件,仍然非常多、非常複雜。我個人最近一兩年接到的求助明顯高於以往,可惜我已經不知道讓他們怎麼辦了,我個人無力幫助他人,也沒有什麼協會和團體在專注於此,我創建的‘抄襲評估三原理’也未再推廣,只能讓他們去訴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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