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個老師得了癌症晚期,學校組織學生捐款,這種做法對嗎?

雨季ALin


我覺得學校裡面有老師得了癌症,學校組織學生捐款是正常的,但是有老師要求每個學生至少捐50元,這種做法就不對了。

首先老師患了癌症的確是一件值得同情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癌症的治療費用是十分的昂貴的,一般家庭都承擔不起。學校組織發動捐款是情有可原的,畢竟這位老師在學校工作,大家也都十分的熟悉,相互之間的救助也是應當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嘛。像我們平時朋友圈收到水滴籌有些人多少都會捐贈一些的,對於陌生人我們都會獻出一份愛心,更何況是我們身邊的人呢,盡一份力也是理所應當的。

但是對於有的老師要求學生必須捐款50元。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捐款本身就屬於一種自願的行為,但是老師給學生定額,很明顯是一種道德綁架。再者學生們也沒有經濟來源,他們也是要回家向父母要錢,家長的錢也是通過自己的辛苦努力賺來的,要不要捐款他們也有選擇的權利。而且每個家庭條件也都不同,可能一些學生家庭條件本身就很差,不想承擔額外的支出也是屬於正常行為。所以這位老師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對於捐款這件事,捐獻是一種情分,不捐也是本分。道德綁架是不可取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要尊重每一個人。不要讓一種善良的舉動變了色彩。最後也是希望這位患病的老師能夠康復。


攸時


老師處於癌症晚期,學校讓學生至少捐50元的行為屬於強捐,這種做法不合理。學校可以向學生髮出倡議,學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自願捐款,愛心不能用錢的多少來衡量!

我們學校也有一位老師是癌症晚期,也參加了 XX籌醫療平臺眾籌,老師紛紛慷慨解囊,在XX群、XX群轉發,共籌得醫療救助金18萬多元。學校也向學生髮出捐款倡議書,學生踴躍為老師捐款,家庭經濟條件好的學生,有捐500元的,但普遍學生捐款20元。學校組織學生的這次捐款,為這位老師籌得善款近4萬元。



在捐款後的第三天,這位老師永遠離開了學生。發動全校師生為癌症病人捐款,本是愛心的體現,但在組織過程中,不應該強求每位學生至少捐多少錢。有的學生家裡也困難,也需要別人的幫助。如果這樣的捐款帶有強制性,愛心就會變得鬧心。


Lance課堂


學校老師得了癌症晚期,組織學生捐款的做法不對!老師得了癌症本來應該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事情,雖然現在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但是也不能因為是老師,學校就利用職業之便,組織學生捐款。

捐款本來應該是自願的,學校可以公佈老師的病情,任由老師和學生自願捐款,這種組織學生捐款,名義上看好像是自覺自願,其實暗地裡帶有強制性。這種方式嚴重的敗壞了社會風氣,也損害了學校和老師的形象,學生本身是沒錢的,每一分錢都是要家長掏口袋的,家長心裡能心甘情願嗎?最後導致學校和老師的名聲在社會上越來越差。


阿明老師說教育


扶危濟困,是我國古已有之的道德。對重危病獻愛心,發出倡議無可厚非。

近些年來,時而聽說有學校老師患癌或其他重病叫學生踴躍捐款的事。老師的危重病肯定是實情,多數是因職業勞累或壓力過大致病。

老師病重了或病危了,確實需要鉅額費用。但是,是否需要發動學校的老師和學生捐款,這不好說。例如,有的老師(可能是學校領導)是雙職工,工作年份又長,已經有了厚實的家底,他(或她)患的重病花個20至40萬自己拿得出,還有必要發倡議嗎?還有的醫生診斷將不久於人世了,再多的錢無力迴天,有必要牽動大家嗎?

再者,捐款方式有講究。重危病老師的募捐倡議書應發在學校裡,班主任在班裡口頭講講,然後讓學生和家長考慮自願去捐錢,不捐或捐多捐少都行。以後真的錢不夠用,再到社會網上去募捐。常常是班主任把倡議書發到班級群的做法是不恰當的,有強制捐款的意味。學校還應注意,萬一重危病老師不久就不幸逝世了,募捐的錢如果是40萬隻用了20萬,剩下的20萬不應留下給他(或她)家人,要按比例退還給捐款的老師或學生。當然,學校也可公告留下當作備捐或應急支助資金。

所以我建議:學校有哪位老師不幸患重危病時,要弄清病者的家境和治病大概需要預備多少錢,多些錢能否發揮作用,然後作出是否發倡議書的決定。(大病花的錢有公家扶助資金可報銷一部分)


南山勁松838041704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奉獻愛心,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捐款獻愛心不分職業和年齡。山村老師認為這個問題需要從兩方面來看待!

一、獻愛心不分職業


我們不能因為得癌症的對象為老師就大肆的拿出來議論。難道我們在獻愛心的時候會因為職業和對象而選擇捐與不捐?如果在學校裡,發生在學生身上,老師和同學們也會義不容辭的儘自己的能力去幫助。

前年,我們學校裡有一位老師得了白血病,全校師生也舉行了募捐。該老師平時為人平和,對學生認真負責,學生很喜歡他。當學生們得知老師得了白血病,都紛紛踴躍的把自己的零花錢拿出來捐給老師看病。

二、捐款獻愛心獻的是心意


從題主的描述中來看,反感的應該是要求每人捐多少這個強制性的數字吧,其實山村老師也很反感。獻愛心獻的是心意,每個人的能力有大有小,能力大的多捐點,能力小的少捐點。這無可厚非!但強加於個人意願的行為確實令人不爽,同時也讓這種募捐變了味。

記得2016年,為了縣城的綠化建設,縣委鎮府向全縣公職人員發動了募捐活動(縣財政斥資,無錢進行綠化建設),原本對於家鄉的建設,身為家鄉的一份子儘自己的一份力綿薄之力這是理所應當的事。但卻傳達到學校後,校領導為了邀功,強行要求教師們捐款最少不能低於三百。這種強制性的捐款,讓老師們心情頓時不美麗了。同時這種捐款也變成了用老師們的錢為領導撈政績,變了味!


總結語:捐款獻愛心,捐的是心意。不分職業和年齡,更不應該強行道德綁架,要求必須捐多少。每個人的能力有大小,儘自己能力,獻自己的一份愛心就好!

以上觀點純屬個人愚見,對於捐款,各位網友又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各位留言吐槽!


山村老師看教育


一人有難八方支援,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老師身患重病,師生為其捐款,共獻愛心,這沒有什麼不對,一是幫助生病教師解決一些生活困難,二也是對學生進行傳統教育,但是,學校領導應該招開班主任會或全校師生大會,把事情講清楚,對學生進行一次關愛他人,貢獻愛心的思想教育,同時要求學生和家長說明白,因為學生不掙錢,要儘量徵得家長的同情和自願,捐款應該採取自願形式,不要規定數額,那樣就改變性質,變成攤派式捐資了,有時會給家長造成負擔,引起家長的反感,同時也會造成社會影響,這樣,家庭生活條件好的可以多捐,條件差的可以少捐,生活確有困難的,也可以不捐,總之,量力而行比較好。

捐款是小事,主要是通過這種事情,對學生進行正確的思想品德教育,讓他們從小就懂得幫助別人,貢獻愛心是美德,在我們這個和諧社會中,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北斗LJP


每天都能看到各式各樣癌症捐款,那麼問題來了,捐款之後這筆錢送給誰了?醫院、醫生?那麼問題又來了,醫院收了錢能治好嗎?很明確的回覆,西醫對真性癌根本沒有治好的可能,也根本延長不了生命,很大一部分不當醫治加速了患者死亡。非真性癌不治也沒事,根本不會危急生命,相反非真性癌當真性癌治了有可能逆轉成真性癌。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全社會醫療系統還說著這個謊言?編著治癒的故事?欺負全民對醫學的無知?炸幹了患者錢財不夠?還要炸乾親戚朋友?炸乾親戚朋友不夠?還要利用同情向全民搜刮?當有一天,同情心變得麻木後,是道德淪喪。


金馬鬃人民公社


對於老師的病情,我深表遺憾。

人吃五穀雜糧,哪裡有不生病之說。學校組織學生捐款,也是想為教人育人的園丁盡微薄之力。

但是有位班主任要求每個學生至少捐款50元的做法,是否欠考慮呢?

首先呢,為老師獻愛心是個自願的活動,何況有的學生可能連這位老師的面都沒有見過,要求學生至少捐款50元的做法是學校給每位班主任都下了硬指標了麼?還是每個班級都有競爭的標準和要求?把自願的捐款行為當作績效考核一樣去做,消費同情心要從娃娃開始了麼?

再次學生是不賺錢的,也沒有創收的能力,這個捐款的費用自然是回家跟家長要的。家長雖然不明白給誰捐款?但是為了自己家的寶貝不搞特殊也只能無奈乖乖拿錢,莫名其妙學校又亂收費。

由此可見,這是打著獻愛心的名義消費學生和家長的同情心。

老師本是教人育人的智者,為何如此做事欠考慮?本來自願捐款這件事情總會是有點說不清楚的。捐吧,不知道這位老師是否是困難,為何請求整個學校捐款。不捐吧,又怕自己寶貝在班裡特殊,班主任老師會不會為難自己孩子。

我作為一名家長,對於獻愛心的活動我是非常支持的,但是我想知道我的錢是否花的明明白白的,是否真的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呢?還是石沉大海了?


歐7米


別說老師有難了,就算是社會上我們不認識的人,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叫募捐善款的,很多人都會慷概解囊,盡點綿薄之力幫助他們。不過照你說的,有個別老師可能在號召募捐活動的時候,表達的言辭不同夠謹慎。募捐不能強迫,也不能夠規定要捐多少錢,一切以自願為原則。不過我認為當我們身邊的人有難,整個集體、整個社會一起來幫忙,尤其是學生我們更應該培養他們的慈愛之心,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家長別斤斤計較,別專門鑽老師的空子,老師也是普通的群眾。說不定什麼時候你家也可能會遇到困難,在那個時候相信你也像得到全社會的關注和幫助。


藍天白雲66977236


捐款應是自願行為,組積進行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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