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子女硬將父母分開養,母親一氣之下喝毒藥自盡。母親死與四子女有關係嗎?

蘇沛歌天


在農村,父母健在,有多個子女,但不在一個地方生活,分開扶養老人,特別是兩個老人不能相互照顧的情況下,可以理解。你想一想?如果不把父母分開養,那就是每一個子女輪流養兩位老人一段時間吧?一個家庭,大人要幹活,小孩要上學,誰來照顧兩位老人,這樣的話,夫妻二人就有一人不能做工了。這樣就減少了許多收入。

子女把不能相互照顧的父母分開養,實岀無奈。做老人的應當理解,畢竟子女也有他的難處。

母親的死當然與四子女有一定的關糸。做為子女,父母養育了我們,我們要知恩圖報,做出一些適當的犧牲,也是應該的。父母實在不願分開生活,那就想想別的辦法。比如請保母,比如我上面說的每個子女養二老一段時間,不要把他們分開。

死者已經死了,活著的請珍重吧!


耳根號


感謝回答問題的朋友!

事情是這樣的。這對夫妻都七十多歲。四個子女又不在一個地方生活,男老翁半身不隨,行動不變。老太婆有眼疾。看東西有點模糊。

鑑於夫妻以不能互相照顧,兒女商議:老大老二養爹,老三老四養娘。

就這樣,一對老夫妻被分的天隔一方。過起了牛郎織女的生活。僅僅分開十多天老太婆服毒自盡。

子女的理由是:父母年事已高,都需照顧,分開來養便於伺候。因為自己家中還有孫子或孫女需要照看。

子女的這種做法實在欠妥,沒顧及父母的感受。共同生活幾十年。經歷風風雨雨,共同養大四個女,就是在那艱苦的歲月,也沒有捨得把他們送人或分開。現在老了,卻成,為了兩隻活著的失聯鴛鴦。老伴老伴,老了沒伴了,是子女把伴分開了。對夫妻精神打擊太大了。

老孃之死與子女的養老方式欠妥脫不了關係。不過,作為農村人,兄妹幾人的應該怎樣養老呢?

第一,不能將父母分開來養。第二,第三⋯⋯?


蘇沛歌天


母親之死與四個子女是有一定關係的,可以說母親是讓4個子女所謂的私心加孝心給害死的。

據說這對夫妻都七十多歲了,老父親半身不遂,老母親眼睛有病,看不清東西。四個子女天各一方,不在一個城市生活。為了照顧老人,但又不願意多負擔,4個子女商議:有老大老二養活父親,老三老四養活母親。



這樣就把老夫妻倆硬生生地拆開,老母親不習慣這樣的生活,一氣之下喝農藥自殺。這也是老年人的無奈,也是一種無言的抗爭。

第一,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年老了,子女贍養老人天經地義,不要找什麼藉口拒絕承擔贍養義務。

第二,父母年齡大了,誰也離不開誰,老來伴、老來伴,老來才能做伴。所以子女一定要理解父母的心情,有心善待老人,就不要讓老人分開。那種為了自己方便,而故意將老人分開贍養的行為,是一種自私的行為,是一種傷害老人感情的行為。

第三,4個子女完全可以採取另一種方式贍養老人,比如常回家看看,輪流贍養父母,更有孝心的人可以將父母一起接過去與自己同住。

所以,贍養老人,應當尊重老人,理解老人,真正為老人著想。否則的話,那不是孝心而是殘忍。


法重情深


當然有了,首先為什麼要給分開呢,四個子女,如果說不願意贍養,可以每個月給老人一點錢,讓他們兩個老人過,其實老人家用不了多少錢,每個人一個月給幾百也行啊,為什麼非要給分開,換位思考,如果你看了,你的兒女非要給你們分開,你願意嗎,當然是不願意了,在一起生活了幾十年都沒有分開,卻被自己的兒女硬生生分開,不難過就怪了,我如果沒記錯的話間接性傷害導致喪命,如果起訴,應該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有時間自己可以看看刑法,其實這也是我的個人的一些想法,不知道具體原因,也沒辦法妄加評論對錯!!!


勞資獨寵一方yssa


其實這種贍養老人的方式,在城市和農村都存在著。兒女們把一對有著幾十年夫妻感情的老人,分開來贍養.表面上看似殘忍,其實也實屬無可奈何。先不要去指責兒女們的這種做法,同時伺候兩個老人是一件十分勞累的事情。這種事情是沒有落在自己身上,指責起來挺輕鬆的,做起來就難上加難,累上加累了。所以兒女們只有出此下策,把父母分開來伺候,這樣相對要輕鬆一點。但是做父母的無法面對被分開伺候的現實,最後喝藥而死,確實挺另人唏噓的。

為了防止這種悲劇的發生,還是讓兩個老人住在一起,大家一起贍養伺候最好。現在這種養老方式也已經很普遍了,我覺得挺好的。





123春之花


沒有子女的過,小孩子爹孃盼長大,老了成累贅,沒有退休金成一大害,無法承受,小時娘爹孃幾個也能養大老了多餘,沒地方去,自已家就好。


山西代縣逍遙自在


看來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是對的。就一個孩子養老,肯定分不開。


紅船62


一母能養九兒,九兒難奉一母。


於澤起


生一個子女有福。


老福頭A


多子多福!享受人生!喜也好!悲也好!只生一個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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