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延安反馈“回头看”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10月12日至31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延安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5月9日向延安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组长王晓明通报督察意见,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徐新荣作表态讲话,会议由延安市市长薛占海主持。副组长李敬喜,省督察办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延安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延安市紧紧围绕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市、县、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等项目147个,已完成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0个、扩容改造5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3个,新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6个、污水收集管网165公里。开展“千人治污大行动”,封堵延河流域90个入河排污口。延河水质从2017年的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

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划定城区禁煤区25平方公里、限煤区29.2平方公里,完成217台燃煤锅炉改造,禁止劣质煤进城。2018年延安市优良天数达315天,同比增加2天。

强化油气开发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以来油气管道破裂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大力实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2017年以来累计退耕还林1077.5万亩,完成营造林2134.6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6.3%。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的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2017年以来,延安市先后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节水型城市。

完善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生态环保指标权重从2016年的4.5分增加到2017年的10分。环保资金投入逐年增加,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4.93亿元,预算资金占比从2017年的3.51%提高到4.7%。

延安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0月31日,督察组督察期间交办的158件环境投诉案件基本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整改118家,立案处罚73家,罚款117.64万元,行政拘留3人,约谈9人,问责34人。

督察指出,延安市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部门和县(区)仍然对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认识不到位,履行环保责任不扎实,一些重点任务整改还不够彻底。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一些部门单位政治站位不高,仍认为环保工作是环保部门的事情,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依然突出。整改方案要求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未安排农村环保资金。

一些市级部门对整改工作敷衍应对,大多以调度为主,对各县(区)整改工作指导、督查不够。各县(区)整改方案普遍存在照抄照搬上级整改方案的现象,针对性不强。

一些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治理水污染重视不够,畏难不前,重点治理工程推进不力,5个国控断面管控方案任务落实进展缓慢,治理成效不明显。

二是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延安市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农村小型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禁养区内已建成的规模养殖场(户)关停、转产或搬迁。至督察时,有323家小型(适度规模)养殖场未建成废弃物贮存处理设施,禁养区内有124家规模养殖场未关闭或搬迁。

延安市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7月底前建成并投运5个省级重点镇污水处理厂,2018年年底前10个县(区)的17个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重点产业聚集区建成34个两厂(场)。至督察时,有13个污水处理厂、16个垃圾填埋场仍未开工建设。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市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没有进行实质性整改,且仍在使用。2018年10月28日采样监测结果显示,2#调节池旁监测井水质氨氮超标74倍。

延安市有5个自然保护区未按要求完成勘界立标工作。市林业局和相关县政府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养殖监管不到位。

三是部门履职不严不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监管不力,检查20家城区建筑工地,有17家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市工商局对各县(区)钣金喷漆行业底数不清,监管不力,检查12家4S店和钣金喷漆维修企业,有10家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市质监局对煤炭质量监管不力。市水务局对河道采砂问题监管不力。延川县水利局违规对5家砂场进行许可,导致4家砂场复采,其中2家砂场在黄河凌汛期违规采砂。

此外,柴松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富县大麦桔抗旱应急水库项目在未取得环评和土地预审手续情况下,于2016年10月违规开工建设。2018年3月、8月,富县环保局向富县水务局、陕西省水务集团富县供水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回头看”期间该水库仍在建设。

四是整改工作标准不高。《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延安市出台《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延安市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出台,但延安市降低整改标准,仅印发《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办法》。

2018年度国家“水十条”考核中,陕西省未达标断面均位于延安市境内。仕望河昝家山、延河谭家河、清涧河吴家坪和白家园子4个断面水质较2017年度有所恶化。延河的甘谷驿,清涧河的吴家坪、白家园子和王家河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

原油泄漏事故频发问题虽得到有效遏制,但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建设不完善,监管职责未能有效落实;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未形成;事故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乡镇一级普遍存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不全、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督察强调,延安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省上及延安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延安市委、市政府处理。

徐新荣表示,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是对延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复查”和“再次会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时刻保持“生态环境整体脆弱”的忧患意识,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问题整改和生态建设的实绩实效体现“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改革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护好延安的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记者 王雄 见习记者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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