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新項目建築安裝工程費的歸集與分配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列入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預算項目內的各項費用(含設備費、出包工程向承包方支付的臨時設施費和勞動保險費),有甲供材料、設備的,還應包括相應的甲供材料、設備費。

建築安裝工程費具體包括土建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和裝修工程費等。應根據工程的不同施工方式,採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一)採用發包方式的核算

採用發包方式進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開發項目,其建築安裝工程支出,應根據企業承付的已完工程價款確定,直接計入有關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建築安裝工程費”成本項目。

1.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對發包的基礎設施和建築安裝工程,一般採用招標、議標方式,通過工程公開招標或邀請施工企業議標,將工程發包給施工企業的,按工程標價進行結算。開發企業與施工企業在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工程價款的結算,應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結合當地的有關規定具體確定。從目前各個地區所採用的工程價款結算辦法來看,歸納起來主要有如下三種:

按月結算,就是按照每月實際完成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結算。根據驗收合格的各月份的已完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數量和預算單價等計算的工程造價,就是該月份應結算和支付的工程款。

分段結算,就是將一個單位工程按形象進度劃分為幾個階段(部位),如基礎、結構、裝飾、竣工等;按照完成階段,分段驗收結算工程價款。

竣工一次結算,開發項目或單項工程施工工期在12個月以內,或者工程承包合同價值較小的,可以實行工程價款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後一次結算。即在工程開工後,每月按當月施工計劃所列工作量預付工程款,於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工程承包合同價值扣除預付工程款後進行結算。

不論採用何種結算辦法,施工期間結算的工程價款一般都不得超過承包工程合同價值的95%,尾款應專戶存入銀行,待工程竣工驗收後清算。

2.支付工程合同款的核算

開發企業與施工企業有關發包工程款和預付備料款、工程款的核算,可以在“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或“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兩個科目進行核算,“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科目均應按客戶單位名稱設置明細科目。

以“預付賬款”為例,開發企業按照規定預付給承包施工企業的備料款和工程款,借記“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科目;按照工程價款結算賬單應付給承包施工企業的工程款時,借記“開發成本”等科目,將扣回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記入“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科目的貸方。合同最終結算時,將“預付賬款一預付工程款”科目的借方餘額結轉到“開發成本”等科目,若“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科目出現貸方餘額,反映尚欠施工單位的款項。

【例】河北誠信房地產開發公司與河北宏祥建築公司簽訂發包工程合同總值為20000萬元,按照合同規定,開工前應預付備料款2000萬元,預付工程款400萬元(以上金額均為不含稅金額),以銀行存款支付。河北誠信房地產開發公司根據有關原始憑證入賬,會計分錄如下:

預付河北宏祥建築公司備料款時。

借:預付賬款——東方公司——預付工程款20000000

貸:銀行存款20000000

預付河北宏祥建築公司工程款時。

借:預付賬款——東方公司一預付工程款4000000

貸:銀行存款4000000

工程價款結算時,根據施工企業提供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中的已完工程價值為3000萬元,減去應扣回預付備料款2000萬元、預付工程款400萬元,尚應支付工程款600萬元(3000—2000—400)(以上金額均為不含稅金額)。

借:開發成本30000000

貸:預付賬款——東方公司——預付工程款30000000

支付應付工程款時。

借:預付賬款——東方公司——預付工程款6000000

貸:銀行存款6000000

房地產企業按照發包工程合同與承包施工單位定期進行工程價款結算,既可以保證房地產企業開發產品成本的準確性,也可以準確反映房地產企業的負債情況。

計提工程結算價款屬於預提費用,一般發生在會計期末。在會計處理上,房地產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提,但根據稅法規定,發包工程未最終辦理結算而未取得全額髮票的,在證明資料充分的前提下,其發票不足金額可以預提,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因此,在稅務處理上可能存在納稅調整的問題。

施工期間工程臨時水電費一般由開發商直接支付,施工合同中約定開發商和施工單位分擔比例。實際支付時,應該由開發商承擔的部分直接記入“開發成本’’科目,施工單位應該承擔的部分,可由開發商代為支付,未來在支付工程款時扣回。

施工期間水電費發生時金額不能準確確定的,開發商可以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先歸集,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最後將開發商應承擔的部分借記“開發成本”科目,將由施工單位承擔的部分,按全部的水電費金額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企業應將取得的水電費發票複印件及原始憑證分割單一併交與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據此入賬。

(二)採用自營方式的核算

採用自營方式進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開發項目,其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支出,一般可直接計入有關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建築安裝工程費”成本項目,即記入“開發成本——具體成本對象——建築安裝工程費”科目的借方和“庫存材料”“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貸方。

如果開發企業自行施工建造大型建築安裝工程,可以設置“工程施工”“施工間接費用”等科目,用來核算和歸集各項建築安裝工程支出,月末將其實際成本轉入“開發成本具體成本對象——建築安裝工程費”科目。

企業用於項目開發的各項設備.即附屬於工程主體的各項設備,應在出庫交付安裝時,記入“開發成本——具體成本對象——建築安裝工程費”科目的借方和“庫存設備”科目的貸方。

(三)建築安裝工程費的分配

如果開發企業對建築安裝工程採用招標方式發包,並將幾個工程一併招標發包,房地產企業在發生建築安裝工程費時,應先將其支出通過“開發成本——建築安裝工程費——待分攤成本”科目進行歸集,會計期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標準分配給各受益對象。

應由開發產品受益的,將其分配計入有關成本核算對象,即記入“開發成本——具體收益成本對象——建築安裝工程費”科目的借方。應由投資性房地產或固定資產受益的,將其分配記入“在建工程”科目的借方。

1.按工程結算額分配

建築安裝工程費與其他成本項目不同。開發產品一般以每一獨立編制設計概算或施工圖預算的單項開發工程為成本核算對象,也就是說,成本對象都具有獨立的設計概算或施工圖預算,因此,根據每一個成本對象的設計概算或施工圖預算,房地產企業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在最後完工結算工程價款時,都可以準確確定每一個成本對象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因此,一般情況下,房地產企業應在工程完工時,按照工程結算值分配計入相應的成本對象。

按工程預算造價分配

如果開發企業對建築安裝工程採用招標方式發包,並將幾個工程一併招標發包,則在工程完工結算工程價款時,可以按各項工程的預算造價的比例,計算實際建築安裝工程費,並計入相應的成本對象。公式如下:

工程實際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標價×該項工程預算造價÷各項工程預算造價之和

【例】河北誠信房地產開發公司將兩幢商品房建築安裝工程進行招標,標價為9000萬元,這兩幢商品房的預算造價為:1#商品房為5500萬元,2#商品房為4500萬元,合計10000萬元(以上金額均為不含稅金額)。

工程完工結算工程價款時,計算各幢商品房的實際建築安裝工程費:

1#商品房建安工程費=9000×5500÷10000=4950(元)

2#商品房建安工程費=9000×4500÷10000=4050(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開發成本——1#商品房——建築安裝工程費49500000

2#商品房——建築安裝工程費40500000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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