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違法增設公路道口,溧陽法院強制執行

揚子晚報網5月10日訊(通訊員 溧公宣 記者 馬奔)記者今天從溧陽市交通局獲悉,溧陽市人民法院近日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溧陽市公路管理處對別橋鎮北山工業園區某企業違法在公路上增設道口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該起執行案件是溧陽法院近年內受理的首起公路行政處罰強制執行案件。

企业违法增设公路道口,溧阳法院强制执行

違法設置的路口。

當事人別橋鎮北山工業園區某企業未經公路部門許可,於2018年8月11日8時,擅自在X101線(縣道綢繆線)13K+400M處左側毀損公路綠化後增設公路平面交叉道口,該行為違反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六)項之規定,溧陽路政執法人員巡查發現後隨即責令其改正,但當事人無視公路法規,繼續實施其違法行為。當年8月30日,溧陽市公路管理處對此予以立案查處,並指派執法人員對其進行了調查取證。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溧陽市公路管理處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送達了當事人。因當事人未履行義務,溧陽市公路管理處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溧陽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申請執行人溧陽市公路管理處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二條之規定,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且符合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定條件,依據《行政強制法》相關規定,裁定:申請執行人溧陽市公路管理處申請執行的恢復公路原狀、罰款50000元及逾期未繳納罰款的加處罰款50000元,合計100000元,法院准予強制執行。

為此,公路部門提醒公路沿線企業和村民,公路和公路用地範圍均屬國家所有,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毀損壞公路和公路兩側路產設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