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大的老人,是把自己的積蓄分給子女呢?還是自己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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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大的老人,是把自己的積蓄分給子女,還是自己存著?熊貓媽咪覺得必須自己存著,至少要足夠自己養老!

我來分享一個媽媽講給我的真實事件:一個遠方親戚,老爺子是煤礦工人,好像還有一定職位吧,興情很溫和,看起來慈眉善目,不太愛說話。老太太年輕的時候在家務農,後來土地承包,就在家閒待著帶孫子孫女。老爺子有兩個兒子,都很帥氣。大兒子安結婚早,一家人住在老家,小兒子順在外地結婚定居,算是入贅,很少回家。

老爺子退休後回到老家,跟老太太在家帶女兒家的孩子。這老爺子退休的時候已經耳朵有點背了,眼睛也不太好了,可能工作性質的關係吧。兩位老人年齡大了,小兒子順家太遠,何況還有親家在,老人想都沒想過去順那裡,順也說服不了老人,說租房子給他們住,老人也不願意背井離鄉。後來老人說他們自己維持原狀,還能動彈就這樣先過吧。

再來說說這大兒媳吧,結婚的時候鄰居都感嘆可惜了小夥了,外貌無所謂,過日子就好。這大媳婦沒分家的時候不是這疼就是那不舒服,什麼都不幹。安平常出去打工了,她在家跟婆婆生活,什麼都不幹不說,還挑剔婆婆做飯鹹了淡了。






隨著孫女孫子的出生,大兒媳鬧著分家,就另外給他們修了房子分開住了。這分開了,大兒媳也不說這疼那疼了,可勤快了,把家裡收拾的很利索,看著都覺得很舒服,日子過得風生水起的,跟老人關係也好了很多。

年輕的時候覺得大兒子安和媳婦關係還好,等孩子們稍微大點,媳婦就開始嫌棄安窩囊,賺不了多少錢,有時候還不給飯吃,可能很多人都不相信,什麼年代了,可這是事實。安呢,性情隨老爺子,性格溫和,老婆罵不還口打不還手。後來安在外打工一直覺得胃痛,沒在意,以為吃的不合適了,就吃胃藥緩解疼痛。直到疼的受不了了,人也暴瘦,沒法幹活了,回到老家,去醫院檢查,胃癌晚期!

在安還在世的時候,再次商量要怎麼給老人養老,大兒媳一口承諾去她家養老吧,那段日子跑公婆家跑的很勤快,鄰居也攛掇,剛好有人想買老爺子住的院子,老爺子尋思那就一起過吧,老眼昏花了,也奈何不了多久了。於是把家裡老太太乾活積攢的糧食,生油之類的都搬去了大兒子安家,賣院子的錢也給了大兒子家。



起初還過得去,安妹妹家的女兒也在他家養,大兒媳也沒什麼意見。好景不長,安的病情越發嚴重,需要住院治療,還不能告訴老爺子老太太。大兒媳可能也因為安的病情煩躁,因為老太太把房間沒收拾,還擺的亂七八糟的麥稈做手工製作,就鬧的不要他們了,三天一小鬧兩天一大鬧,老爺子受不了了,小兒子就接他們去他家住了。因為他們的院子賣掉了,糧食給大兒媳了,無處安身了!

老爺子老太太身體越來越差,人老惜故鄉,兩人都要回家,執拗不過,小兒子把他們送回來給他們租房子住,房租小兒子順付,吃喝老爺子有退休金,兩人過得去。這個時候他們還不知道大兒子安已經病逝二年多了。這世間總有長舌頭,有親戚去看老爺子的時候告訴老爺子大兒子安已經病逝,你們老兩口沒受影響,挺好。老爺子不相信,打電話給弟弟確認,覺得瞞不過去了,就實話實說了,當晚老爺子就住進了醫院,高血壓犯了,腦出血。


歲月摧殘人的時候毫不留情,心靈遭受打擊也會給人帶來致命一擊。知道兒子病逝之後的第三個月,老太太晚上睡著再也沒有醒來。老爺子凌晨二三點的時候,覺得老太太睡的太安穩,就伸手摸摸,摸到的時候已經身體冰涼。隨後一週,老爺子再次住院,醒來半邊身體沒有了知覺。

出院以後,女婿家不要老爺子,小兒子又帶不走,上門女婿也是身不由己,就商量僱個保姆吧,伺候起居,外帶康復訓練。家沒了,回不去,就又租房子,僱傭了一個認識的人照顧老爺子。老爺子起初很反抗,不吃藥不吃飯,說別管他,讓他死了吧。這可能就是哀大於死吧。

人活一輩子,可能就圖個兒女平安,有個家能遮風擋雨。如果老爺子跟老太太沒有賣掉院子,也不會落個老年了顛沛流離,無家可歸。所以,哪怕生活多糟糕,人老了更要給自己留好後路,哪怕子女不管了,自己也有能力生活。這也是最低的生活保障!


熊貓媽咪記


當然是自己存著。講二個真實的故事給你們聽。第一個是有一老頭住院(癌症)他帶了很多錢在病房裡。然而他對家中所有的子孫們說,誰來看我,我就給他100元,如特有孝心的還可加分,後來就每天都有人來看他,甚至連最小的孫子也來了。病房裡的病人及家屬看了後均傷心嘆氣...最後一個多月後老頭死了,家屬都來了沒哭聲只有交頭接耳現象。這事發生在郵電醫院腫瘤病房(因我父親)患肺癌住院我在陪床。第二件事發生在我家樓下一女主人患肺癌,在家病故。我去她家上過香...後等辦過喪事後。聽說女主人臨終遺囑,①把房子賣掉所得錢款二個兒子各30%(小兒子)因未成家故多加餘款中的10%,孫女給10萬(作為讀書費)。②其餘存款與剩款作為老頭養老費,後老頭就在鄉下買了一間房(市區買不起)再後來新房主入住,我就看到原主婦的照片(放大的藝術照)全部被棄在垃圾堆上...現在想想真的自己要對自己好一點,否則人生一世到頭來覺得虧得沒處說!


蘭雨46


人老了就把不住錢了。

母親去世後父親也病了,是阿爾滋海默症。剛開始的時候不明顯,其實母親去世前跟我們說過,老爺子糊塗了老是在家數饅頭,可能是困難時期留下的記憶太深刻了。但是看他誰都認識也沒有出格的事,我們就忽略了,為此母親還挺著急的。

後來母親去世了,父親便經常說他的存摺不見了,因為是建國前老兵,每個月大約有一千元左右撫卹金和醫療補貼,定期打到存摺上。以前都是取出來放到鋁製飯盒裡放到家裡的房頂上藏起來,其實家裡每個人都知道。

父親患病後總是到處找他的存摺和錢,後來大哥和弟弟就商量先替他收起來,然後給他兜裡放上幾十上百塊錢,他就會很喜歡和高興。但是沒一會兒就又開始找了。

就算手裡留太多錢,但是老了還是得交給孩子們,所以不要輕易撒手用光,但也別當守財奴,孩子們困難時期該資助資助,到老了適當留點兒應急就可以了。要不然孩子急需時你一毛不拔,人家不需要了你留下再多錢也不會感激你。

我覺得人老了難免有病啊啥的,小病有醫保報銷,再加上工資也夠了,自己多少留點錢也負擔的起,儘量不麻煩孩子拿錢,如果大病就不看了,省的錢花了人也沒了白受罪。


我的房子我做主


老人手裡能有幾個積蓄呢?我爹69歲就開始腦梗,4年間看病花了20萬元,他手裡那點存款夠嗎?不夠看病還不是兒子給添。

還說什麼分父母老家的錢?父母有幾個錢可分?他們歲數大了,該病找人了,養老看病都不夠,做兒女的不上班老實掙錢,天天還想啃老分父母這倆錢,真沒見過錢。

把父母這兩錢分完了呢?他們有病了不管了,讓他們等死了,人家存的錢人家花不著,讓你給算計了。你怎麼不想想多存點錢,父母老了有病了,好給他們養老送終呢?


用戶和言悅色


年齡大的老人,是把自己的積蓄分給子女還是自己存著,我建議是自己存著較好。

一、年紀大了再也不能像年輕時候去掙錢了,如果自己有點錢幹什麼都方便,不用找子女要的尷尬。

二、人嘛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老人的所有在離世後其實全都是子女的,先自己留著萬一哪天子女手上緊張而自己又得急用豈不是很方便。

三、萬一子女不孝順,自己有那就不用看子女的臉色行事,這樣的情況不是沒有,城市農村都存在。

四、如果子女多,自己做好遺產的分配但暫時得自己保管,以免子女們為這些而鬧不愉快,樂致老來愁。

為人子女要讓老人安享晚年,只有好好孝順老人,讓他覺得老有所依老人也就沒有後顧之憂,就算是錢現在在老人手裡,其最終結果還是子女們的。作為子女不管老人怎麼處理都應支持,父母養育我們不容易的。

我是簡單生活fang以上是個人意見歡迎關注留言討論,謝謝




簡單生活fang


個人認為,老人必須要有一部分存款。

說實話,在這個年代,靠什麼都不去靠自己。很多人都說養兒防老,可現實是那麼多的兒女不贍養父母。

似想,如果真到那一天,你走也走不到了;吃也吃不動了,生病了沒人管,生活沒人管,該怎麼辦?如果你有存款,可以在面對不孝子女時光明正大的請個保姆照顧你。

當然,如果你的子女孝順,對你細心照顧。你可以在他們經濟困難的時候拿出這一筆錢,我想,可能那一刻,你的錢的意義更大。





跟著小白看生活


因為我是農村人,長期在農村生活過,對農村老人的情況大體瞭解,我來說說我的所見所感吧:

依我們大眾的常規看法,我們都希望老人的錢自己保管,因為大家見慣了“老人把積蓄分給子女後無人管的不好遭遇”,都希望老人老來有保障、舒舒服服的走完一生,我的看法有點出入,我認為老人到老了,如果有錢,光明正大的把錢分掉,約定子女的養老分配,並找家族重量級人物見證,原因如下:

1、農村老人有積蓄的並不多,一般有積蓄的都是曾經擔任公職的老人,有退休金而且平時看望他們的小輩多,這類老人的子女一般都希望看到的是公開透明的分配財產,早點分配財產,也不至於引起子女的猜疑而不和睦,如果等到老人百年後再根據遺囑分配,可能部分子女不滿意又不能重新商議,結下芥蒂而造成老死不相往來。

2、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還普遍存在,一般有兒子的,普遍兒子繼承家產同時兒子承擔養老責任,女兒一般根據自己的情況承擔照顧義務。如果一個兒子的很好辦,沒有分家產的事情。如果老人有錢,想幫一下女兒,一般會背地裡給或者女兒逢年過節孝敬送禮時不要錢;如果有數個兒子而又有錢的,參考上面的看法。

老人過的不好,一般不是因為早分或者晚分財產,而是因為窮或者分配不均,你認為呢?




行者二旺


年齡大的老人,是把自己的積蓄分給子女呢?還是自己存著?

現在社會老年人壽命都比較長,一般都能活到80歲以上。國家人均壽命現在是72.5歲。所以老人要是年滿70-80歲之間根據自己身體狀況最好早點對自己的財產作分配。也好對子女今後一個交待。有房產最好根據子女多個好分配。案例:西部二線中心城市一個年滿80歲的老人,子女四個。在一次生病住院期間,就對家裡財產分配如下:賣了一套三的商品房。130萬元。兒子給50萬。三個女兒各分得20萬。剩下20萬作子女照顧老人的月工資,每月:論流照顧。月工資:4000元。一年後老人去逝。剩下的10萬元作老人的安葬費。


鬱金香137652766


這個嘛都不一定,具體就要看人了!有的人會留給自己,有的則會分給子女。

如果是我以後老了會把存款分給子女,因為畢竟年紀大了,在世的日子也不多了,老年人開銷也不大。自己留著沒有意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

且我會提前把遺囑寫好,這樣就算哪天突然走了也沒關係。之前有看到很多新聞寫的是一位老人突然去世,未留遺囑,子女拿著老人名下的存摺到銀行,卻因種種原因取不出錢來。為了不讓這種事情發生,如果是我就會提前寫好遺囑並把名下有的財產都分配給下一代!





四川豬小妹生活記


關於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只是考慮問題所站的立場角度不同而異。

1、站在父母的角度,不到入土,不會把積蓄給子女。因為老了,身體不好,掙不了錢,自己的生活全靠那些積蓄,如果子女再不孝,手裡的積蓄比什麼都有安全感。

2、站在子女角度,認為老人老了,就該把積蓄給子女。存順的子女是不會時刻惦記父母的積蓄的!

所以這一切究其根本還是人性自私的本質在作崇!

如果是我,我會先保證自己和老伴生活的情況下,一部分給子女,直到我們兩個都老去,如果有剩餘,全部給留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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