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中的天文星象

《詩經》中的天文星象


摘要:《詩經》不只是展現給我們文學的一面,它也是一座極為豐富的礦藏,內涵是多方面的,傳統研究《詩經》者有“名物學”,後世治《詩經》者多從“博物學”一系。為了對詩能有一個更為深透的理解,對《詩經》的天文星象作一些探究也是必要的。

關鍵詞:詩經;天文星象;北斗;日食

我國是世界上天文學發展最早的國家之一。遠在三千年前,我們的祖先就面對浩瀚無邊的天空、閃爍的星辰,聯想翩翩,湧現出牛郎與織女等神話傳說。在《詩經》中寫到天文星象的地方很多。顧炎武在《日知錄》卷三十中說:“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農夫之辭也;‘三星在戶’,婦人之辭也;‘月離於畢’,戍卒之辭也;‘龍尾伏辰’,兒童之謠也。後世文人學士,有問之而茫然不知者。”[1] (P1673)在人類社會的農耕時期,我們的先民就在天文學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天文星象也成了詩文描述的對象。

一、東有啟明,西有長庚

《小雅·大東》中有:“維天有漢,監亦有光。跂彼織女,終日七襄。雖則七襄,不成報章。睆彼牽牛,不以服箱。東有啟明,西有長庚。有捄天畢,載施之行。維南有箕,不可以簸揚;維北有鬥,不可以挹酒漿。維南有箕,載翕其舌;維北有鬥,西柄之揭。”[2] (P172)詩人這裡運用了“織女、牽牛、啟明、長庚、天畢、萁、北斗”等星象,巧織成文,反覆歌詠,生動形象地表達了深沉的感情。“東有啟明,西有長庚”。比喻兩不相見,其實二者為一物也。朱熹《詩集傳》雲:“啟明、長庚,皆金星也。以其先日而出,故謂之啟明;以其後日而入,故謂之長庚。蓋金、水二星常附日行,而或先或後,但金大水小,故獨以金星言也。”[2] (P172)金星古曰明星,又名太白,因為它光色銀白,亮度特強。《陳風·東門之楊》:“昏以為期,明星煌煌”。《鄭風·女曰雞鳴》:“子興視夜,明星有爛”,都是指金星說的。金星黎明見於東方叫啟明,黃昏見於西方叫長庚,故《大東》言“東有啟明,西有長庚”。古人把天上分為二十八星宿,其中有商星(心宿)、參星(參宿),相距很遠。對於參、商人們有不同的理解:一是說一個往西,一個向東,一個走南,一個闖北,還有一個說原地不動;二是相隔很遠,不易相見,杜甫在《贈衛八處士》中雲:“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3] (P262)即為此意。在古代的傳說中,閼伯和實沈的故事是具有天文背景的一個。《左傳·昭公元年》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於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后帝不藏,遷閼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4] (P2023)帝嚳有兩個兒子叫閼伯與實沈,兄弟倆互不相容而不斷尋釁廝殺。於是帝嚳派閼伯往商丘去主管大火,因此大火也叫做商星;派實沈去大夏主管參星。參和商在天空中恰好遙遙相對,一個升起,另一個就會落到地平線以下,他們從此再也不能見面了。他們死後,成為參商二神,還是永遠不能相見。實際上夏族對參的認識有更深刻的原因,每當參於黃昏後落向地平快看不見的時候,恰是大地回春之際。參去寒冬盡,農家備耕忙。它成為夏族觀象授時的重要依據。

北斗星是古人常提及的恆星,《小雅·大東》篇所言的“維南有箕,維北有鬥”,它是以箕星為參照的。《詩集傳》雲:“箕、鬥二星,以夏秋之間見於南方。雲北斗者,以其在箕之北也。或曰:北斗常見不隱者也,翕,引也。舌,下二星也。南斗柄固指西,若北斗而西柄,則亦秋分時也。言南箕既不可以簸揚糠粃,北斗既不可以挹酌酒漿,而箕引其舌,反若有所吞噬;鬥西揭其柄,反若有所挹取於東,是天非徙無若我何,乃亦若助西人而見困。甚怨之辭也。”[2](P172)箕或南箕,即為箕宿,為二十八宿之一,有星四顆。箕宿四星呈現梯形,形似簸箕而得名,“不可以簸揚”,即無法揚米去糠。古說簸星主口舌,象徵譖人,詩曰“載翕其舌”。翕,縮也。古有“南箕北斗”的說法。這“維北有鬥,西柄之揭”。北斗又稱北斗七星,在天空北方排列成鬥狀或杓形的七顆亮星,然而,北斗“不可以挹酒漿”,挹為舀,即不能舀酒漿。北斗星在古代是指示方向和認識星座的重要標誌,連接北斗第一、二顆星,並沿線延伸其5倍處即可找到北極星,因此北斗的這兩顆星又稱“指極星”。箕宿。《小雅·巷伯》篇二章曰:“哆兮哆兮,成是南箕。”實際上,從《詩經》中這些恆星的命名,與人們日常生活和生產的關係密切。取名北斗,是因為北斗七星所聯成的長把柄;取名為箕,是因為箕宿四星所聯成的形狀,形似簸箕這種農具。

二、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梁啟超在《要籍解題及其讀法》中說:“現在先秦古籍,真贗雜糅,幾乎無一書無部題,其精金美玉、字字可信可寶者,《詩經》其首也。”它是研究我國上古時代科學技術史極為重要而可靠的文獻,也是研究我國上古時代天文學史的重要文獻。在《詩經》中,不但記載有牛郎星、織女星等一系列恆星,還記述有行星、日食、月食以及當時的天文儀器和天文臺。

《詩經》中涉及到恆星的記載有很多:如參宿三星。《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東”。“嘒彼小星,維參與昴”,[2] (P14)指參宿三星。另外,《唐風·綢繆》篇首章曰:“綢繆束薪,三星在天”[2] (P80);《小雅·苕之華》篇末章曰:“牂羊噴首,三星在罶”,[2] (P203)講的都參宿三星。參宿三星在冬季的夜晚位於天空下南,即曰“在天”,此時節草木黃落,故伐薪為炭,詩云“綢繆束薪”;在冬季亦無魚可捕,高掛的罶(捕魚工具)被三星直照,詩云“三星在罶”而在《召南·小星》篇中,因所述的時辰“夙夜”,即朝夕。無論在“朝”在“夕”時,參宿三星在人們視野中剛出現在天空,不及夜晚在天空正南那樣引人注目,故詩曰“小星”。昴宿,“嘒彼小星,維參與昴”。《毛詩正義》曰:“《天文志》雲:參,白虎宿三星,直下有三星,旒曰伐,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則參實三星,故綢繆。傳曰:三星,參也。以伐與參連體,參為列宿,統名之,若同一宿,然但伐亦為大星,與參互見,皆得相統。故《周禮》:熊旂六旋以象伐。注云:伐屬白虎宿,與參連體而六星,言六旋以象伐,明伐得統參也。是以演孔圖雲:參以斬伐。《公羊傳》曰:伐為大辰,皆互舉相見之文也,故言:參,伐也。見同體之義。《元命包》雲:昴六星,昴之為言,罶言物成就係瘤是也,後昴、罶為一,則參、伐明,亦為一也。”[4](P292)“昴”為“昴星”昴宿是二十八宿之一,有七顆發亮的星。實際上,它是一個著名的星團——昴星團。距地球約為414光年,成員有780顆之多,人們肉眼可見的則為較亮的七顆,又稱“七姐妹星團”。近人朱文鑫在《天文考古錄》中認為:三星不是參宿三星和心宿三星,而是河鼓三星,即牽牛星。當時為時及新秋,牽牛當戶,即星光照在門戶,想到牛郎織女此時之相會,而感嫁娶之及時矣。詩云“綢繆束楚”即纏了又纏地捆束荊樹,正是霜降迎女之時。

大火星。《豳風·七月》一、二章曰:“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三章曰:“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毛詩正義》雲:“火,大火也。流,下也。九月霜始降,婦功成,可以授冬衣矣。《箋》雲:‘大火者,寒暑之候也,火星中而寒暑退,故將言寒,先著火所在。’”[4] (P389)朱熹在《詩集傳》中的解釋更為清楚些:“火,大火,心星也。此六月之昏,加於地之南方,至七月之昏,則下而西流矣。”[2] (P104)大火,以色紅似火而得名,為二十八宿之一,有星三顆。它是夏天夜晚空中主要亮星之一,是有名的紅巨星。關鍵還在於大火對於古人授時定候的指示作用。周朝時各地運用幾種不同的歷法(夏曆、殷歷、周曆、豳歷等),豳歷七月即夏曆七月。心宿二(即大火)每年暮春的黃昏下在天空當中,在夏曆的六月黃昏時出現在正南方,是正中和最高的位置,到七月黃昏時位置開始偏西向下移動,古人稱之為“流火”。七月黃昏,大火越過子午線流向西天下沉的時候,婦女們就該趕製棉衣,為親人們準備冬裝了。從這兩句詩也可以看出,早在上古時期,人們已經認識到了行星移動和季節變化的相互關係了。

大火是古代婦孺皆知的星相。大火在春天傍黑時出現於東方地平線上。其光熒熒,好似東方遠處的一團火焰。它之所以引起人們的注意,不單是因為它亮,也不光因為它酷似原始社會中極為重要的火種,主要的原因,就是每當它於黃昏後出現於東方時,它就像是特意來點燃人們盼望播種的希望之火。可以說,在我國傳說的三代,它是天空中一朵紅色的報春花。北斗七星的斗柄連線,大約指向大火,故大火黃昏初見之際,北斗就指向東方。對大火和北斗的觀測延續了很長的歷史時期,後來,由於測量了子午線,並觀測星是否到了子午圈,預報季節的準確度得到了提高,天文學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直到公元前11世紀,大火仍然是人們報時的一個依據,但內容又改變了。

定星。《鄘風·定之方中》篇首章曰:“定之方中,作於楚宮;揆之以日,作於楚室。”《詩集傳》雲:“定,北方之宿,營室星也。此星昏而正中,夏正十月也。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2] (P36)詩中“定”指像鋤頭的四顆星,它們是室宿二星和壁宿二星,四星組成一個長方形。每當農事基本結束的時候,黃昏後在子午圈附近就能看到定星。定星中天,正是營造房屋的大好時光。《爾雅》雲:“營室謂之定。”[4](P3609)“定”為古星名,即為“營室”;“方中”指的是黃昏時刻在天的正中。“營室”原包括室宿和壁宿,後來專指室宿。室宿為二十八宿之一,有星兩顆;壁宿,原稱東壁,為二十八宿之一,也有星兩顆。室、壁兩宿共有四星,呈現為長方形。在西周、春秋時代的黃昏時辰,室、壁四星出現在正南方的季節,恰是農事忙完,天又不是很冷,是古人從事房屋營造的時間,因而四星統稱為“營室”,又命名為“定”。營室東邊的兩星,為營室東壁,簡稱“東壁”,後稱壁宿。故詩曰楚宮作於“定元方中”。

織女星。《小雅·大東》篇五章曰:“跂彼織女,終日七襄。”織女指織女星,又稱天孫,朋三顆星,為織女一、二、三,組成一個等邊三角形,詩曰“跂彼織女”。跂通岐,意為分岐,由三角分出,組成三角形,故用“跂”形容織女。織女位銀河西,與銀河東的牽牛星遙遙相對。約在夏秋的夜晚,織女星是天空中主要的亮星之一,而且出現的時間也長,詩曰:“終日七襄”。牽牛星。《小雅·大東》篇六章曰:“睆彼牽牛,不以服箱。”牽牛指牛星,俗稱牛郎星,又名河鼓三星。睆,為光亮。服,駕也。箱,車也。牽牛星是夏秋夜晚天空中主要的亮星,光度為太陽的8倍。至於織女星、牽牛星的命名,是以牛郎和織女的神話傳說命名,即是起於人間牛郎、織女的勞動形象。

在《詩經》中較多提及的參宿三星、大火、箕宿等,都是因為它們與當時人們的生活、生產密切相關。如大火這顆天空中紅色的亮星,在上古時代是人們觀測季節交替的標電之一。《左傳·襄公九年》雲:“陶唐氏之火衛二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5] (P190)陶唐氏即人們傳說中的堯,距今四千多年前。“火衛”是負責觀察“大火”星的官職名稱;閼伯為人名。“火正”觀測“大火”星在東方出現,此時是我國北方春季的開始;為酬謝“大火”(即心宿二)報春催耕,帝堯時代“火正”閼伯的後代—商族人民形成了年年祀祭這顆辰的風俗,故又名“商”星。甲骨文中的“火”星記載,《左傳·昭公十七年》記載“火出,於夏曆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 (此處的夏指夏曆,商指商曆,周指周曆),[5] (P323)以用《史記》中關於上古時代已有“火正”官職的記載,都證實了“大火”星在上古時代人們生活和生產中的重要性。

三、月離於畢,俾滂沱矣

《詩經》有些詩涉及到了天象災異的星占學範疇以及有關日食的記載。中國是講“天人相應”的,地上有什麼,天上就有什麼。例如:天有四時,人有四肢;天有五星,人有五臟;歲有365日,人有365骨節(其實只有兩百多);人間有皇帝,天上有帝星;等等。星占學的源頭是很早的,在遠古時人們就“觀象授時”。例如《小雅·漸漸之石》“月離於畢,俾滂沱矣”,是說滿月時月亮在畢宿附近,就會有大雨。其實那時“月離於畢”對應的就是雨季,大雨是常有的。這就像氣象諺語“朝霞不出門,晚霞行千里”一樣是經驗總結。但後人又總結拔高為“箕好風,畢好雨”,這就是星佔了。《史記·天官書》:“其食,食所不利,復生,生所利,而食益盡,為主位。以其直及日所宿,加以日時,用命其國也。月行中道,安寧和平。陰間,多水,陰事。外北三尺,陰星。北三尺,太陰,大水,兵。陽間,驕恣。陽星,多暴獄。太陽,大旱喪也。角、天門,十月為四月,十一月為五月,十月為六月,水發,近三尺,遠五尺。犯四輔,輔臣誅。行南北河,以陰陽言,旱水兵喪。”[6] (P1331)此亦星佔其自然與人事。《小雅·大東》篇六章亦曰:“有捄天畢,載施之行。”是說那長狀的天畢星,直列成行,斜掛在天空中。天畢即畢宿,又稱天口,簡稱畢。有星八顆,形似古時田獵用的長柄網。古時這種長柄網即稱畢。捄,此處念(求),意為長形,故不是以手揪聚之意,與《大雅·綿》篇“捄之陾陾”之捄不同。

在古代人們往往以日食紀事,《詩經·小雅·十月之交》中就有日食紀事:“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日月告兇,不用其行。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於何不臧!燁燁震電,不寧不令。百川沸騰,山冢崒崩。高岸為谷,深谷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懲!”鄭玄《箋》雲:“周之十月,夏之八月也。八月朔日,日月交會,而日食陰侵陽,臣侵君之象,日辰之義,日為君,辰為臣。……君臣失道,災害將起,故云下民亦甚可哀”,[4](P445)這裡關鍵是要理解“之交”的含義,孔穎達《正義》雲:“交者,日月行相逮及,交而會聚,故云交會也。日月交會,謂朔日也。此言十月之交,即雲朔月辛卯,朔月即是之交,為是也。《古歷緯》及《周髀》皆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月皆右行於天,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是月行疾,日行遲,二十九日有餘,而月行天一週追及,於日而與之會,是會之交也。每月皆交會,而月或在日道表,或在日道里,故不食。其食,要於交會。又月與日同道乃食也。”[4] (P445)朱熹《詩集傳》注曰:“賦也。十月,以夏正言之,建亥之月也。交,日月交會,謂晦朔之間也。”曆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左旋於地,一晝一夜,則其行一週而又過一度。日月皆右行於天,一晝一夜,則日月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故日一歲而一周天,月二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又逐及於日而與之會,一歲凡十二會。方會,則月光都盡而為晦。巳會,則月光復蘇而為朔。朔後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對,則月光正滿為望。晦朔而日月之合,東西同度,南北同道,則月掩日而日為之食。望而日月之對,同度同道,則月亢日而月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然王者修德行政,用賢去奸,能使陽盛足以勝陰,陰衰不能侵陽,則日月之行,雖或當食,而月常避日,故其遲速高下,必有參差而不相合,不正相對者,所以當食而不食也。若國無政,不用善,使臣子背君父,妾婦乘其夫,小人陵君子,夷狄侵中國,則陰盛陽微,當食必食,雖曰行有常度,而實為非常之變矣。蘇氏曰:“‘日食,天變之大者也。然正陽之月,古尤忌之,夏之四月為純陽,故謂之正月。十月純陰,疑其無陽,故謂之陰月。純陽而食,陽弱之甚也;純陰而食,陰壯之甚也。微,虧也。彼月則宜有時而虧矣,此日不宜虧而今亦虧,是亂亡之兆也。’”[2] (P154)朱熹這裡引用曆法,闡釋了日食是怎麼形成的,並言及天象昭示人事。

後人根據《十月之交》,考證出這次日食發生在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9月6日。僅春秋時代文獻記載的日食就有36 次。《史記》卷二十七《天官書》雲:“太史公推古天變,未有可考於今者。蓋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間,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見,宋襄公時星隕如雨。”[6] (P1344)到了漢代,就不只是記錄日食發生的時間了,對日食時的太陽位置、起止時刻、見食時間、食分(即日面所食部分佔整個日面的比例)以及日食初虧所起的方位等,也多做明確記錄。例如《漢書》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對發生於漢徵和四年八月辛酉晦(公元前89 年9月29日)的日食記載:“徵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亢二度,晡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7] (P519)這條記錄告訴我們,食分很大,光亮的太陽圓面只剩下一個鉤形了,食起於西北方向,這時太陽位於亢宿二度等。《漢書·五行志》中這樣的記載還有很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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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1959.

[7] 班固.漢書[M].北京:中華書局,1998.

李小成,教授,文學博士。西安文理學院國學研究所所長,漢語言文學專業負責人,古代文學省級重點學科負責人、學術帶頭人。在《江漢論壇》《周易研究》《社會科學戰線》等刊物發表論文70多篇。出版著作有:《文中子考論》《中說校釋》等。

感謝李老師授權!(文章原載於《唐都學刊》2010年3月第26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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