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品監管局發佈《關於停止生產銷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劑的公告》(2018年第99號),停止吡硫醇注射劑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吡硫醇注射劑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在我國批准上市,適應症為腦外傷後遺症、腦炎等;亦用於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狀的治療。
吡硫醇注射劑不良反應主要為血管損害和出凝血障礙。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評價,認為吡硫醇注射劑風險大於獲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予以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
藥品是具有生命週期的特殊商品,其生命週期包括設計研發、註冊批准、上市使用、上市後評價、退市等環節。隨著科學認知的發展,其風險獲益比可能發生變化。監管部門出於維護公眾健康的慎重考慮,對於風險大於獲益的藥品予以撤市。
吡硫醇注射劑生產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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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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