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走新闻路佳作重读⑥丨台州三千“党代表”活跃在股份制企业

2019-05-09 15:57 | 浙江新闻客户端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浙江日报创刊70周年。70年来,几代浙报人积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记录时代风云,推动社会进步,守望公平正义,留下众多影响深远的新闻佳作。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浙江日报联合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于4月中旬启动了“同走新闻路”大型融媒体采访。连日来,以《浙江日报》部分新闻佳作为脉络,由原作者、一线骨干记者和浙大新闻专业学生组成的三代新闻人队伍,重读佳作,重返现场,传承历史,赋能未来,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5月5日起,我们正式推出这组报道。今天我们重读的佳作是《台州三千“党代表”活跃在股份制企业》,1997年12月30日,《浙江日报》1版刊发了记者陆熙、沈建波采写的这篇稿件,以下为原文。


同走新闻路佳作重读⑥丨台州三千“党代表”活跃在股份制企业


在我党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红军党代表,如今在台州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市委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选派的3000多名党的工作员,因其出色的工作被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亲切地称为“我们的党代表”。

浙江隆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黄开发,就是台州“党代表”的典型。12月28日,记者在该公司采访,恰遇由他介绍的公司副总经理陈绪豹刚被批准入党,老黄说:“这是我当党代表5年来发展的第13个党员,当时这家企业没有一名党员。”他介绍入党的孔夫寿已作为新一代“党代表”,被选派到了另一家企业。

在台州,像黄开发这样的“党代表”,肩负着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基层党组织的重任。据统计,全市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选派党的工作员制度以来,建立了一支5000多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了3200多名党员,全市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93%都建立了党支部。

台州市股份合作制企业已达2.5万余家,产值利税分别占全市的75%以上。这些企业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不同步的矛盾日益暴露,其中突出的问题是党的工作存在大量空白点。至1993年底,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只占这些企业的1.08%,党员仅占职工总数的1.37%。

“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这是台州引导股份合作制企业健康发展的一条经验。90年代初,玉环县借鉴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对红军派驻党代表的做法,率先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派驻党的工作员。市委及时总结、推广,于1994年作出决定,凡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上或固定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派驻“党代表”。今年10月28日,市委组织部又对“党代表”的选派任用、职责权利、管理考核等作了进一步规范。

据介绍,“党代表”由企业所在地党委选派聘任,分专职和兼职两种,他们在工作中坚持参与而不干预、配合而不迁就、引导而不强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协调董事会、监事会、厂长经理和职工等方面的关系。某公司因职工与经营者产生纠纷,造成停产。“党代表”骆石绵及时穿针引线,化解矛盾,还为企业筹措资金40多万元。

“党代表”,受到企业经营者的欢迎和职工的拥护。玉环县坎门镇工办会计许云英,担任5家企业的“党代表”,她深入车间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及时向厂长反映员工的合理要求,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记者在与部分台州企业家座谈时,他们都赞成选派“党代表”这一做法,有的已向当地党委打报告要求选派“党代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