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诸城这样做……

5月6日,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了《诸城市城市管理相对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城市管理相对人开展信用评价,实行信用分级管理,把城市管理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牢牢结合在一体,让城市管理不再孤军作战,走向“大治理”模式。

根据《办法》规定,城市管理相对人信用等级评价共分为四级六等,分别为AAA、AA、A,B、C、D。信用等级评级由各中队监管人员据实际监督情况、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定,每6个月开展一次,每下一个评定周期的第一个月10日之前提报上个周期评级情况,大队窗口3日内汇总后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对拟纳入诸城市城市管理黑名单的相对人,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先行书面告知,相对人应在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或者3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确定纳入黑名单,相关信息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诸城”官网发布。

联合奖戒,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处处碰壁”。《办法》规定对A级以上单位,在评选“文明单位”、“诚信企业”、“诚信商家”等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在相关政策上予以优先扶持,信用级别越高享受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联合激励政策越多,AAA级单位直接纳入诸城市城市管理信用体系红名单;对B级单位实行常态监管,增加日常督查频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教育,督促其限期整改,提示其若未有效及时整改将视为失信行为;对C级单位严加监管,增加日常督查频次,重点进行督查,建议作为评选“文明单位”、“诚信企业”“诚信商家”的反面依据,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规行为从严查处,若未有效及时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警告其将列入失信单位;对D级单位直接纳入诸城市城市管理信用体系黑名单,实行特别监管,随时督查,增加检查频次,对违规行为从重从严进行查处,在评选“文明单位”、“诚信企业”“诚信商家”等活动中“一票否决”,通过市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奖惩不是目的,目的是塑造崇德向善的城市之风”,《办法》同时规定了信用修复相关内容,A、B、C、D级单位的评定级别结果有效期限为6个月,在此期间,已被纳入黑名单的相对人,如对其违规行为认识清楚,积极整改,且在整改达标后能长效保持,可提出对其信用进行修复,退出黑名单。具体信用修复步骤参照诸信用办〔2018〕32号《关于对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诸城市有效应用信用+城市管理,将个人行为与城市发展紧密结合,为坚持崇德向善的价值导向设置信用修复渠道,为失信人提供改正错误、重塑信用的机会。通过信用修复有效地让人们的文明行为得到光大,让不文明的现象得到扼制,从而实现了“好人更好,坏人变好”的好局面,让崇德向善“蔚然成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