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鋼殺醫案判決已出,為孩子報仇的父親陳建利被判死刑,你怎麼看?

秀兒老師


一個平時連雞都不敢殺的人,為什麼會變成一個殺人犯?

孩子沒了,對於醫院來說只是一個瑕疵,可對於陳建利來講就是晴天霹靂。

8個多月的推諉,足以讓任何一個失去孩子的父親崩潰。協商不成,孩子的遺體也要不回來,自己還要倒賠醫院兩萬,換成誰能受得了?

醫療事故肯定是有的,這能理解,關鍵是醫院的處理方法實在令人作嘔。如果醫院沒有那高高在上的態度、咄咄逼人的姿態,悲劇本可以避免。



法院認為:陳建利對醫院、派出所相關人員存在不滿是可以理解的,認可了醫院派出所的不當行為,但這些都不能成為他殺人的理由。

誠然,殺人肯定是不對的,但他為何走到這地步?

8個多月,無論是醫院還是誰沒有人意料到陳建利會去殺人,是不是太高估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

顯然不是,而原因只不過是在某些人心中他陳建利的訴求無足輕重,對於一個孩子的命漠不關心。

陳建立被判處死刑,這事似乎就快結束了,可留給我們的思考才剛剛開始。

順便說一下,案發後當地政府給了陳建利家屬5萬撫卹金,孩子的屍體已領回安葬,早知現在何必當初。


盛一手


很難說真相是什麼?有時候是護士不好好護理。我兒子出生五天,在保溫箱治療黃疸,激光照射。轉入普通病房的時候,欠費了。不交錢護士不讓抱孩子,我們都在外面等著。他爹跑到樓下平房收款室交錢去了。排隊等號,回來半個多小時了。結果,小孩光著身子被放到保溫箱外面半個小時,沒人管。包被衣服護士早就要去了。不交錢結果沒給穿。交上錢後抱到普通病房,護士一個個的跑過去給揉大腿,跑的動作可大了,我當時不知怎麼回事,護士說,大腿都僵硬了,我看看通紅。護士說,是凍得,沒穿衣服半個小時,你們沒交錢,有欠費,不能往回抱孩子。我看了看渾身通紅凍得,冰涼。護士按摩孩子的大腿,讓我抱在懷裡,吃奶,按摩。我可氣死我了。我說,我們下去交錢去了,你們怎麼不給穿上衣服?包被不是你們拿去了嗎?一個護士說,從保溫箱出來半個小時了,凍得。要是我兒子腿殘廢,截止的話,我也去砍了那些護士。不負責任。他們是很忙,天天那麼忙。可以理解。但是,出來保溫箱,給把孩子放包被裡行吧?因為是監護室,家長不讓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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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沒有一個為醫生講話的,我也是,但家裡出一個兒童醫生以後我才知道他們的艱辛,每天一個兒童要經力多少人盤問,父口、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七大姑八大姨人人都要問醫生,一個醫生管幾張床?一張床病歷多長時間寫?一張床有多少家人過問,他們都要一一回答,剩下連吃飯時間也沒有,長期超24小時加班,說他們工資你們可能不信,我女兒在常德第一人民醫院兒童重症監護室上班,每天累死累活工資加獎金才8至9千元,請問大家他們本科五年讀研三年花費多少錢,成績不好還考不上,他們過八年你們己有多大收入?更讓我體會的今年3月27大女病重一個醫生三天三夜守護沒閤眼,你們不知道我女兒在重慶兒童醫院讀研時有多少家長放棄治療是她們在死亡線上打孩子搶過來,當一生命在他們手上終止難道他們好受嗎?我女兒現在在常德農貿市場租一個門面準備賣小菜,我全力反對,當我和澧縣肛腸科主任溝通後他送給我一句話“醫生不是人做的”他並且告誡他兒子討飯不做醫生。今天講這些看了一些評論都站在兇手一邊,試想你有子女當醫生,一個病人病危一個科室一個醫院有多少上級醫生難道是那個醫生責任嗎?即然也身不該死,我先告訴大家如果發生在我女兒身上我殺他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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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醫院醫生都鑽錢眼了!我加閨女生下來一直哭鬧,醫院也沒個說法,就叫我們抱到人民醫院去看看,排了兩小時隊終於看了專家門診,她說可能黃疸偏高,叫我去兒科找護士查查。護士查了後,我問她高嘛?她沒回答叫我去找醫生,來到診斷室我給醫生檢查報告,她說問題不大,沒開藥,叫我去醫院超市買了一桶奶粉,她說治療黃疸,五百多!後來回到婦幼,我就請教醫生,我把測的數值給她看,她說沒問題,我說醫院給開了一桶奶粉治療黃疸,她說治療黃疸現在只能照藍光!顧名思義,我被人民醫院坑了!所以,現在我對醫生的信任度極其低!醫院真的比煤窯還黑


無聊就寫一二三


首先殺人違法!這一點無論家屬事出何因,都是不對的。醫院在之前做法也欠妥,多少應該給點撫慰金。我家有三位在醫院工作,一個急診護士,一個心外護士,一個婦產科主任,她們也有時候回來抱怨哪個家屬素質太差,哪個家屬不講理,上夜班有多忙,這時候我都是勸她~你身在醫院作為一個護士就要有耐心對待每一個家屬,包括情緒失控的家屬,你的微笑和負責也許會化解很多矛盾~醫院也有好的醫生護士,當然其中也有專業水平不行,態度不好的,不管怎麼說就是相互理解吧!我一直想當護士,可惜我媽不同意改報了別的專業,現在還是很想當護士!因為我想通過我的微笑讓病人和家屬感到親切,通過我的認真負責讓患者和家屬感到放心,讓患者早日康復,這是我從小想當護士的初衷,可是這輩子註定無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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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三次經歷,第一次小孩發燒,沒床位,住觀察室,一週左右,問三個醫生,孩子什麼情況,三個醫生回答各不一樣。第二次,女兒小手術之前發燒,問醫生可不可以做手術,醫生直接來一句,先掛號,這兩次都是三甲醫院看的,然後果斷轉到縣醫院,遇到個年老醫生,人家講的很詳細,後來媽媽肺炎住院,住縣醫院十多天後跟我單獨溝通說片子上面有東西看不清,要轉大醫院,然後果斷轉到了大醫院,掛的主任號,年老的醫生看了縣醫院的片子說,沒事了吃點藥就行了,我們心裡不踏實畢竟縣醫院要求轉院的我們要求住院觀察,年老醫生來了句,我給你辦住院再出院有意思嗎?怕被人家罵呢,說你們實在不放心就掛幾天水好了。我想問縣醫院的是沒能力呢,還是為了科室獎金騙人出院?沒能力不怪你,要是為了獎金拿病人的病情嚇唬家屬轉院(出院),是不是該死?三次求醫經歷告訴我別生病,生病了醫院是次要的醫生是主要的,就像現在的孩子上好學校容易,遇到負責人的老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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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醫療水平和32年前比是退步了還是進步了,我兒子今年32歲了,出生七天的時候得了敗血症,到保健院住了半個月好了。當時醫生也說我孩子不保了,但是我們堅持治療後孩子現在很健康。 現在的醫生責任心和良心都得好好的提高,小毛病,到醫院都會給拖個半月一個月的,除非醫院病床緊張,才讓你出院。 還有這個孩子的家長你既然放棄治療了再去找醫院,這個有點不對頭。再說孩子的屍體你醫院憑什麼不給人家,有權利扣留嗎?派出所處理問題首先應該以化解矛盾為主,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的心情肯定不好,應該好好疏導才對,而不是一味地要求交罰款交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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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那是我少年時代,弟弟在縣醫住院,我陪伴他,他是肚子疼,一發作,我就喊醫生護士,他們立即到來,查看,問候,治療,態度很好,和諧可親,醫院設病號食堂,飯菜很香,還不收糧票,只讓實一份,過幾天,病好了,我們出院了,他們送我們走出醫院門口,我們已經建立了心中的友誼。他們是月工資,沒獎金,醫院是財政撥款,醫護人員沒有掙錢任務。我羨慕他們的工作,能為人解除病疼,多麼高尚的職業!我想,長大了,我也要當一名醫生。

近幾十年來,醫患互不信任越來越加深,患者對醫生的各種處治疑心重重,主要表現在花錢費用上,服務態度上,稍不如意,吵罵起來,甚至大打出手,很少有執法者出面制止,甚至是網絡攻擊,打打殺殺,醫護人員成為待宰的羔羊,患者的錢成為決堤的口子,外流。醫患矛盾怎麼解決?何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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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是值得大家尊敬,畢竟是救死扶傷的事。但也只限於有職業道德,有責任心的醫生。沒有責任心的醫生一點小疏忽對他而言只是工作失誤或者失責而已,但對於一個家庭可能就是滅頂之災的大禍,如此如果沒有法律追責,便是醫患關係的禍根,但是往往法律無從追責。多年前我母親眼睛內囊炎小手術,醫護人員好久沒過來巡查情況差點釀成大禍,後來電擊復甦心跳才搶救過來,知道這情況的我當時也是氣憤難平,要是我在醫院也肯定會去找相關人員的麻煩。所以說,做醫生就得有責任心,不然還是別做,還有就是現行的醫療監督和回溯機制不全,無法準確判斷整個就醫流程是否合理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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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孩子父親被逼的持刀殺死了當事醫生,但法律責任是避免不了的,孩子父親心裡也早已放棄砍完直接在當場點了煙抽。主觀上畢竟是故意殺人並不是故意傷害,可以判死刑。但我個人覺得可以做出兩個判定。

第一,孩子父親判處死刑,不是立即執行肯定是有緩刑減至20年或25年的有期徒刑,但我覺得這太長了,畢竟人家也是作為父親的一個責任感,再說可以說這個人也是為了家庭付出的主觀意識,進去呆20多年人傻了,媳婦兒呢?

第二,要給這位父親判處死刑,父親受了法律的制裁,那麼醫院和派出所呢?能免除責任嗎?主要責任還是在醫院上!醫院給出合理的答覆,詳細的把所有監控拍攝到的過程給家屬看的話能有這樣的後果?自己肚子裡生下來的孩子的遺體為什麼父親要不了?這樣的醫院以後還能救人命嗎?要的只是成績要的只是錢,就是為了錢!!所以,相關部門(醫療部門)和承辦的公安機關責任人都應收到相應的制裁!

一句話概括,應該從輕孩子父親的處罰,要讓醫院付出相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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