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日前,丽水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

1、缙云县公安局大洋中心派出所副主任科员麻卫华接受吃请、收受财物、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2015年至2018年期间,麻卫华明知胡某某及其涉黑涉恶团伙长期从事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仍与其密切交往,多次接受胡某某等人的吃请,收受香烟等财物。在此过程中,麻卫华为胡某某及其团伙成员被公安机关查处时说情、打招呼。麻卫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4月,麻卫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遂昌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助理陈春明参与开设赌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问题。

2013年10月至2017年9月期间,陈春明违反规定,徇私舞弊,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使用警车,帮助周某等违法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致使周某连续犯罪,诱发严重刑事案件;不正确履行职责,擅自执行他人不受保护债权,妨害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秩序;通过运送参赌人员、为参赌人员订送餐、催要赌债等方式,与周某共同保障赌场运转。2018年12月,陈春明被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景宁县维稳办原专职副主任李海敏,县公安局原辅警张秉卿、钟利青收受财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问题。

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期间,李海敏、张秉卿、钟利青三人严重违反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犯罪分子所送财物及好处费,数额巨大。2019年3月,李海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秉卿、钟利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辞退处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丽水: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