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委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延安反饋“回頭看”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10月12日至31日,省委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延安市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並形成督察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組於2019年5月9日向延安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反饋。組長王曉明通報督察意見,省委常委、延安市委書記徐新榮作表態講話,會議由延安市市長薛佔海主持。副組長李敬喜,省督察辦和督察組有關人員,延安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延安市緊緊圍繞突出環境問題,認真落實整改任務和工作要求,推動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實施市、縣、鄉、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等項目147個,已完成縣級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10個、擴容改造5個、重點鎮汙水處理廠建設3個,新建鄉鎮生活汙水處理廠46個、汙水收集管網165公里。開展“千人治汙大行動”,封堵延河流域90個入河排汙口。延河水質從2017年的中度汙染改善為輕度汙染。

積極推進大氣汙染治理,劃定城區禁煤區25平方公里、限煤區29.2平方公里,完成217臺燃煤鍋爐改造,禁止劣質煤進城。2018年延安市優良天數達315天,同比增加2天。

強化油氣開發環境綜合整治,2018年以來油氣管道破裂引發的環境汙染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大力實施生態重點工程建設,2017年以來累計退耕還林1077.5萬畝,完成營造林2134.6萬畝,全市森林覆蓋率達46.3%。持續推動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美麗鄉村的經驗做法受到國務院通報表揚。2017年以來,延安市先後建成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和省級環保模範城市、省級節水型城市。

完善環境保護考核評價機制,生態環保指標權重從2016年的4.5分增加到2017年的10分。環保資金投入逐年增加,2018年市級財政安排環保專項資金4.93億元,預算資金佔比從2017年的3.51%提高到4.7%。

延安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8年10月31日,督察組督察期間交辦的158件環境投訴案件基本辦結並向社會公開,共責令整改118家,立案處罰73家,罰款117.64萬元,行政拘留3人,約談9人,問責34人。

督察指出,延安市督察整改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一些部門和縣(區)仍然對發展和保護的關係認識不到位,履行環保責任不紮實,一些重點任務整改還不夠徹底。

一是思想認識還有差距。一些部門單位政治站位不高,仍認為環保工作是環保部門的事情,環保部門“單打獨鬥”現象依然突出。整改方案要求加大農村環保資金投入,但2018年市本級財政預算未安排農村環保資金。

一些市級部門對整改工作敷衍應對,大多以調度為主,對各縣(區)整改工作指導、督查不夠。各縣(區)整改方案普遍存在照抄照搬上級整改方案的現象,針對性不強。

一些部門單位和領導幹部對治理水汙染重視不夠,畏難不前,重點治理工程推進不力,5個國控斷面管控方案任務落實進展緩慢,治理成效不明顯。

二是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延安市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農村小型養殖場汙染防治設施建設和禁養區內已建成的規模養殖場(戶)關停、轉產或搬遷。至督察時,有323家小型(適度規模)養殖場未建成廢棄物貯存處理設施,禁養區內有124家規模養殖場未關閉或搬遷。

延安市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7月底前建成並投運5個省級重點鎮汙水處理廠,2018年年底前10個縣(區)的17個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和重點產業聚集區建成34個兩廠(場)。至督察時,有13個汙水處理廠、16個垃圾填埋場仍未開工建設。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對市垃圾填埋場環境問題沒有進行實質性整改,且仍在使用。2018年10月28日採樣監測結果顯示,2#調節池旁監測井水質氨氮超標74倍。

延安市有5個自然保護區未按要求完成勘界立標工作。市林業局和相關縣政府對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養殖監管不到位。

三是部門履職不嚴不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建築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監管不力,檢查20家城區建築工地,有17家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市工商局對各縣(區)鈑金噴漆行業底數不清,監管不力,檢查12家4S店和鈑金噴漆維修企業,有10家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市質監局對煤炭質量監管不力。市水務局對河道採砂問題監管不力。延川縣水利局違規對5家砂場進行許可,導致4家砂場復採,其中2家砂場在黃河凌汛期違規採砂。

此外,柴松省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富縣大麥桔抗旱應急水庫項目在未取得環評和土地預審手續情況下,於2016年10月違規開工建設。2018年3月、8月,富縣環保局向富縣水務局、陝西省水務集團富縣供水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責令停產整治決定書。“回頭看”期間該水庫仍在建設。

四是整改工作標準不高。《陝西省水汙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延安市出臺《延河流域水汙染防治條例》,延安市整改方案明確2017年年底出臺,但延安市降低整改標準,僅印發《延河流域水汙染防治暫行辦法》。

2018年度國家“水十條”考核中,陝西省未達標斷面均位於延安市境內。仕望河昝家山、延河譚家河、清澗河吳家坪和白家園子4個斷面水質較2017年度有所惡化。延河的甘谷驛,清澗河的吳家坪、白家園子和王家河斷面水質仍為劣Ⅴ類。

原油洩漏事故頻發問題雖得到有效遏制,但相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長效機制建設不完善,監管職責未能有效落實;企業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未形成;事故應急聯動機制不完善,鄉鎮一級普遍存在專項應急預案要素不全、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

督察強調,延安市委、市政府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6個月內將整改落實情況報送省政府,抄送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通過省上及延安市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延安市委、市政府處理。

徐新榮表示,省委環保督察“回頭看”,是對延安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全面複查”和“再次會診”。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時刻保持“生態環境整體脆弱”的憂患意識,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發展問題,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和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韌勁,深刻剖析、舉一反三,持續用力、久久為功,以問題整改和生態建設的實績實效體現“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要切實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改革發展各領域、全過程,堅持綠色發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大力發展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全力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堅決守護好延安的藍天、碧水、淨土、青山。各級黨委、政府要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週年。(記者 王雄 見習記者 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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