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a佔股份33%,b佔52%,可這家公司對外宣稱a控股,怎麼解釋這個?

儘管來找茬


1、明明a佔股份比例沒有b高,為何a還能控股?

這種股權結構通常在互聯網或者高科技企業裡比較流行。a和b誰控制公司不是由他們的持股比例決定的,而是由他們所持有股份對應的投票權決定的。通常:A類股1股代表1票投票權,B類股則是1股代表多股投票權,比方說1股代表2票或者1股代表股10票的投票權,這樣的話大家就明白了,可能題主所說的a雖然持股比例只有33%。但他的投票權卻有可能是66%甚至更高,這樣b持有再多的股權也沒有a投標權高。而B類股一般由公司創始人或者管理層持有的。

2、劉強東和他的京東就是實行雙重股權結構的典型

比如,京東集團的2018年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2月28日,京東集團CEO劉強東持有京東集團15.4%股權,為第二大股東,但是劉強東卻擁有79%的投票權!同時,騰訊持股為17.8%,為第一大股東,但卻只能擁有4.5%的投票權。美國的沃爾瑪持股為9.9%,為第三大股東,投票權想想對比例卻比騰訊更低,只擁有2.5%的投票權。另外,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持股為1.2%,擁有6.1%的投票權,劉強東所持有的79%的投票權中包含了這6.1%的投票權。

3、AB股股權結構設計到底有什麼優點?

通常採取AB股股權結構的公司往往都是一些科技類公司,這些公司因為往往都是輕資產公司,很難發行債券或者其他形式去融資,但是這類企業成長性很高,因此股權融資對這類公司來說是較好的選擇。然而公司不斷融資的話,創始人的股權也就被反覆稀釋,這時候為了保證創始人的話語權,把公司的股權和投票權分離便是一個最好的選擇,這樣公司的管理層就可以不用擔心公司的掌控權被他人奪走,同時投資者雖然不能對公司的決策起到決定性的影響,但是他們卻能夠分享大部分的公司成長收益。可謂是一舉兩得。

4、A股是不接受這種類型的上市公司的。

這種制度雖然有不少優點,但是目前卻是我們的證券法所不允許的,因此類似京東這樣的股權結構,或者一些高增長但是卻不能盈利的公司,都是不符合現有的A股上市制度的,因此A股投資者自然也是無法在a股買到這樣的公司的,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了。



遁逃者


新的一天很高興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在這裡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那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這就是同股不同權的表現。正因為此,A股以前才將一些創新公司排除在場外了,如阿里巴巴,馬雲的持股根本不多,但持有大量股份的外資方認同馬雲的管理及模式,所以賦予其股權權重以在公司發展中具有決策地位。

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下我個人的看法與想法,希望我分享的內容能夠幫助到大家同時也希望路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能給大家帶來幫助,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解答。

可能是A也持有B的股份,這種情況也是很普遍的,比如現在的阿里系騰訊系旗下的公司,至於另一位朋友回答的股份和股份不一樣,這個只是經營權決策權投票權的不同,控股還是按股份來的。

聯想控股、聯想、聯想控股企業(應該叫聯想控股投資企業更恰當)是不同的概念,打個比方更好理解,“聯想控股”是個公司,他下面有很多業務,這些業務都成立了獨立的公司,比如聯想,就是他的科技公司。

以上分享的內容都是個人的觀點的看法。同時也希望我分享的內容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我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如果大家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我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在這裡,我真誠的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身體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財經堂a


成立一家投資公司(a),再成立一家合夥企業,投資公司為合夥企業的GP,出資33%。其它資金方(b)為合夥企業的LP,出資52%。這家合夥企業投資一家科技公司,佔該科技公司股權的85%(=33%+52%),此時投資公司(a)對科技公司擁有控股權,其它資金方(b)通過合夥企業對科技公司進行了財務投資,可以享受科技公司成長帶來的股權增值,但沒有投票權。

上述所說的股權結構是科技公司常見的股權設計,有利於創始人團隊(一般為a)控制科技公司,同時有利於科技公司融資(一般為b),也有利於對科技公司員工進行股權激勵(利用科技公司剩餘的15%的股權)。

我本人在創業時,曾多方請教專家,設計過這種股權結構,今天有幸與大家分享。


longtao


聯想控股、聯想、聯想控股企業(應該叫聯想控股投資企業更恰當)是不同的概念,打個比方更好理解,“聯想控股”是個公司,他下面有很多業務,這些業務都成立了獨立的公司,比如聯想,就是他的科技公司。“聯想控股公司”錢多,也投資了很多企業,包括“翼龍貸”,持股33%。創始人王思聰持股55%。大股東是王思聰,對外宣傳叫“聯想控股”,其實是聯想控股投資的企業。




科幻讀者


這就是同股不同權的表現。正因為此,A股以前才將一些創新公司排除在場外了,如阿里巴巴,馬雲的持股根本不多,但持有大量股份的外資方認同馬雲的管理及模式,所以賦予其股權權重以在公司發展中具有決策地位。


聖賢亦有過


可能是A也持有B的股份,這種情況也是很普遍的,比如現在的阿里系騰訊系旗下的公司,至於另一位朋友回答的股份和股份不一樣,這個只是經營權決策權投票權的不同,控股還是按股份來的


月高風黑樹大招風


成立的一家公司中,A公司佔33%股份,B公司佔55%股份,對外宣稱A公司控股。這就意味著A是B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或A控股B公司。


19981987


A是B的實控人,所以即使在該公司中的股份A小於B,那麼實質A是該公司的實控人,是大股東。


Q自在的風


我說的就是翼龍貸,他一直宣稱是聯想控股企業,但股東結構裡面聯想股份不是最多的。


儘管來找茬


股份跟股份是不一樣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