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紀委監委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動真格”

“把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為根本評價標準……依規依紀依法查處典型案例。”2019年5月6日,邯鄲市紀委監委召開邯鄲全市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調度會,邯鄲市紀委常務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黎海濤強調。

燕趙都市報記者梳理邯鄲市各市、區、縣近期發佈的典型案例發現,群眾身邊仍存在嚴重的教育“亂收費”、低保“把關松”、基層“蒼蠅”心存僥倖騙取各項國家專項“補助款項”等違法違紀行為。

邯鄲紀委監委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動真格”

337名學生返還“技能訓練材料費”12800元

“真沒想到這筆錢會被追回!感謝武安市紀委監委的辛勤工作,感謝幫我們追回違規收取的材料費。”武安市職教中心農林部一名被違規收取技能訓練材料費的學生激動地說。

5月8日,在武安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武安市職教中心農林部學生領取到了被違規收取的技能訓練材料費。據瞭解,此次返還學生們的技能訓練材料費共計12800元,涉及2016屆、2017屆農林專業7個班級337名學生。

“通過該案例,我們深刻認識到學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們將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在以後工作中加強管理,堅決做到不該收的錢一分也不收。”職教中心一位校領導表示。

經調查,2015年9月——2017年9月期間,成安縣商城鎮中學時任校長個人購買印刷機、紙張、油墨,在學校內為學生印刷試卷,每張試卷收取學生“一角錢”費用。成安縣紀委監委核實後,最終退還學生試卷費5212.5元。

2017年,成安縣長巷鄉吳村小學六年級某班,每名學生被收取了“補課費”:每月50元,2個月,共計5100元。成安縣紀委監委核實後,全額退還給了學生們。

2017年9月,曲周縣第四疃鎮寺頭小學校長牛華堂“亂收費”。其安排該校家長委員會收取部分學生延時輔導費共計2270元,用於發放輔導教師補助。最終,牛華堂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村會計“私吞”村民危房改造款,1.1萬元“縮水”變5000元

“過去5年了,俺真沒想到這錢還能要回來。這是一點心意,你們一定要收下。”5月8日,拿著被“私吞”的6000元危房改造款,武安市石洞鄉三王村村民孫江海激動萬分,執意拿出100元錢作為辦案人員的加油費用。

“理解您的心情,但紀委監委就是群眾利益的捍衛者,我們有紀律,這錢堅決不能收。”武安市紀委監委第十一紀檢監察室主任馬建其堅定地說道。

武安市紀委監委在查辦石洞鄉三王村會計李某某違紀違法案中,發現其將村上集體資金3.3萬元佔為己有,並將村民孫江海的1.1萬元危房改造款和安居工程款中6000元佔為己有,實際上只支付給孫江海5000元。武安市紀委監委班子對此高度重視,要求由專人在第一時間將款項退給村委會和村民,確保應當退還給群眾的款項一分不差地退還給群眾。

將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作為“唐僧肉”的絕非個例。曲周縣紀委監委公佈,2012年,時任曲周縣河南疃鎮馬蘭頭二村黨支部書記的楊清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村內開展貧困家庭申請危房改造工作時,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3萬餘元。此外,楊清印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6年,成安縣商城鎮西二祖村村民、五保戶連某某危房改造通過驗收後,享受了危房改造補助19500元。事後被經手人李某索取了300元“感謝費”。成安縣紀委監委經核實後,將該款項退還給了村民連某某。

把關不嚴,曲周縣95人違規享受城鎮低保待遇

2010年——2017年,曲周縣民政局在辦理城鎮低保工作中審批把關不嚴、動態管理不到位,致使95人違規享受城鎮低保待遇。時任曲周縣民政局社救股股長張建民、李立森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政務警告處分;時任分管領導崔孟章、申保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政務警告處分;時任局長常振田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2017年底,成安縣李家疃鎮蔡莊村村民尹某某在申請辦理低保過程中,被經手人李某以“好處費”名義收了200元錢;村民尹某在2018年4月辦理低保中被經手人李某以“好處費”名義收了2000元。

成安縣紀委監委介入後,連夜核查取證,查明事實,責成李某退還村民尹某2000元。紀委追繳200元並退還給了村民尹某某。李某被給予留察一年處分。

2017年,成安縣道東堡鄉北散湖村建檔立卡貧困戶馮某某、肖某某、李某某、李某某,當年分別享受產業扶貧資金2800元、3000元、3500元和3000元。

在領款後,馮某某等4戶分別被要求拿出800元、1000元、1500元和1000元共計4300元,用於村內路燈電費支出。目前,在當地紀委監委的介入下,上述款項已全部得到糾正。

“2011年的事情,現在還能退回來,看來縣裡大力反腐倡廉,是動‘真格’的了!”邱縣邱城鎮北街村村民穆慶軍說道。

邱縣紀委監委在查辦原農業開發辦主任趙某違紀違規案時,發現其違規收取邱城鎮魏書旺、穆慶軍、王興彬3人以資代勞資金5萬元,除其中2萬元用於實施項目僱傭零工支出外,其餘3萬元用於其他支出,違反2006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籌資投勞管理規定》等相關政策,增加了農民負擔,造成了不良影響,依紀依規給予趙某政務記過處分。

(燕趙都市報 記者陳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