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組織者涉噪音擾民,宣城5人被當場開罰單警告, 你怎麼看?

賈彩歌a1-jia


解放戰爭以前就有跳秧歌舞,這也是每個地區的風俗習慣不同,所以跳的舞種也不同,

在抗戰時期解放軍打了勝仗,人民群眾以跳舞的方式來表達慶祝喜悅的心情!

六十年代又跳忠字舞,八十年代跳迪斯科,搖擺舞,霹靂舞,街舞等等,又發展到現在的廣場舞!

只要有人類就會有跳舞的人群,只是每個地區風俗習慣不一樣,每個人的愛好不一樣,所以每個人的觀點也是不一樣,就像有的人喜歡抽菸喝酒打牌,沒有這些愛好的人群看著就煩,其實不管是哪一種愛好,都會有對立面人群的存在!就像跳廣場舞吧,我們地區每年都會有廣場舞比賽,政府還會給每個廣場舞代表隊發獎金和紀念獎品,而且每個文化局都會組織這項活動!我們地區大部分人都能接受跳廣場舞這項活動,只是有少數人會認為是擾民,

我家附近都是從晚上七點到九點在廣場上跳舞,我覺得沒有擾民,而且聲音也不是特別大,走到附近了才能聽見舞曲的聲音,有些人不喜歡看廣場舞,可以遠離這些人群就行了!

現在跳廣場舞的不只是老年人,也有很多年輕人在跳舞,跳舞是鍛鍊身體和表達開心的一種方式,總比那些在家裡鬱悶型的人好些吧








懂你3868


做得好!這個罰單開得太遲了。…………人老了應該有自己的群體和愛好,鍛鍊,旅遊,也包括廣場舞,但不能擾民,不分時間,場合,一個大分貝的音響隨意一放,那種我們是老年人該,你們能咋的?真的有些不要臉,為老不尊。我也五十多了,也退休,但我覺得我還年輕,不肖與他們為伍,我跑步,游泳,看書,寫東西。我們也有自己的圈子,時常小聚,不打擾他人自己過的開心。老了也要給自己留面子,尊重他人才有人尊重你!青山依舊在,最美夕陽紅!


先爺子


如果不是戴有色眼鏡處理問題就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論是什麼人,只要違法那就必糾。其實這很正常呀,美國總統要違法了,還得彈劾呢?何況咱小平民百姓?

廣場舞無可誹議,只是不能擾民。那麼你國家規沒規定,幾點可跳?幾點不可跳?一句擾民的大帽孑就抓人,未免太武斷了吧!


我相信:政府是說理的,是體恤民情民義的。能諧調好兩者的關係的。

安居樂業怎麼體現?安居,是國家給人民營造一種安全和幸福快樂感!樂業,是快樂的就業,舒心的生活。當然這些都是在法律框架之內,超出法律是不准許的,這是無可厚非的。

現在就是有些人一談廣場舞就色變,更有甚者恨得牙根都癢癢,好像跳廣場舞的這些人把ta們怎地了。一些老人,還有大部分婦女。又能怎麼樣呢?我真不明白。跳舞者的目地就是鍛鍊身體,著誰惹誰了?國家,不提倡全民健康嗎?


弘法2


廣場舞真擾民,吵的人無法安睡,吵得人五心煩躁,特別是宣城市人民醫院,大門口,天一黑,吵死人,廣場舞,唱歌唱戲,五花八門,不到半夜不得安心,醫院門口,怎麼能大聲喧譁?不叫疹病,那叫害命,一所唐唐的三甲醫院,吵了多年都無人管,難到政府的眼睛是瞎子,耳朵是聾子,醫院最好遷走,繁華地段,病人需要安靜,病怎麼能疹的好


洪香520


廣場舞是中老年朋友和部份青年男女喜愛的娛樂形式之一。它有利於放鬆疲憊、緩解煩躁、鍛鍊身體、增加友誼、和諧幸福的現代化生活角度的體現。它也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興起的引發大家嚮往的很好的活動!一座城、一個區域假若死氣沉沉,昏暗一片,無歌聲,無音樂,無笑聲,無人群…那將是另一副無生機的養老院了。因音樂聲過大將組織者進行罰款類處理有點過頭了。批評教育引導是正確的處理方法。人家必定是為了大家而又無索取和營業性的活動。跳廣場確應離開居民區和醫院學校周圍,擾亂人家的正常休息,沒意見才怪呢!但我們這一般跳廣場舞遠離居民區的活動場地佔多數的。這也是近幾年上級有關部逐漸疏導整治才有的變化!


挺霜傲雪


廣場舞是正能量,國家應該支持,提供跳舞廣場,縮小停車位。跳廣場舞能娛樂又能健身,也是一種健康文化,比打麻將、搞迷信活動強一百倍。我的小區每天都有跳廣場舞的人,覺得挺好,挺有生氣。至於有人反對,說噪音擾民,但只是極少數的人,一定是心態不一樣。也許是工作、生活有壓抑,也許是生活有陰影。


覓享之旅2


太好了😄為民除害。好政府。


杏仁168268057


只要在公園或是離住宅遠點的空地跳舞,我還是贊成的,當然如果音量太大擾民了就得收到懲罰!


一輩子喝茶


嚴打擾民廣場舞的組織者為警察點贊👍👍👍👍


平平凡凡3266


不給跳廣場舞,等這些人老了,全都得老年痴呆,或者憂鬱症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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