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書中的耶穌之一: 四福音書的背景與主題

在講述福音書內容之前,先來介紹一下四部福音書。

新約的前四篇講述耶穌的生平事蹟、言論和傳教經歷;因為基督教認為耶穌給人間帶來了天國的福音(即“好消息”),所以這四篇被稱作四福音書。

四部福音書以其作者命名,依序分別叫做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傳統上如此,但福音書作者究竟是誰學界有爭議;有人簡單明瞭地稱之為第一至第四福音書,但大多數時候,為了行文方便,人們還是習慣地稱這四人為福音書的作者);其中的前三福音書被合稱為對觀福音、同觀福音或共觀福音(Synoptic Gospels, synoptic意思是“平行”),因其敘事風格、內容、用詞甚至段落約略近似,可以互相參照,如三人同觀一事件。

最早的馬可福音約成書於公元70年左右,有人以為略早於羅馬人摧毀聖城耶路撒冷,也有人認為馬可福音成書於聖城淪陷之後。其次是馬太福音,可能成書於在公元80年左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可能出現在公元100年以後,路加福音稍早。雖然成書的具體時間有爭議,但這個先後排序得到廣泛認可,並被認為聖經研究的大事件。現在仍有人持聖奧古斯丁的觀點以馬太福音為最早,因為“只有這卷福音書才是貫穿新舊約的橋樑;它承上啟下,繼往開來,使兩約聖經合為一個整體,顯示出神永恆計劃的連續性和工作的一貫性”(梁世歡《新約概論》);可以看出梁牧師是憑重要性與作用來確定時間順序的——按照這個邏輯,宋江貫穿《水滸全傳》始終,他承上啟下,使梁山英雄傳奇的三個時期合為一個整體,因而宋江一定是第一位佔山落草的。

二世紀的一位主教帕皮亞斯(Papias)說,馬可是耶穌的首徒彼得(又稱西門、磯法、西門彼得)在羅馬活動時的翻譯。在他那個時代,耶穌的身份尚未確定,即使在基督徒當中,他也不是理所當然的基督、救世主——耶穌的敵人曾因耶穌自認基督而以瀆神罪把他送上十字架,人們對此記憶猶新;而且,除了耶穌之外,人們還知道其他的彌賽亞和神蹟施行者。另外,當馬可撰寫福音的時候,他面對的是一堆可能互相矛盾的口頭傳承,其中有不易協調的邏輯和神學衝突(如耶穌的彌賽亞意識之有無)。耶穌和他的嫡傳弟子都堅信世界末日會在不久後來臨,因而,除了長壽的約翰寫了啟示錄(但現代學界幾乎一致認定約翰福音的作者絕非使徒聖約翰),他們都未把耶穌的生平和教導形諸文字。

所以,馬可福音開明宗義,首先要為耶穌正名:“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1:1)”。關於耶穌身份的不同認知,他的解決方法是讓耶穌不公開並且經常刻意隱瞞他的彌賽亞身份。這樣,後世的福音書讀者對於耶穌的身份心知肚明,書中的人物卻始終懵懂,連他朝夕相處的弟子們也有眼不識泰山,總是顯得愚魯遲鈍。耶穌的隱瞞和門徒的懵懂,也就是後世研究者所謂的“彌賽亞之謎”,構成了馬可福音的一條敘事線索。馬可福音的主題是“受難的彌賽亞”:他在耶穌的對立面樹立起邪惡的迫害者,“長老,祭司長和文士”( 可8:31)。

對於基督教來講,馬可福音的偉大之處在於它成功地把耶穌(的神話)植入歷史,並把耶穌的歷史改裝成當世和未來的“福音”。

馬可之後,馬太和路加在馬可福音的基礎上增補了更多的耶穌教導或事蹟。這兩位作者時而原文照搬,時而又肆意更改;因為受眾不同,所以他們認為自己有必要筆削馬可。傳統上,人們認為馬可的福音是寫給羅馬(或亞歷山大)的基督徒用的,而馬太和路加則分別為安提奧克(在敘利亞)、亞加亞(在希臘)的基督教會所寫。研究者還發現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有共同卻區別於馬可福音中的內容,於是認為馬太和路加參考了馬可福音和另一種失傳了的耶穌言論集,給它取名叫“Q”(德語quelle的首字母,“源頭”的意思);雖然沒有發現“Q”的原文,但大多數學者認同此假設的合理性。

馬太福音常被稱作“猶太人的福音書”——我們不可有誤解,以為馬太親近猶太人或為猶太人辯護;剛好相反,馬太福音對猶太人敵意十足。馬太福音凸顯猶太人與耶穌(基督徒)之間的對立和衝突;比如在耶穌剛出生就險些被猶太人(希律王)扼殺,不得不到外邦(埃及)去避難,外邦人卻來朝拜獻禮;又如馬太讓耶穌長篇大論地斥責法利賽人和文士(比較馬太23:1-36和馬可12:38-40);再如馬太把弒神的罪不僅歸到在場的猶太人身上,而且狠毒地歸到他們的子孫身上(太27:25)。

所謂“猶太人的福音書”,是指馬太的敘述在很多地方體現了猶太傳統,因為此福音是寫給猶太基督教徒使用的;比如馬太把耶穌的祖譜上溯到第一個以色列人亞伯拉罕,他的出生故事提醒讀者耶穌是第二個摩西,又比如馬太應驗舊約預言的嗜好——馬太經常讓舊約先知的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就是神父和牧師們常說的“預表”——有時他甚至篡改預言以應驗現實(他的這個嗜好有時讓他擺烏龍,成為反基督教人士的笑柄)。馬太福音在宣揚耶穌救世功能的同時,又強調恪守律法的重要性;事實上,馬太想要把耶穌教導與摩西律法為一體。馬可福音的作者聲稱“各種的食物,都是潔淨的”,馬太卻把句重要的論斷刪除了(可7:19;太15:17);馬太對馬可福音2:27-28和13:8的改編(太12:8,24:20)也說明馬太福音對律法尊重有加;在山上寶訓中,馬太更是斬釘截鐵地說:“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

此外,馬太認為耶穌的教導過於單薄,所以增加了山上寶訓三章,把耶穌的人倫處世之道集合在一起。馬太福音也是唯一使用“教會”一詞的福音書,把耶穌當做教會的創立者。馬太福音在早期教會使用最廣泛、引用最多,被排在四福音書之首;在十七、八個世紀的時間裡,馬太福音被認為是最早的福音書。

路加福音成書時,有“許多人提筆作書”,所以路加覺得有必要“從起頭……詳細考察”,然後“按著次序”寫一部歷史(路1:1-4);因為他考察得詳細,所以他的敘述往往補充許多細節,顯得他總比別人多知道一些事情。他的歷史分為兩部分,福音書與使徒行傳,講述耶穌所傳的福音如何在被猶太人排斥後轉向願意領受福音的外邦人(徒28:28-29),路加福音因此被稱為“外邦人的福音書”。路加還是最早的衛道者,他要為基督教辯護。首先,他要證明基督教有著悠久的歷史傳承而並非一個新、因而奇、因而不值一哂的事物(不僅中國人總在思慕“三皇五帝”,以古為美、歷史性即合法性的思想流行於世界各地和各個時代)——當時的希臘羅馬文化中尚古之風頗盛,以為古人有大智慧,因為上古時代人類距離神更近,而極具殺傷力的批判就是指責某事物是違背古老傳統的新鮮玩意——所以,在“外邦人的福音書”中,創教者耶穌按摩西律法八天割禮(路2:21)、四十天祭殿(路2:22-24)、按節期朝聖(路2:41),乃是一個合法的、真正的猶太人,而不是猶太教的叛教者。路加又要向羅馬當局證明耶穌沒有倡導反羅馬的猶太復國運動,而是以宗教意義上的全人類救贖為立教宗旨:當加利利人(也許是起義者?)被羅馬巡撫彼拉多殺害時,耶穌非但不譴責羅馬暴行,反而說此事之所以發生,根源在於他們不“悔改”,並警告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1-3)。路加寫作福音時,猶太人的騷亂正逐漸形成燎原之勢,所以路加極力表白基督教眾有別於猶太教眾,沒有參與其中,也沒有為之鼓譟吶喊。

路加福音的三重主題讓耶穌和他的基督教運動根植於猶太的古老傳統,卻放眼廣闊的羅馬世界,也就是路加所知的整個世界。這位歷史學家還告訴了我們一些耶穌生活的歷史背景,他出生時敘利亞巡撫居里扭在搞人口普查(路2:1),他於羅馬凱撒提庇留在位十五年時開始傳道(路3:1),路加還提到了希律大王死後三王封土、當時的大祭司是亞那和該亞法、猶太人丟大稱王、加利利起義(徒5:36)等史實。

約翰福音成書最晚,據說作者就是使徒約翰(現代學者幾乎完全否定了此傳統)。這時,希臘文化的影響已深入;也許受到亞歷山大的猶太哲學家斐洛(Philo)的影響,哲(神)學家約翰把希臘哲學概念邏各斯(道)引入了他的福音書——耶穌就是成了創世的肉身的道(約1:14)!這樣,第四福音書中的耶穌與對觀福音中的耶穌成了鮮明的對比:對觀福音中,耶穌歷經塵世、閱覽人寰、自下而上、最終由人“被舉”為神;約翰則把耶穌塑造成了一個一位不食人間煙火,無情無慾(如希臘的理性之神),羈旅人間盼歸的神,即將成為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可能約翰在寫作他的福音書時,與諾思替異端的神學論辯已經日漸激烈,所以約翰把它寫得幾近神學著作,其中耶穌的言談行止完全為其神學主題服務。約翰要證明耶穌既具有神性與先存性,同時又提醒人們耶穌具備人性和肉體的真實性——耶穌不是肉身成道,也不是身外有道,而是道成肉身。

在對觀福音中,“耶穌是誰”是最為核心的問題:門徒們議論:“這人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可4:41)”,鄉親們質疑:“這不是那木匠嗎?(可6:3)”,耶穌自己也問:“人說我是誰?(可8:27)”;只有鬼才知道:“你是神的聖者(1:24)”,只有瞎子才看得清他是大衛的子孫(可10:47)。但約翰福音中的耶穌決不會為自己的身份認證打擾;他知道自己創世的道,而“道就是神”(約1:1-3)和神“懷裡的獨生子”(約1:18);他反覆使用象徵主義手法,連篇累牘、長篇大論地宣講自己是“世界的光”(約1:9,8:12),是贖罪的逾越節“羔羊”(約1:29,19:36),是“生命的糧” (約6:35),是“好牧人”(約10:11),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約14:10),是“保惠師”,即“真理的聖靈”(約14:16-17),是“真葡萄樹”(約15:1);其生也,為救世之來,以完成上帝的計劃;其死也,乃是人子得榮耀的時刻(約7:39,8:50,12:16,12:23,12:28,13:3,17:5)——被釘十字架是字面意義上的被“舉起”,也是“昇天”。

約翰福音的另一個特點是以敵意回應猶太人的敵意。約翰福音成書時,猶太人與基督徒之間敵意已深,猶太會堂與基督教會的割裂已經明顯;約翰三次提到信耶穌的人會被“趕出會堂”(9:22,12:42,16:2)。

當保羅作為猶太人在撰寫他的書信時,心情似乎頗為複雜;他反覆掂量亞伯拉罕的後裔與亞伯拉罕的子女(羅9:6-8)、因信稱義的外邦人和追求律法之義的以色列人(羅9:30-31),同樣信主的猶太人和希臘人(羅10:12)、嫁接在根上的野橄欖枝與舊枝子(羅11:18),最後得出結論:“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人全家都要得救”。對觀福音雖然讓耶穌預言門徒將在猶太會堂中受迫害,讓耶穌與人類重籤盟約,卻沒有把猶太人當做對立的“他們”。至第四福音書,耶穌已用“猶太人(而非眾人)”來稱呼來不信他的人,彷彿他和他的信眾不再是猶太人;當約翰稱猶太人為“魔鬼的子孫”時(8:44),延續兩千年的反猶主義拉開了序幕。

約翰福音曾經是理性主義神學家的寵兒,因為其中的神蹟較少;但自施特勞斯(D. F. Strauss)以後,第四福音書中神學家的基督與歷史學家的耶穌徹底絕緣。在耶穌研究會的報告中,約翰福音的歷史可信度甚至排在神秘的多馬福音(The Gospel of Thomas)之後。

歷史上曾經有過許多部福音書,正如路加所言:“許多人提筆作書”。二世紀時,經學家奧利金(Origen Adamantius,184/185-253/254)曾提到埃及福音書、希伯萊福音書、十二使徒福音書、巴西利底(Basilides)福音書、多馬福音書、馬提亞(Matthias)福音書等。因為喜歡秘傳的諾思替教派總愛搗鼓出新的福音,里昂主教愛任紐(Irenaeus, ?-202)力主奉四部福音書為正典:“風來四合,四柱擎世,故四書為正典”——他以為“四”這數字剛好符合自然之道,因而是天意。儘管愛任紐給出的原因有點離奇,但從此以後其他的福音書都漸次淪為次經和偽經。四世紀末,新約正典蓋棺論定,但在那之前,四福音書之說已被廣泛接受。

耶穌離世後約三、四十年至七、八十年成書的四福音書是我們瞭解耶穌的最接近第一手的資料;我們很難斷定其中有幾分是歷史的耶穌,有幾分是教會的基督,但所有考察歷史的耶穌和講述耶穌歷史的著作,都必須從福音書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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