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實產假政策 支持脫產帶娃父母重返崗位

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一條好消息,5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全面落實產假政策,鼓勵用人單位和社區加大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

全面落實產假政策 支持脫產帶娃父母重返崗位

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

“家庭為主,托育補充”,《意見》明確,家庭對嬰幼兒照護負主體責任,重點要為家庭提供科學養育指導,並對確有照護困難的家庭或嬰幼兒提供必要的服務。

具體而言,要加強對家庭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等方式,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並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婦幼保健服務工作,為嬰幼兒家庭開展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髮育、預防接種、安全防護、疾病防控等服務。

全面落實產假政策 支持脫產帶娃父母重返崗位

用人單位層面,《意見》提出要全面落實產假政策,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為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併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

《意見》還鼓勵地方政府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住建部將在今年8月底前制定社區配套設施標準

《意見》要求社區加大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

根據《意見》,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標準和規範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並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有關標準和規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於2019年8月底前制定。

全面落實產假政策 支持脫產帶娃父母重返崗位

鼓勵地方各級政府採取政府補貼、行業引導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在加快推進老舊居住小區設施改造過程中,做好公共活動區域的設施和部位改造。

此外,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採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意見》中還指出,要推進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和母嬰設施的建設和改造,開闢服務綠色通道,為嬰幼兒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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