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上,有哪些讓人拍案叫絕的證明過程?

艾伯史密斯


看了幾個回答談到了反證法,想起了我一直的一個疑惑,和題目關係不是很大,我覺得反證法本身可能就有問題。

我高中的時候有一次數學練習題,有一道證明題,具體我忘了,總之大概就是給了一些條件,最後證明k>2,我當時就沒有解出來,後來老師講題的時候用的反證法,倒推後證明k<=2時與題目給定的條件不一致,所以k>2成立,其實這種題高中時倒也常見,但我當時突然有點疑問,就問了老師一個問題,如果我不去證明k<=2時不符合給定的條件,而是去證明k<=1時不符合給定的條件(這個肯定是成立的,因為k<=2的區間包含k<=1),那麼這個題不就無法證明了?怎麼確認“2”是恰好的分界點?也許還有"2.1"、“3”啊,老師讓我證明一遍,我用反證法很快照著老師的思路證明k<=1時,不符合題目給定的條件,所以k>1(事實上,k>1包含k>2),老師當時也有點懵,我當時學習不是那種很好的,老師就說讓我別考慮別的數字,既然題目是2,就用2。所以,我一直到現在都覺得反證法本身是有侷限的,甚至是有問題的。當然,一家之言,我本身數學也不大好,如果不對請勿噴,如果有人能解答疑惑,萬分感謝。

看了很多回復,我覺得應該重申一下我要說的關鍵,我不是說這個題怎麼樣,我是對反證法這種證明方法有異議,因為這種證明題,一般都是根據條件推導出結論,幾乎沒用過反證法。如果把這個題改一下,其他條件都不變,但改成不知道結論的求解題,大家隨便假設一個數,然後反證法證明了,這個過程也沒有問題,但明顯不對,再說如果我反證法證明了k>3,那算不算對?如果一個證明方法等得出很多不同的結果,還有什麼意義?這裡重點是那個恰好的節點,如果能證明2就是那個節點,那就不需要用反證法了。


一花一塵埃


我來說說個人體會吧。

雖然現在沒有從事數學相關的工作,甚至連曾經學過的數學也差不多忘光了,但依然有些數學證明,至今難忘。而我小時候,第一次品嚐到數學這門學科的魅力,正是來自這些巧妙的證明,這讓我養成了特別喜歡做證明題的興趣,它遠遠比簡單的計算要更有意思,常常為了證明一道題而冥思苦想甚至茶飯不思。


引我進入數學證明大門的一道題,其實很簡單:

請證明不存在最大的素數

早在公元前300年,歐幾里得就證明了這道題,不存在最大的素數。

所謂素數是指大於1,只能被1和自身整除的自然數。

比如2是素數,它也是唯一即是素數又是偶數的數,因為下一個偶數4,就不再是素數,它可以被2整除,能被2整除本來就是偶數的定義。因此,任何大於2的數,如果它是一個素數,那它必須是一個奇數。但當然不是所有奇數都是素數,比如數字9,它是奇數,但它能被3整除,因此它不是一個素數。

注意,所有大於1且非素數的數,一定能被一個素數整除。

比如,所有大於2的偶數都能被2這個素數整除。

至於奇數,要麼是素數,要麼能被素數整除。

因為非素數的奇數一定是3、5、7、11、13..... 這些素數的倍數,即能被這些素數整除,如果不能被這些素數整除的奇數,那麼它自身就一定是個素數呀。

讓我們換種方式寫一下數字。

1,2,3,2*2,5,2*3,7,2*4,3*3,2*5,11,2*6(3*4),13,2*7,3*5,

要想證明這道題,除了知道素數的定義,還需要知道這個至關重要的基礎:

至於奇數,要麼是素數,要麼能被素數整除。


如果你嘗試寫下1~10000以內的素數,你會看到一個規律,那就是隨著數字增大,素數出現的頻率開始降低,畢竟數字越大,它就越有可能被另一個數整除,不是麼?後世的數學家們發現,從不大於數字N的範圍內隨機抽一個數,它恰好是一個數字的概率略為1/lnN(ln 自然對數),當N非常非常非常大的時候,您可以將它簡化為1/N,很明顯數字越大,你恰好隨機抽到一個素數的概率就越小,但注意這個概率將永不等於零,哪怕N趨近於無限大也一樣,因為這只是素數出現頻率的估計,的確數字越大,素數將越來越稀少,但無論它多麼少,素數總是存在著,這就是證明題的魅力,我們很早以前就知道了:不存在最大的素數。


最初,我看到這道題的時候,還是個熊孩子,看到這道題的感覺完全就是懵逼的,一頭霧水,狗咬烏龜找不到下嘴的地方,直到我看了答案,才恍然大悟拍案驚奇,從此學會了一種至關重要的思維方式,受益終生,不僅僅是在數學上,也在別的地方有用。


  • 反證法

如何證明不存在最大的素數呢?

如果找不到一種正面的證明方式,那麼不妨讓我們先假設存在一個最大的素數,然後在此基礎上進行推理,看是否會得到一個荒謬的結果,如果能,那就說明我們的假設是錯的,即存在一個最大素數的假設是錯的,由於答案只能是二選一,沒有更多選擇,這時候否定了一方,就等於肯定了另一方,因為兩者必居其一。要麼存在最大的素數,要麼不存在,沒有第三種可能性。

現在,讓我們看看推理過程,別怕,這是小學生都能看得懂的過程,當然,你得先記住什麼是素數。讓我再重複一下。

大於1且只能被1或自身整除的數,就是素數,大於2的時候,所有的素數都必然是奇數。而奇數,它要麼是一個素數,要麼能被一個素數整除。


1、假設存在最大的素數,它等於N。

只要我們能推翻這個假設,就意味著不存在最大的素數。

2、那麼我們可以利用數字N,構造出一個新的數字M,它=2*3...*N+1

這個加1很重要,是整個證明的精華所在,是回頭來看時拍案驚奇之處,畢竟我就是告訴你,這道題要用反證法來證明,你也得找到具體的證明辦法才行。

3、注意,新數字M是個奇數,所以M要麼是一個素數,要麼不是一個素數

3.1 假如數字M是素數,那麼M>N,即存在最大素數的假設是個錯誤,證畢。

3.2 假如數字M不是素數,那麼必然存在一個素數X,能整除M。

4、由於M = 1*2*3*....*N +1 ,這就意味著從2開始一直到N,作為除數去除M,都不可能把M整除,即M/(2....N)都不可能是一個整數,總會有一個餘數1。因此X必然大於N。由於X是個素數,因此原假設存在最大的素數N,不正確,因為還有比它更大的素數X。按照同樣的邏輯,我們可以證明X也不是最大的素數,您只需要把上面的證明流程再循環一次就能得到比X大的素數,無窮無盡。



我來舉個實例吧,

假設N=5是最大的素數

那麼M=2*3*4*5+1 = 121

121不是一個素數

它可以被素數11整除

但11>5,所以5是最大的素數被否證。

同樣11也不是最大的素數

因為2*3******11+1 = 39916801,

這個數本身就是一個素數,它可比11大得多。

這樣的過程可以無限循環,但數字迅速增大,超過人力計算的範疇

但證明題的魅力就在於,只要邏輯正確,前提無誤,我們就脫離了硬算的限制,進入自由世界。



裸猿的故事


說一個小時候,寒木死活想不明白,僅靠記憶做題……

長大了,看到證明後,才心服口服的東東。

證明過程超級簡單,小學三年級的人都能看懂。


除數不能等於零!

這是小學老師告訴我們的,但那時,他們很少告訴我們,這是為什麼。

他們大多隻會一邊敲著黑板一邊大喊:除數等於零,沒有意義!沒有意義!

這個“沒有意義”實在是太難以理解了,折磨了寒木很長時間。

現在,我們用反證法來證明一下:


假設,0可以作為除數,則:

0×1=0

0×2=0

所以:

0×1=0×2

因為0可以作為除數,所以……

兩邊再除以0,得:

化簡一下:

得:

1=2

矛盾,所以,0不能作為除數。

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如果老師能給我們這麼證明一下,我們就不會去深入思考,那個“沒有意義”到底是個什麼意義了。


最後,來一個趣味題。

話說,有4個算命先生,分別是A、B、C、D先生。其中:

A先生:準確率10%,收費5元;

B先生:準確率45%,收費10元;

C先生:準確率60%,收費15元;

D先生:準確率80%,收費20元;

那麼,你該選擇哪個呢?既要追求準確率,還要追求性價比,能同時做到嗎?

答案太容易了。

這樣去思考,A先生的準確率只有10%,那就說明,他的錯誤率就是:

1-10%=100%-10%=90%

因此,你每次去找他算命,如果他說:

小夥子,你今年沒有桃花運,要2020年才有哦。

則:

你今年擁有桃花運的概率是90%。

但你只需要花5塊錢。


寒木釣萌老師


拍案稱奇的冰雹猜想證明。

這個猜想就是個數字遊戲。數字跳躍碰找4的n次方。因為猜想的框架結構為:奇數(x3+1)÷2。

所以會形成:4=1X3+1,會形一個本質結構規律。4²的次方等於16,16-1=15,15÷3=5,這是第一個一步迴歸數。

4³的次方是64,64-1=63,63÷3=21,這是第二個一步迴歸數。

4的4次方是256,256-1=255,255÷3=85,這是第三個一步迴歸數,以此類推到無限。

用4的N次方。寫入公式為:(4n²-1)÷3。

它還有另一個性質,用以上公式會形成下列結構:

4x1+1=5=4¹+1。

4x5+1=21=4²+4¹+1。

4x21+1=85=4³+4²+4¹+1。

4x85+1=341=4⁴+4³+4²+4¹+1。

4x341+1=1365=4⁵+4⁴+4³+4²+4¹+1。

4x1365+1=5461=4⁶+4⁵+4⁴+4³+4²+4¹+1。

4x5461+1=21845=4⁷+4⁶+4⁵+4⁴+4³+4²+4¹+1。

以此類推到無限。

我們知道猜想的規則是奇數x3+1=偶數,偶數÷2=奇數,來回循環。所以我們可以證明一下。把所有的無限奇數x3=3的倍數,+1=÷3=餘1的偶數,它們4+6=10. 10+6=16。

4.10.16.22.28.34.40.46.52.58.64.……。下去你會發現4n次方都在這些當中,這佔自然數的1/6,把這些x3+1的偶數÷2會有兩種結果,一種是偶數,一種是奇數,各一出一。奇數又有種結果,就是它們都是÷3餘2的數。把÷2的偶數再÷2,就是÷3餘1的數,來回循環,為什麼會這樣,是因為餘1數x2=餘2數,而餘2的偶數÷2=餘1數。

因為冰雹猜想本質就是數字遊戲,奇數x3+1=偶數,也就是膨脹性質,它是一次一次的,偶數÷2條件合適可以連續÷2,所以是÷2是收縮的性質。

奇數x3+1是跳躍,+1是找4n次方,因為每個奇數(x3+1)÷2的路線是固定的。循環次數也是固定的。所以這個猜想的等式是成立的,不存在反例,只是每個奇數的起點位置不同,確定了循環的次數與形成時間的長度。

那麼我們找一下4n次方,我們按照解刨倒推法一步一步來。4的n次方是

4.16.64.256.1024.4096.16384.65536……。無限下去,會發現都是-1÷3數,也是連續÷2可以歸1的數。把這些數字-1÷3。分別是

1.5.21.85.341.1365.5461.21845……。

因為÷3數是起點沒有上一層,所以能整除3的數不理它。其它的數都是猜想第一個一步迴歸數,上面的奇數都是x4+1的連續數,可以發現有被3整除數,有除3餘1數,有除3餘2數。除3數不能被做為迴歸數,餘1數(x4-1)÷3=第二個迴歸數,餘2數(x2-1)÷3=是第二個迴歸數。讓我們試一試證明一下。(5x2-1)÷3=3 ,3是第一個迴歸數,但3沒有上一個迴歸數。用3x4+1=13.是5的第一個一步迴歸數,13x4+1=53. 是第二個5的第二個一步迴歸數,53x4+1=213. 213是可以被3數除的數,不做為迴歸數。213x4+1=853.是5的第三個一步迴歸數。853x4+1=3413.是5的第四個一步迴歸數。以此類推,有無限個5的一步迴歸數。

5的起點回歸數是3。用(5x2-1)÷3=3.因為3能被3整除.所以不能做為迴歸數。用3x4+1=13. 13是5的第一個迴歸數。用13x4-1=51.51÷3=17.所以17是13的第一個一步迴歸數,17x4+1=69.不能做為13的迴歸數,69x4+1=277. 是13的第二個一步迴歸數。277x4+1=1109.是13的第三個一步迴歸數。讓我們驗證一下:1109x3+1=3328÷2=1664÷2=832÷2=416÷2=208÷2=104÷2=52÷2=26÷2=13x3+1=40÷2=20÷2=10÷2=5x3+1=16÷2=8÷2=4÷2=2÷2=1。因為數字是無窮的,以樣本推整體。只要等式成立,就是正確的,和計算機計算大數是沒用的。

為什麼沒有反例,是因為等式成立。隨著數字增大,也只不過相對增加了步數的長度與時間。但再長的路也是有盡頭的,只是個時間問題。

在分成枝口後,在奇數中÷3只有三種性質:被3整除數,餘2數,餘1數,要想找出連續被3整數,餘2數,餘1數,就各x85,就是各個分枝口的位置。分枝都伸向無限,把這棵樹推展不來,就是所有奇數的位置,用(奇數x3+1)÷2就能從下圖知道為什麼每個數最終都能歸1。

述:因本人是體力民工,小學文化,業餘愛好數學,專業術語與數學規範數學符號書寫欠缺。望有識之士諒解!我叫趙生明,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劉千河鄉果園塌二組村民。開始研究是2018年4月左右到現在共用了三個多月的時間。書寫日期為2018年7月16日13點45分。



窺探數字結構


有關數學公式的證明很多,下面介紹幾個常見公式的巧妙證明過程。

(1)自然數的立方和=自然數之和的平方

上述等式的左邊為自然數的立方和,等式的右邊為自然數之和的平方。雖然通過分別推導出左右兩邊的計算公式就能證明該等式,但通過如下的圖形很直觀地就能證明上式:

把自然數立方和的圖形平鋪看來,其中的正方體數量剛好是就是自然數之和的平方,所以就能證明上述等式成立。

(2)勾股定理

這個公式為勾股定理,我國在商朝時就已經發現了直角三角形的一個特例——勾三股四玄五,後來的中外數學家通過各種方法來證明這個公式。下面要介紹的是加菲爾德證法的變形方法,這可以很容易證明勾股定理:

大正方形的面積為:

(a+b)^2

大正方形的面積也等於四個三角形的面積以及小正方形的面積之和:

4×(1/2ab)+c^2

由此可得下式:

(a+b)^2=4×(1/2ab)+c^2

化簡之後,即可得勾股定理:

a^2+b^2=c^2

(3)歐拉恆等式

這個公式就是著名的歐拉恆等式,它被譽為最美的數學公式。一個十分簡單的公式就結合了數學中最重要的常數——自然常數e、虛數單位i、圓周率π、自然數1、自然數0,以及最重要的數學符號——加號+、等號=。

歐拉恆等式源自於如下的歐拉公式:

對歐拉公式的左邊e^(iθ)進行泰勒展開可得:

再分別對cosθ和sinθ進行泰勒展開可得:

顯然,cosθ與sinθ之和剛好等於e^(iθ),由此就能證明歐拉公式成立。再令歐拉公式中的θ=π,即可得下式:

e^(iπ)=-1+0

對上式進行移項,最終就可以推導出歐拉恆等式的常見形式。

(4)證明圓周率是無理數

圓周率是無理數的證明方法不少,下面要介紹的是數學家Ivan M. Niven給出的反證法,這種方法簡單而又巧妙。

倘若π為有理數,必然存在整數a和b,使得下式成立:

π=a/b

構造如下兩個函數:

其中n為正整數。

顯然,f^k(0)、f^k(π)、F(0)以及F(π)都為整數。而且f(x)和f^k(x)都會滿足f(x)=f(π-x),它們都在x=0以及x=π處可積。

再構造函數G(x)=F'(x)sinx-F(x)cosx,並對其進行求導可得:

對上式兩邊從0到π都進行積分可得下式:

因為F(0)以及F(π)都為整數,故F(π)+F(0)亦是整數。當x∈(0, π)時,顯然有f(x)>0且sinx>0,故f(x)sinx>0,所以F(π)+F(0)>0,並且f(x)sinx在[0, π]上的積分為正整數。

當x∈(0, π)時,顯然有a-bx


科學認識論


也算是對幾十年數學學習的一個小結吧。

列一下從小到大給予我震撼的數學證明:

四年級:證明√2是無理數(亞里士多德),第一次接觸反證法。另一類似的題是歐幾里得證明素數有無限個。

六年級:3*3*3的立方體可否只用5刀(每次可以重組)切成27個單位小立方體?答案是不能(因為中心的單位立方體的6個面都需要刀切),這是我第一次學習尋找數學問題中的“不動點”,或者說是“特徵值/函數”

初二(數競班):任意階線性遞歸數列求通項。當時對這個“特徵方程”深感神秘,直到後來上大學才意識到這是微積分的基本應用。

高一:證明有理數和自然數一樣多,第一次接觸到集合論和“一一對應法則”。

高三上:儘管高聯拿到了省第一,但第二試的第二題只做出一半。這題本身不值一提,但當時讓我意識到自己的數學水平還停留在冷兵器時代:還沒有掌握“火藥”,即微積分思想。

高三下(集訓隊):證明無理數比有理數多(類似的:無窮集合冪集>原集),被康托爾精妙的“對角線方法”折服。

大一:e的一切,罄竹難書的美妙!微積分也從此變得有趣。

大二:歐拉公式的推導,你無法不對歐拉的敏銳和深刻頂禮膜拜。

大三:古希臘三大尺規作圖問題不可解,五次以上方程沒有一般根式解。天才伽羅華!抽象代數也是我最喜歡的數學課之一。

入行工作後第一年:算術編碼理論,花一晚上看懂後大腦高潮了好久。

最近一次是幾年前,看到絕對反常識的banach-tarski定理的證明,太tm漂亮了!

其實還有很多極其精彩的數學證明,不過大多超出了我的知識範圍,只能不明覺厲。


帖木兒




拍案叫絕的證明過程確實有,在【我和你媽同時掉河裡你先救誰】的求證過程中,首先根據速度時間距離的關係,再通過年齡計算出肌肉的爆發力和滑動摩擦力,這樣就可以得出年輕女朋友的速度大於你媽,女朋友應該走在前面,

再從河岸傾斜度,算出女朋友在加速度下入水的提前量,所要考慮的重點是你女朋友的體重,如果骨感,入水速度更快。



你媽作為中年婦女,體重應該大於你女朋友,這就要有準確的近似值考慮,以便估計你女朋友和你媽之間的距離差,你媽在速度不變的情況下,到達你女朋友的落水點需要多長時間?


通過證明可得,你女朋友和你媽同時掉河裡,從理論上不存在,你女朋友首先不是個盲眼的,之所以掉河裡,只有一種可能,你女朋友一路低頭摳手機,在撩前任,私約,這種情況下,不可能和你媽並肩而行。

由此可知,你媽掉河裡,為救你女朋友,早把生死置之度外。你女朋友說成你媽和她同時掉河裡,是推卸責任,不懂感恩。


你在通過反覆證明之後,應該作出正確選擇,你媽入水較晚,離岸最近,是否捨近求遠?

應該以最快速度,奮力把你媽推向岸邊,讓你媽上岸找到你女朋友的手機,把女朋友營救之後,立刻查看聊天記錄,一切水落石出,起訴你女朋友前任故意綠人罪,或者連女朋友一起起訴,告她與前任合謀害死你親媽。


一切會有的,一切會發生的,掉河裡就掉河裡唄,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反正是離不開水,既然是水命,就水水算啦,還指望一個答案能讓你女朋友海枯石爛咋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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