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38万!丽水一涉黑团伙被公开宣判

11月11日上午,由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朱平华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莲都区人民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平华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八万;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陈礼奎、张春菊等12名组织参加者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期。)(来源: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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