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古代家裡可以放刀,但是不能私藏甲冑呢?

流浪在海角


我國古代對於刀具的管控在不同時期也有著不同的要求,比如元朝就嚴格管制刀具,有“十戶一菜刀”的說法,幾乎是人們的日常生活都受影響。但在絕大多數時期,刀具的管制相對於甲冑而言,要寬容的多。這是由於此兩種物品的功能性不同而造成的。

古代刀具管制

由於影視劇的影響,給我們造成一種錯覺是古代可以隨意攜帶刀具,其實這也是個誤區。

春秋戰國時期被證實了是我國青銅器發展最為輝煌的時期,而青銅所制的刀劍成為各國之間互相征伐的常備武器,但這個也只能是軍隊配備,也就是貴族配備,因為在這個時期只有貴族子弟才能參與正規軍,奴隸和平民只能在戰場上做後勤以及苦力。因此真正持有殺傷性刀劍的就是貴族,而且也只有上層貴族才具備配持裝飾性刀劍的經濟條件。



“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鏑,鑄以為金人十二,以示天下之民。”——《過秦論》

秦朝是管制刀具最為嚴格的朝代,著名的“十二銅人”就是秦政府收繳的民間兵器製成。韓信敢帶著劍走在大街上也真的很尿性!這種行為如果按照當時的法律,抓住了應該就是就地正法了。



漢承秦制之後,刀具的管理依舊是嚴格的,最明顯的案例就是開國大將周勃因“私藏兵器”而被下獄,雖然歷史翻案說這是政治鬥爭,但能夠以此罪名收監,說明漢朝的刀具管制也相當嚴厲。

時至唐朝,《唐律》明文規定了不得私有“甲弩、矛矟”,這個很容易理解,甲則是甲冑、弩則是遠程殺傷武器、矛和矟都是較長的軍事裝備,這個管控是合理的。但唐朝對於佩劍佩刀的管控相對寬鬆,這個從現在看來應該與整個國家的“尚武”風氣有關,文人墨客們都會佩劍加以裝飾,吟詩作賦時也少不了舞劍者“一舞劍器動四方”的助興!

“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開寶禁令》

宋朝與唐不同,整個國家尚文輕武,所以對於民間的刀具管制又嚴格起來。但在《宋會要輯稿》裡提到的“著褲刀”是允許攜帶的,這是一種掛在褲子上的短刀,可以算是普通民眾用於日常生活的刀具,也用以成正當防衛。《水滸傳》中楊志於街頭所賣之刀並非屬“著褲刀”,所以這種情況應該不可信,此書本來就多以反常規的手法來突出梁山好漢的性格,諸如梁山好漢大塊吃牛肉的描寫,宋朝對於耕牛的保護力度可以說與今天保護大熊貓一樣,吃牛肉本身就是一種造反的舉動,“楊志賣刀”應該也是這種描寫手法。


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彩紙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家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元律》

元朝對於刀劍弓弩的管制應該最為嚴格,畢竟是以弓馬贏得的天下,所以元朝從源頭就控制了武器裝備的生產,鐵匠鋪也許是當時最難辦理營業執照的行業!就連祭祀也嚴禁使用鐵質刀具,並對持弓持刀的身份進行嚴格規定,不到一定級別和職務要求,官員也不是誰想配刀就配的。並對漢人做了特別規定,即“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這也是元朝自知屬於遊牧民族入主中原,因此最注意防範的就是漢人。元朝管制的不止是刀劍弓弩一類的殺傷性武器,還規定“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管控範圍之廣應屬歷代最嚴,直到明清兩朝,才對刀劍的管理放寬許多。

因此在我國古代刀劍的管理上還是相對嚴格的,眾多朝代是對於長刀長劍的佩戴有著嚴格的身份要求,或是士大夫、或是皇親國戚、或是世家貴族,貧民老百姓是沒有資格也沒有經濟能力佩戴刀劍的。而眾多鐵匠鋪也非影視劇裡那樣客人讓打什麼刀就打什麼刀,政府幾乎會對每一種家用刀具的規格指定標準,重量、尺寸都在限定範圍內才算合法。

古代甲冑的管理

如題所說,古代對於甲冑的管理確實要比刀具的管理更為嚴格,甚至可以說是“零容忍”。

“甲冑而效死,戎之政也。” ——《國語·晉語三》

古代對於甲冑管理的嚴格性主要因為甲冑的功能性是單一的,那就是戰爭,如《國語》所說的“戎之政也”。無論哪個朝代,甲冑在統治者心中就是政府軍隊才可以擁有。自先秦開始,軍人披甲上陣以後便有了“甲士”的稱呼,所以古代常說一個君主或者國家擁有多少軍隊,就會稱之“帶甲百萬”之類。因此,古代的甲冑就意味著軍隊,那麼私人持有,那就是發動反叛的象徵。


這個甲冑無論是普通人民還是皇家貴族都被納入管控範圍。公元624年,李世民與大哥李建成的權利鬥爭中,時為秦王的李世民向李淵舉報太子李建成往慶州都督楊文幹處私運甲冑,有謀反之意,這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李建成都已身為太子授命監國了,還能以甲冑為把柄掉進圈套,可見唐政府對於甲冑的管控有多麼嚴格。

“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木蘭辭》

但在古代的一些兵農合一的戶籍制度裡,會出現一種現象,那就是兵農戶籍的人口,在遇到戰爭受國家徵召時,需自己購買武器裝備,政府通過減免稅收來給予經濟支持,如《木蘭辭》裡所述,但這裡有一個誤區就是並非所有裝備都由個人籌備。例如唐朝的府兵制,需要個人籌備的裝備明文規定為“弓一、矢三十、胡祿、橫刀、氈帽、氈裝、行藤各一”,這些裝備購買並不是如花木蘭一樣購於集市,而是去往政府指定的府庫購買;番上宿衛的則由府庫發放,無需出錢。特殊裝備如“烏布幕、鐵馬盂、布槽、斧、甲、盾”均由折衝府統一籌備。由此看來,大體上攻擊性武器由自己籌備,而防禦性裝備皆由國家統一管理,這也能看出甲冑的管理是相當嚴格的。



綜上所述,我國古代其實對於刀的管理也是十分嚴格的,但由於刀具的功能性教多,除去貴族和上層社會人物的配飾需求,還如家用劈材的斧頭、廚具菜刀、農用的鐮刀等,獵戶還需要軟弓、短槍,這些刀具一方面在官方登記造冊,一方面控制規格和持有數量以及身份,能夠達到管控的效果。而甲冑作為戰時才能使用的特殊物品,便一直屬於歷朝歷代嚴格管控,不得私人持有的物品。


棍哥觀史


在古代很多朝代其實對刀具管理的也是很嚴的,一旦家裡被發現私藏了大量刀具,是有可能被判為反賊的!但是即使這樣家裡還是可以放刀的,能起到自我保護,然而不能真正去傷人的甲冑為何卻不讓私藏呢?

古代環境

在古代不但經常有野獸出沒,還會有流寇和盜賊。在古代可沒有110讓你撥打求救,所以這時候如果每個人家裡都不允許有刀具的話,那百姓豈不是砧板上的魚,任人宰割了!所以那時候的人民為了保護自己不受侵犯,都會在家裡隱蔽的地方藏一把刀!


刀是生活必須品

刀除了可以當武器以外,還是生活必須品。他可以是菜刀、鐮刀、砍柴刀等等,離開了他人們根本沒法生存,所以即使在古代也不可能去禁止家裡使用刀的。

刀的作用

刀在平時生活裡可以做為我們的生活工具,戰爭一旦爆發它又可以成為我們的戰爭武器,即使有些東西不方便,我們也可以立馬拿到鐵匠鋪裡去改造。如果我們刀具全部禁燬了,這時候是不是隻能幹看著了?

另外古代人們還喜歡把刀作為裝飾物,常常在刀上面鑲上金銀珠寶,作為人們的一種愛好,皇帝也不可能一下把他剝奪掉!

這就是為什麼古代家裡可以當刀的原因,而不準私藏甲冑的原因如下!

朝廷已明文規定

只有朝廷的軍隊才能裝備甲冑,穿甲冑的都是朝廷精銳部隊。朝廷通過控制甲冑來保證自己軍隊的戰鬥力是最強的,這就好比我們現代是不允許百姓私自攜帶槍支的。

甲冑的作用

甲冑它是軍隊們作戰時最重要的防禦武器,他能在戰士們作戰時保證身體不被敵方得武器所傷害。

甲冑製作成本高

甲冑這個東西製作起來十分困難,它不像大刀打造起來十分容易。而且他的成本也很高,因為在古代他沒有現在車間流水線的概念,要想製作出一套精良的甲冑,需要三四十名工匠花半年多時間手工完成,就算不做精良的一套普通的也比它成本少不了多少,所以普通市民再有錢,也不會沒事去製作甲冑,除非你有其他想法

甲冑的象徵意義

周亞夫晚年的時候,他的兒子看他快要不行了,就買了五百副甲盾,準備等周亞夫去世後燒給他。誰知道被人告發,說他是要造反。周亞夫不但被抓,還真判他有罪了,連當時的皇帝漢景帝也默認他有罪。想想五百副家盾,只能起防禦作用。為何就判他造反呢?很明顯,在古代人看來,甲冑就是造反的象徵意義,很明顯的例子就是努爾哈赤十三副鎧甲起兵的故事了!


羽評郡主


在冷兵器時代,刀劍是利器,是攻擊性武器。甲冑是防禦性武器,本身並沒有攻擊性,只起防身的作用。

但奇怪的是,古代除了秦朝、元朝等少數朝代外,基本上都不會禁燬刀劍。就算是秦朝,禁燬得那麼厲害,韓信還經常搞一把寶劍來懸掛在屁股上,到處張揚,根本就沒人管他。顯然,秦朝禁燬刀劍,也只是在初期。幾年過去,對這種事情就不聞不問了。

(韓信劇照)

但是,作為防身所用的甲冑,卻基本上是歷朝歷代嚴厲禁止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周亞夫晚年的時候,他的兒子見他要不行了,就買了五百副甲盾(甲和盾都是防禦性武器),準備等周亞夫去世後燒給他。結果這件事被人告發,說周亞夫想造反。周亞夫被抓起來,廷尉審判他的時候,他說明了用途。但是廷尉依然判他有罪。當時的皇帝漢景帝也默認他有罪。最終周亞夫氣不過,絕食吐血而死。

別說周亞夫氣不過,就是我們也替他抱不平。如果是五百副刀劍,拿在手裡,在戰場上還可以衝殺一番。五百副甲盾,只能起到防禦作用。而如果真是想造反,光靠防禦能起到啥作用?但居然被說成要造反。

很明顯,在古人看來,甲冑作為造反的象徵意義,是超過刀劍的。

最有象徵意義的事情,是努爾哈赤十三副鎧甲起兵的故事。努爾哈赤的祖父和父親被明軍給誤殺了,憤怒的努爾哈赤,拿著父祖留下來的十三副鎧甲起兵,反抗明朝,最終成功建立後金。

其實,努爾哈赤的父祖留下的武器,豈只有十三副鎧甲。刀劍肯定是不少的,遠遠多過鎧甲的數量。可為什麼,歷史上並沒有說努爾哈赤拿著多少刀劍起兵,卻反而說他拿著鎧甲起兵呢?這就是甲冑具有象徵意義的表現。

(周亞夫劇照)

那麼,古人為什麼對甲冑如此重視,把它列為禁燬武器,反而放任刀劍呢?

我們先來說說,為什麼古代一般不禁燬刀劍。

不禁燬刀劍,我覺得主要有這幾個原因:

一是刀劍沒辦法完全禁燬。因為刀劍除了是武器外,還是生產工具。在生產中大量使用。只不過生產用的菜刀、砍刀、鐮刀,和在戰場上用的刀劍有一些區別罷了。但是這也沒辦法嚴格區別,不能說某一個東西就是生產工具,某一個東西就是上戰場的武器。

二是對刀劍的禁燬其實並沒有作用。因為你沒辦法禁燬生產工具。一旦戰事爆發,生產工具,照樣可以作為戰爭武器。就算不方便,把這些工具拿到鐵匠鋪,一夜之間就變成了適合戰場殺敵的武器。

三是古代的刀劍還有飾物的作用。古代的刀劍,常常作為裝飾用的東西。上面再鑲上金銀珠寶等。這是古代上自王公貴族,下至黎民百姓的一種愛好。這種愛好,沒辦法一夜之間就給大家奪去。所以也沒辦法禁燬。

(努爾哈赤十三副鎧甲起兵)

那麼,刀劍這樣的利器沒辦法禁燬,為什麼卻要禁燬防禦性的甲冑呢?

我覺得,根本的原因,恰恰就在這防禦性上。

刀劍這些東西,當被查到的時候,你可以解釋為生產工具,解釋為飾物。但是甲冑被查到後,怎麼解釋呢?因為這個東西只有在戰場上才有用。離開了戰場,還有什麼用呢?總不能說為了防身吧?

如果你說為了防身,問題也來了。這種只在戰場上才防身的東西,你不上戰場,防什麼身呢?你覺得是用來防身的,唯一的原因就是你想上戰場。而想上戰場,肯定就是造反了。

周亞夫的兒子給他買了五百副甲盾,周亞夫說是冥器。當時廷尉就問他,你難道是想要去陰間造反嗎?這個話,一般人都覺得,是廷尉揣摩漢景帝的聖意,故意刁難周亞夫的。但其實廷尉說的並沒有錯。不想造反,無論在陽間還是在陰間,甲冑都是沒用的。為什麼要買呢?

正因為這樣,甲冑在古代才被嚴厲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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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始社會開始,人們就會使用刀。用石頭、貝殼等材料做成的刀最先產生,服務於日常生活。隨著人類活動日益豐富,刀的用途從日常生活逐漸引申到保護自身安全。刀逐漸發展成為一種兵器。古代百姓家裡往往是可以放刀的,俠客可以持刀,百姓也可以藏刀,並不違背世俗的規矩。可是如果在家裡私藏甲冑,則會判處重罪,甚至死罪。私藏甲冑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如果說刀具有普遍的使用價值的話,那麼甲冑則帶有的特殊的政治軍事色彩,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隨便使用的。它是一種將士的護衛性兵器,在冷兵器時代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適應人群、製作方式以及身份定位等方面,甲冑都有它特殊的作用。甲冑意味著政治,是不能輕易觸碰的。

從適應的人群和範圍來看,甲冑不是每個百姓都能穿的,不是什麼場合都能穿的。只有士兵和將士可以穿,當大規模的戰爭發生時,甲冑能有效抵禦外來的侵犯。平時百姓穿甲冑,只會增加負擔。因此,甲冑帶有強烈的軍事色彩,是為了戰爭兒服務的。一旦有人私藏甲冑,就有了謀反之可能。在專制很強的古代社會,不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因此便不會容許有人私藏甲冑。

從製作方式上來看,甲冑的製作也長期由朝廷把握,民間的私人作坊和鐵匠鋪被允許鑄刀劍,卻不被允許製作甲冑。甲冑可以說是一種國家壟斷的一門工藝。甲冑的設計比刀要精密複雜的多,從其外表的複雜精美可見一斑,而且製作的材料要保證很好,才能抵禦刀劍的傷害。這樣看來,甲冑帶有了“國有”的色彩,不是每個平民百姓可以擁有的一件東西。

從身份地位的確立上來看,甲冑代表著一種王權。不同的時代,甲冑的設計是不同的,戰國之前甲冑是比較簡單的,到了漢代玄甲上設計成龜殼樣子,帶有了藝術設計感。不同的藩王在組建自己的軍隊時,也會區別於其他的政權力量。這樣甲冑就不僅僅是一種流行於百姓之間的護衛工具,而是一種王權的象徵。誰家如果私藏了甲冑,意味著王權可能被某些人把控,對統治者的利益造成威脅和衝擊。這也便是私藏甲冑會被判處重罪的重要理由。

其實,甲冑除了用於防衛之外。它的政治符號功能也很強大。如果說它的防衛功能是一種外在的硬功能,那麼它所代表的一種王權精神則是一種內在的軟的功能,王權藉此凸顯出來。甲冑在古代並不能私藏,歸根到底,不是因為它的防衛功能,而是因為它代表了王權。而無論是在奴隸制社會還是在封建制社會,觸犯了王權都是要砍頭的。那個時代,一切跟侵犯王權沾邊的東西,都是危險的。而甲冑卻恰恰擺脫不了王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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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

在《水滸傳》中,各路好漢敢帶著朴刀四處溜達;楊志敢在街頭賣刀;甚至,花和尚魯智深隨便找個鐵匠鋪,都能打造兵刃。但是,這些好漢都不敢佩戴甲冑,攜帶弩箭!

古代,朝廷覺得民間持有刀劍等兵刃有利於打擊流寇和盜賊。而且,以前野獸出沒較多,民間也有持有兵刃的需求。


所以,歷朝歷代對於刀劍等兵刃管控不嚴格,朝廷是允許百姓私藏一些刀劍防身的。打打野獸,趕趕土匪。但是,弩箭和甲冑是絕對不允許民間持有和打造的。尤其是甲冑,有甲冑就等於有暗自募兵嫌疑!沒有朝廷允許,誰持有甲冑就是謀逆!

要知道,在冷兵器時代,甲冑的防護力相當可觀。只有朝廷的軍隊才能裝備甲冑,穿甲冑的都是朝廷精銳部隊。朝廷通過控制甲冑來保證自己的軍隊戰鬥力是最強的。(裝備甲冑的士兵就相當於現在的裝甲部隊,就算是允許持槍的美國也不允許民間持有裝甲戰車。)



無論是那個朝代,只有被查出有“甲冑”輕則就放三千里,重則殺頭抄家!所以,有了“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的俗語。

甚至,到了清朝順治年間,朝廷允許民間持有鳥槍,卻不允許私藏甲冑。

近聞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與甲冑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照舊嚴禁。其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項,悉聽民間存留,不得禁止。摘自《清世祖實錄》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在古代,刀具和甲冑其實都是官府嚴格管控的物品。不過一般來說,普通人家的家裡還是可以放刀的,但卻不能私藏甲冑,否則被查出來了那就是大罪。

比如我們熟知的西漢名將周亞夫就栽在了這個問題上。周亞夫曾經平定了七國之亂,可是他為人自傲,所以後來逐漸被漢景帝所疏遠,但更悲催的事還在後面。周亞夫年紀大了以後,他的兒子託人買了五百副甲冑和盾牌,打算將來等周亞夫去世後給他做陪葬用。



在當時,武將使用甲冑和兵器作陪葬品本來是非常常見的事。可是這個時候偏偏有人誣告周亞夫私藏大量甲冑,意圖謀反。周亞夫雖然打了一輩子仗,但對於這件事百口莫辯,因為負責審問他的人一口咬死說,私藏甲冑就算不是打算現在謀反,也是打算到地下去謀反!瞧瞧,獄吏們正是拿著這些甲冑在大做文章,要整死周亞夫。結果周亞夫後來為了以示清白,絕食五日而死,悲劇謝幕了,都是甲冑惹得禍(直接死因恐怕還是政治鬥爭)。

從這件事就看得出來,古代官府對於私藏甲冑是非常忌諱的事。原因很簡單,就是擔心你謀反而已。相比於用途多樣化的刀,官府更擔心有人會私藏甲冑,因為甲冑的作用就是打仗!哪家那戶要是私藏了甲冑,多半就和謀反脫不了關係。

當然了,也不是說古代官府不管民間藏刀的事。恰恰相反,很多朝代對於刀的管控力度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宋、元、明等朝代。統治階級因為擔心手握戰刀的人會起義,所以規定民間除了個別工具用刀(比如菜刀、柴刀等),是不允許私藏軍用刀具的。


不過,手裡有刀的人家都在官府有嚴格的登記,出了事誰也跑不掉。因此,少數幾個人即使供得起刀,也掀不起什麼大風大浪。但是擁有盔甲的話,就是另外一說了。因為刀的作用除了打仗,還可以用於日常生活和工作,但甲冑的作用比較單一,純粹就是用於作戰。因此,民間可以放置生活用的刀具,但是不能私藏甲冑,尤其是數量可觀的甲冑。


歷史的荒野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美國為何不禁止槍支,但是禁止防彈衣?在現代得社會,比如流行槍支得美國,你可以買到槍支,但是對於防彈衣,民間是買不到得,尤其是重型防彈衣;即使是輕型防彈衣,也不是人人都能買。

中國古代,甲冑是作戰十分重要得防禦武器,它能夠保護人得身體不被敵方得武器所傷害。所以在武俠小說裡,例如軟蝟甲、天蠶寶甲、小龍女得金絲手套等等,都是高級得防禦武器。在和敵人打鬥得時候,戰鬥力提升是指數級得。

流行刀槍,執法起來還不算困難;畢竟人都是肉長得。但是如果這個人穿了一身甲冑就不同了。他刀槍不入,你砍了半天砍不動,但是人家手裡也有刀呀。現代美國也一樣,之所以普通人買不到防彈衣,警察執法得時候也是因為自己有防彈衣。所以才能夠執法順利,這就是武器戰鬥力對稱,但是防禦力不對稱,所以警察執法才會更容易。

除了甲冑,還有一樣東西古代家裡是不能夠私藏得——弩機。歷史記載,一個人手持弓弩,幾十個捕快都不敢靠近。如果他再穿上一身甲冑,那就更困難了。

而且甲冑這東西製作起來十分困難,不是說像打造一個大刀那樣容易。其成本也十分得高,所以政府對甲冑得管理往往十分得嚴格。如果能夠私藏,一般都是以謀逆罪論處得。

其實,這也是封建王朝為了杜絕自己被推翻得一種做法,跟美國人賣槍但是不賣防彈衣一樣得;美國人也是偷學了我們先輩得做法。


嘟嘟讀讀


事實上,古代很多朝代對於刀的管控力度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宋明兩朝,因為擔心手握戰刀的人民會起義造反,所以政府明文規定,除了個別工具用刀(菜刀、柴刀、獵刀等),百姓是不允許持有軍刀的,因此可以看到在宋代有很多綠林人士會使用朴刀這種劣質拼裝刀。



當然有些祖上是武官的人家可能會流傳下來幾把比較好的刀,只要不被政府發現或是做好登記,也是沒什麼問題的。因為少數的幾個人即使供得起刀(存刀是要保養的),也掀不起什麼大風大浪。但是擁有盔甲的話,就是另一說了。


從漢代開始,中國士兵的披甲率開始迅速提高,不過最高也是宋代的70%多點,原因就是因為盔甲的製造工藝複雜、成本高、保養費用高。如果一個人供得起一套質量可觀的盔甲,那他至少買得起百十把一般的戰刀,這就足夠裝備起一支校隊了。一個百人的校隊,對於北宋的地方政府來說,已經是個很大的威脅了。

除了甲冑代表著富有的資產,也表示著這家人有可能有會鑄甲的工匠,一般來說,民間的鐵匠是不會也不允許鑄甲的,但是一旦有人資助,那這就是一個很大的隱患存在。因為一套全甲的防禦力很高,通常在一個時代,如果戰士身披全甲,同時代的輕武器是很難傷到戰士的。這點明代名將戚繼光曾說過類似的話,說是一套好的盔甲,可以保障近戰時難受敵人的傷害。因此,民間是不被允許私藏盔甲的(有關係的人另說)。



火器工坊


因為古代私藏甲冑是重罪,歷朝歷代都是如此,古代刀槍在民間是常見之物,私藏甲冑代表你有謀反之心,輕則充軍,重則死罪。

什麼原因呢?小院來分析一下。

精良的甲冑代表著國家的國力和軍隊的戰力,在冷兵器時代,披甲率往往決定著戰爭的優勢所在,也是官軍與民軍最顯著的區別。不要以為甲冑只是視覺上看起來威武,不要被電視劇所欺騙,裡面的甲冑如同紙糊,弓箭一射就穿,真正戰場之上,有無甲冑絕對是兩回事,輕甲和重甲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為何民間甲冑很少,我們先要搞清楚甲冑的來源。古代並沒有現在車間流水線的概念,一套製作精良的甲冑,全靠工匠手工完成,以一套精美的明光鎧為例,需要三四十名工匠花費半年多時間才能打造,其價值可想而知。當然,普通士兵穿的略次一點的甲冑製作時間會短一些。所以,即便對於民間一般富戶來說,想打造一副甲冑,財力也未必吃得消。

山文甲-漢甲典範

可能有人會說,不就是錢嗎?我有的是錢,自己造一副玩玩還不行?那麼假設你是一位富家公子,家有良田千頃,錢對你來說不算事,哪天心血來潮了,幻想著自己是戰神轉世,想要為自己打副甲冑穿穿。你費盡心機,總算找齊了肯為你打造甲冑的工匠,材料置辦完備,終於擇日開工。經過一段時間,工匠們熱火朝天地幹活,眼看著甲冑一天天成型了,你天天幻想著自己穿戴的樣子,簡直迷殺萬千少女。

然而比甲冑先到的,很可能是枷鎖和囚車,等待你的,是嚴厲的審判,查處有無謀逆,是否有同黨,家人子女,皆受牽連,你這一家的好日子算是到頭了。別忘了,這還是在忽略了工匠願意擔著殺頭的罪名為你私自打造甲冑的前提下。

為什麼?很簡單,甲冑是重要軍事資源,就如同現在的槍支一樣,全部由國家掌控,歷朝歷代都是如此,私造甲冑是重罪,與謀反同論。有人可能會問,我不是自己私造,我家有祖傳甲冑或者前朝遺留下來的甲冑行不行呢?答案是也不行。私藏前朝武備同樣是重罪,輕則充軍,重則死罪。這樣的背景下,民間自然不會有多少甲冑流傳下來。

民間沒有流傳,那軍方總有流傳下來吧?確實有,為何現在也看不到了?因為歷史上那麼多朝代,前朝被推翻後,下一朝都會收集原來的甲冑統一處理,好的留用,不好的回爐,按照自己的制式重新打造。這樣一處理,前朝的、前朝的前朝的甲冑就留存不多了。留存下來的,除了戰爭的損耗,還要加上時間的侵蝕,鐵會繡佈會爛,更難保存。所以在清以前的甲冑,很少有存世的,即使有些殘缺的存世,更是破爛不堪,與我們印象中判若雲泥,而更早些的唐宋的甲冑更是實物都沒有,我們只能在畫像中,石像上和文字記載裡去尋找它們本來的樣子。而清朝的甲冑,中後期已經以布面甲為主,清末更是完全淘汰了甲冑只穿號衣。

八旗的布面甲

還有人會問,民間既然沒有,地下總有吧?墳墓中確實有,歷代武將下葬,帶甲冑陪葬的不少。問題是,即使不考慮甲冑埋在地下的保存狀況,經過古今摸金校尉們的不懈努力,能盜的也都盜了,而且墳墓中的甲冑更難保存,通常會被盜墓賊拆散成甲片零散帶出,再難恢復成整副的模樣。

當然,清朝布面甲現在還有很多存世,在各大博物館中也都能看到,不過這種盔甲,與我們印象中的漢甲巔峰,已經相去甚遠了。


小院之觀


縱橫寫清史時,經常會寫道“清太祖努爾哈赤是靠著十三副甲冑,白手起家,統一了建州女真,為清朝建立奠定了基礎”。

十三副甲冑就推翻了明朝統治,建立了國祚近三百年的大清王朝,是不是感覺甲冑是個特別牛氣的存在,難怪不讓百姓私藏呢,那它到底是個啥呢?

甲冑就是古代士兵行軍打仗時穿的防禦性兵器,甲就是指鎧甲、冑就是頭盔,保護士兵不易被大刀長矛所傷,在冷兵器時代的戰爭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甲冑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奴隸社會,尤其春秋戰國及秦漢之際,戰爭頻繁且規模浩大,配備甲冑的部隊逐漸增加,後沿用千年,身影遍佈了整個封建時代。

甲冑也是根據武器的變化而逐漸改良的,最早的甲冑就是皮甲,用動物的皮毛製成的,類似於齊天大聖孫悟空的那身虎皮套裙,那時的兵器就是木棍,所以虎皮也管用。

西周時期,青銅器被廣泛應用,出現了將青銅作為飾件漆在皮革上,作為對膝蓋等脆弱且關鍵部位的保護,隨著鍛造工藝的精進以及青銅的普及,青銅成為了甲冑的主要材料,由於青銅的柔韌性較差,青銅甲冑也略顯僵硬。

更加堅硬鋒利的鐵質武器被運用在戰場後,甲冑面臨著新一輪的更新換代,鐵甲應運而生,為了把堅硬的鐵做成甲冑的形狀,古代先賢硬是發明了生鐵鑄造技術,將鐵甲運用到戰場上,後來還出現了盾牌,既可以抵禦大刀長矛,還能組成盾牆防弓箭、做開路先鋒,特種部隊連戰馬都有了鐵甲。

可見,甲冑的進化史就是古代兵器進化史的鏡子,兩者相互印證。

因為甲冑在戰爭中發揮著巨大作用,所以歷朝歷代都很重視甲冑的製作,會成立專門的部門負責甲冑的設計與改良,專門的流水線負責大規模生產,不是哪個能工巧匠開個鐵匠鋪就可以隨便鑄造的。

在商鞅變法時就規定,甲冑只能有官府統一鑄造, 民間不得私造,這一規定沿襲千年,未曾改變。

站在統治者角度想,百姓家裡留著刀,可以砍柴打獵、可以護家防賊,留著甲冑根本無用,除非你想造反,所以在古代家中私藏甲冑者,視同謀反,無論在哪朝,統治者對有謀逆之心的人都不會手下留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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