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車”專項整治】我的車“不見了” 原來是違法停放被拖走了

【“三车”专项整治】我的车“不见了” 原来是违法停放被拖走了

宜春交警直屬一大隊在開展“三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中,對摩托車、電動車亂停現象進行集中整治,嚴管違規停放、逆向停車等違法行為,增強車主自覺遵章守規、規範停車的意識。

在青龍立交橋下,城南中隊加大了對違法停放的管理力度,對違法停放的摩托車、電動車進行拖移。

【“三车”专项整治】我的车“不见了” 原来是违法停放被拖走了
【“三车”专项整治】我的车“不见了” 原来是违法停放被拖走了【“三车”专项整治】我的车“不见了” 原来是违法停放被拖走了

(圖為交警拖移違停摩托車、電動車)

【“三车”专项整治】我的车“不见了” 原来是违法停放被拖走了

(圖為商圈周邊違停車輛)

【“三车”专项整治】我的车“不见了” 原来是违法停放被拖走了

(交警清理違停車輛後路面恢復整潔)

車輛被拖移後如何處理?

1、所有電動車因違規停放被拖移的當事人,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或駕駛證以及該電動車合法手續(已上牌的提供登記證,未上牌的提供購車發票)前往轄區中隊辦理領回業務。

2、電動車違規停車屬於交通違法行為的一種,在處理上我大隊根據上級工作方案,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精神,提供多種代替處罰方式:①協助交警執勤站崗;②在本人微信朋友圈發佈自我檢討聲明並集齊一定贊數;③抄寫一定數量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④對於年滿60週歲以及一些特殊弱勢人群書寫不違反交通規則保證書等。

注意:如當事人對以上教育措施都不接受,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罰款處罰並接受一定時間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後才可領回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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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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