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發生女生家長學校殺死長期霸凌女生的男生的慘案,你有什麼想說的?

張子曰


上饒事件背後是教師不作為?被束縛了手腳,還要應對一些無賴家長

最近上饒市第五小學學生家長王某因女兒被班裡男生劉某欺負,繼而進入學校把劉某刺傷,後搶救無效死亡。事件發生後,網絡上眾說紛紜,不少人在討論家長王某行為是否正確,也有不少人關注教師在整個事件中為什麼不作為。


作為教師我認為王某處理問題過於極端造成兩個家庭的悲劇,而他的女兒一輩子也要活在父親的陰影裡,受到別人的指指點點。而作為教師,沒有及時瞭解情況絕對是其失職,在處理校園暴1力事件時,更多的是一種無奈。


請輸入圖片描述

1父親對於女兒不當保護,反而讓女兒更加不幸

當看到上饒王某為保護女兒一怒之下刺傷孩子同學,我想起一句話“自從有了女兒,我就做好坐牢的準備”,王某為了孩子不僅和妻子一起辭去了工作照顧孩子,而且的的確確踐行這句話。但是我卻認為他的孩子因此將更加不幸。事件發生後可以想見,王某將會因為故意殺人被判處死刑,而孩子在以後的生活中不僅會失去父親的照顧,而且要面對其他孩子的指指點點,我不知道這樣小的孩子能否承受這樣的壓力。這種陰影將會籠罩孩子的一生,作為父親對此將無能為力。


請輸入圖片描述

即使這次事情沒有發生,王某這樣極端的性格和解決問題的方式,難保不會在女兒戀愛、結婚後爆發,她的女兒必然會讓人敬而遠之。

王某女兒受欺負的事情家長應該第一時間通知教師,並且和對方家長溝通,溝通無效再採取其他的方式解決問題。而王某在商定其與劉某家長溝通後,沒有進行溝通,而是直接用暴1力解決問題。王某可以保護孩子這一次,以後誰來保護他的女兒?這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請輸入圖片描述

2教師的無奈:被束縛住了手腳,還要應對一些無賴的家長

如今校園欺凌事件頻發,很多人都質疑背後存在教師不作為,我想說教師連自身都保護不了,你讓教師怎麼作為?之前臨近初中就發生過一起事件,兩個學生A和B因為掃地發生衝突,A叫了十幾個學生圍毆B,下手極重,B的家長找來後強烈要求報警。結果瞭解相關情況後才知道即使報警對方也關不了幾天就出來了,並且學校也開除不了學生,事後B的處境將更加難過。所以雙方協商過後賠款了事。而類似的教師因為管理學生被打,更是草草了事。學生保護不了自己,教師也一樣,就是這樣窩囊。


請輸入圖片描述

事件背後反映出教育的無奈,學生都有《未保》的保護,再嚴重的事件過後幾乎不會受到什麼處罰,反而會繼續回校接受教育。就像那個沅江那個弒1母學生,事件發生後他自己認為“自己殺1害的是自己母親,學校不可能不讓他上學”,結果他接受批評教育後果然回到了學校。作為教師我只感覺毛骨悚然,這樣的學生班主任怎麼管?

請輸入圖片描述

而當下問題不僅僅存在在學生層面,很多家長犯起混來更讓人無奈。所有的道德、法律都是為守規矩的人制定,對於不守規矩的人來說只要不要臉什麼問題都不是事。之前我們學校就出現某男生上課期間老拉前面小姑娘的頭髮,摸人家的後背,小姑娘哇一聲叫起來。這樣嚴重的事件發生後,男生家長來了之後無所謂的說“不就是拉了頭髮,摸一下,又不少一塊肉,不行了讓她摸過來。”女孩家長和男孩家長大吵一架後也就不了了之。後來女孩因此轉了學校,作為教師遇到這種無賴家長又能怎麼辦?



請輸入圖片描述

佩弦教育語:

身為人父要想更好保護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有更多技巧,有時候不得不妥協,最好是先找到能夠約束對方的人進行溝通,溝通無效可以採取一些方法,比如找幾個人好好“教育”一下對方。身為老師當下雖然有各種無奈,但是必須要消息靈通,班裡最好有自己的暗探,有問題及時通知家長相關情況,否則就會像涉事班主任一樣餘生生活在自責之中。


佩弦教育


我先彙總一下目前的消息吧。


悲劇發生地是在上饒市。因為女兒被同學劉某宸欺負,雙方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女生家長王某建持刀進入正在上課的教室,當場將該男生刺死,目前女生家長已經被控制。

目前網上流傳的幾張涉事聊天記錄:




以上就是目前的相關情況的彙總。關於具體的事情演變成悲劇,現在有兩個版本一個是霸凌者(死者)的父母對這事不傷心,漠不關心,溝通幾次無效,女孩子的爸爸氣急敗壞,所以衝動之下,就行兇了。另一個版本是,死者的父母也是第一時間溝通了,和班主任表示這個事情是第一次聽說,會去處理的。但是女孩子的爸爸心理不是非常健康,情緒失控,就殺害了女兒同桌。不管怎麼說具體的我也不是特別清楚,但是絕不以訛傳訛,所以兼聽則明吧。


現在的更細節的內容需要等待更多的爆料。


從個人來來講,對女生父親恨不起來。

照理說,一個放棄了工作全心全意的照顧女兒的父親,對女兒的愛是不毋庸置疑的,能過做出這種事情,背後要是沒有一定的矛盾的激化,大概是不可能的。

那到底是什麼情況激化了這一切呢?


很多時候,除了最極端的暴力行為,我們沒有辦法保護自己最愛的人。

這是現實。

男生無論欺負女生多少次,無論男生家長多麼不願意或者說,懶於處理問題,都不是犯罪行為,最多是行為不良。而我們這個依法治國的國家,對道德的要求本來就接近於零,所以只要不犯法,他們也沒有必要去過多的處理,畢竟他們是優勢方。很多情況下,劣勢方除了以極端的暴力來結束這一切,其實也沒有別的更好的辦法。從這點上來說,我對女生父親,表示理解。


很多人說,女生父親可以不用那麼極端,可以打男生一頓,又或者怎麼怎麼樣啊。說起來很容易,其實做起來很難。老師不管,家長不關,打男生一頓,有什麼作用?一樣自己要坐牢,自己要受法律的制裁,男生被打的醫藥費自己要出,打一頓,過幾天一樣生龍活虎,一樣的欺負自家女兒,自己還要去坐牢,網友的這種方法,真的有用嗎?


很多時候,面對這種情況,極端的暴力行為,其實是解決問題的最後的也是最根本的方式。張扣扣二十年後以一種極端的暴力解決了不可能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的問題;這個案件中的女生家長以一種極端的暴力解決了大概率沒有辦法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的問題。


人,是要有信仰的;社會在法律之外,還需要道德和規範來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是所有的問題都會上升到法律層面,我們絕不能以法律作為一切的準繩。當一個社會的人們除了法律,什麼也不在乎的時候,這個社會,就已經病入膏肓了。

欺負人又不犯法?我不搭理你解決問題的要求又不犯法?只要不犯法,我怕什麼?

那女生家長還能幹嘛?


我們要反思的,還有很多;甚至,我們要反思的,是我們社會治理的方式。一個過於強調法律而忽視其他方面如道德規範對社會影響的社會,真的是一個我們想要的社會麼?好好想想吧。


張子曰


我是事發當地城市的居民,對情況有些瞭解。女孩的父親是孤兒,入贅到女孩母親家裡的,所以女孩是跟母親姓的。相對來說,女孩父親可能因為是孤兒的原因,一方面性格比較孤僻,或極端,另一方面校方的不及時處理及男孩父母的不重視是導致這次事件的原因。還有,我也想多多提示一下目前國內各大中小學的亂象,教師收受家長賄賂,區別對待學生,按學生家長的能力,財力,職位高低來區別對待學生,是需要嚴格懲治的。死者的父母都是當地公立醫院的醫生,老師在這方面對兩個孩子的態度,由父母的職責就區分開了,一個是醫生的兒子,一個是自由職業(沒工作)的女兒,可以想象,兩個孩子在學校的地位區別!男孩如果不是在學校蠻橫慣了,為何能夠如此肆無忌憚的常年欺負女孩?你要知道,他只是一個三年級的小學生,反過來說,如果連三歲孩子的不正當行為都無法制止,如何為人師表?是老師不願意制止,還是制止不了呢?這種明顯的錯誤行為,學校本來就可以直接對男孩作出處理,為何還要遲遲的去約談雙方父母?校方的處事能力令人感到非常可笑!


Adolf118


把一個殺害小孩的兇手捧為英雄,只能說現在很多人充滿暴虐之氣,心胸狹隘。在社會中也是個斤斤計較,不講道理的蠻橫之徒。成年人之間尚且經常打架鬥毆,孩子之間發生矛盾難道不是正常現象?孩子之間打架,關鍵是探討怎麼預防,而不是努力證明一個小孩該死。

再說兇手,他姓王,他女兒姓何,這說明什麼?說明兇手是一個軟飯慫包男。女兒跟老婆姓,他有一個長期在婚姻中蔑視他的田園女權老婆,有一個處處刁難他的霸道丈母孃。

試問,一個正常的家庭,女兒會跟老婆姓嗎?一個長期得不到老婆和丈母孃尊重的男人,自尊心已經嚴重受損,人格已經變態,做出濫殺無辜的行為,這種人不是精神有問題,而是人格有問題。

跟那些報復社會的人一樣,這種人只會尋找弱勢群體下手。有句話說得好,強者憤怒,揮刀向更強者,弱者憤怒,揮刀向更弱者。這個軟蛋慫包只敢對小孩下手,因為他沒有膽量去找男孩的父親。

西方國家也經常出現校園槍擊案,但我們可以看到,西方民眾遠比我們理智得多,他們紀念遇難者,居然會把兇手也算在裡面,這才是一個民族真正有人性的表現。某些人一窩蜂的咒罵一個9歲小孩該死,這樣的人真的太恐怖。


菠菜先生2018


我是做父親的,我也是個女兒,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要說,這種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在學校,不管多大年齡的男孩去欺負一個女孩,都是不正常的一種表現。

若一個男孩在家裡過多受到母親或姐姐妹妹們的打壓和壓制,他們就會將對母親或是姐妹們的怨恨轉嫁到女同學或鄰居女孩的身上。還有可能就是男孩自身弱小,和其它男孩玩耍常落下風,就找個比他更弱的——去欺負女孩。這些是有案例的。

另一種可能就是這個小男孩喜歡這個女孩,為了引起女孩的注意,但又不知道如何表達,就會採取一些非常的行為和手段,其中就包括打鬧。這個也有案例。

在孩子玩耍打鬧的過程中,只要不是極端的暴力行為,如打鬧過程中使用器械或是以對方受傷為目的,都是正常的嬉戲行為。

很顯然,這兩家父母都不是很瞭解孩子成長階段犯錯誤的主因,老師們基本除了授課,也沒有去認真的對待。而只要任何一方稍微關注一下成長過程中的兒童的心裡歷程,家長和老師多花點時間去讀讀《兒童(發展)心理學》這類基礎知識,悲劇就不會發生。

因其事件的真相目前依然不明朗,也就無法斷定引起這惡性案件的主因,但網上異口同聲的叫好聲的確讓人不寒而慄。

我們到底是崇尚正義還是崇尚暴力?

如果是崇尚正義,以大人的身份去刺殺一個未成年的孩子,這是正義的行為嗎?如果是崇尚暴力,可保護自己的孩子又是父母的本能。只是這種保護必須是有度的。

我不知道父親的女兒當時是否在場,如果在場,將會給這個孩子留下一輩子的陰影。父親殺了自己的同學,自己的父親也將為此付出一生的代價。這是何等的打擊!

在此事件發生之後,社會各方均應冷靜思考,我們今天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為什麼這些不可思議的暴力事件在不斷的發生,我們做父母的真的具備做好孩子的第一任啟蒙老師嗎?我們結婚生育孩子之前真的就具備做一個合格的父親和母親嗎?

有男孩子的家庭,應該從小教育自己的孩子,女孩子任何時候都是要受到你們保護的,而不是欺凌。這叫”紳士風度”。

我們不是野獸,人類社會不能墮落至“弱肉強食”的叢林原則狀態中,人應該是“彼此相愛”。

在學校或是其它場合,孩子之間任何一方一旦發生因嬉戲打鬧造成肉體的傷害,或是一個男孩對另一個女孩經常性侵犯,應該引起老師和家長的高度關注,如果這種不正當的行為不能及時得到有效制止和教育,孩子會誤以為他(她)的行為是正當的,就會變本加厲,直至發生不可逆轉的事件。

我只為那小女孩感到悲傷,在這漫漫人生路上,希望能得到更多的關愛和關懷。

救救孩子!!!

先生的吶喊依然迴盪在神州大地……


楚水閒客


不能打著父愛的幌子,為暴力點贊——江西上饒一女生父親校園持刀殺害同學,竟獲網友點贊,社會的暴戾之氣,正在助長校園暴力

5月10日,江西上饒第五小學一位學生家長王某建持刀進入學校,刺死該校學生劉某宸。據廣為流傳的王某建在微信群中發的消息,該案件背後,可能隱含著校園暴力(具體情況,還有待警方調查,作為讀者,不能先入為主)。

對於案件本身,我們不宜作過多的評論,畢竟,公安機關已經開始調查,我們要有等待之心,等候調查結論。我關注的是另一個方面的問題:為什麼我們一面譴責校園暴力,而又有不少的人,在為暴力點贊呢?

案件發生後,網絡上卻吵翻了:一部分網友認為,王某建的行為觸犯《刑法》,理當依法嚴懲;還有一部分網友認為,作為父親,王某建為女復仇,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也有網友的觀點比較中性,一面肯定王某建的行為可以理解,一面譴責校園暴力,還一面表示,違法就應當受到懲戒。

更有甚者,一個犯罪嫌疑人,竟然被一些網友,包裝成了“英雄”——因為,“女孩的父親,不僅僅挽救了自己的女兒,還挽救了千千萬萬個受欺凌的學生”(央視網新聞下方的評論),這樣的讚美之詞,頗有些“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的捨生取義的豪情!

甚至,還有網友說“從我女兒出生開始,我就做好了坐牢的準備”!

第一,讓父愛恢復理性,才是真正的如山之愛

面對悲劇,理性,總會被一些“義憤填膺”的人斥責為“道德婊”“事後諸葛亮”。

我們知道,父愛,常被人形容為山,因為,父愛是沉默的,是偉岸的,是每到關鍵時刻,才顯示出其威嚴的。但我們往王護士了更關鍵的一點,父愛,是理性的。中國古代對家庭教育的最高標準是“父嚴母慈”,古訓即言“父嚴母慈人不老”,宋祁在《雜說》中有一句名言“父慈於棰,家有敗子”,意思就是“做父親的過分慈愛,不忍鞭策子女,家裡就要出現品德敗壞的子女”,這是對“嚴”,非常形象的闡釋。

其實,“嚴”,不是指的威嚴,而是指的理性,而理性就是對規則的維護——這裡的規則,小到家規,大到國家的法令!

關於理性,德國思想界的代表人物康德說“啟蒙,就是勇敢地運用自己的理性。當人類只信奉生物性原則時,父女之間的愛必然是危險,悲劇必然要發生”。

我們想想,女兒受到了欺負,就持刀報復,最終,讓自己摯愛的女兒,永遠失去父親;讓自己的妻子,永遠失去丈夫;讓自己年老的父母,要將接受和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楚——這難道是理性的?

這種非理性的行為,難導致的我們點贊???

所以,只有恢復理性的父愛,才是真正的如山之愛!

第二,讓暴戾之氣消失,才能遏制暴力的土壤

很明顯,現在的校園暴力事件,引發的關注程度,是空前的,這背後,可能涉及到很多人或多或受到受到了一定的校園暴力的影響。

但我們有沒有想過,我們一邊在厭惡暴力、抵制暴力,一邊又在鼓勵暴力、製造暴力?

從教育的角度來看,學生受到的影響,首先來自於家庭,不是有人說“每個熊孩子背後都有一個熊父母”嗎?這種說法比較絕對,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家庭教育的影響。

但隨著孩子慢慢長大,就會逐漸受到社會的影響。我曾經有一篇文章,談論社會對孩子的影響,比如,影視中宣揚的暴力,當年風靡的紅太狼,隨時用鍋打灰太狼,宣揚的是什麼?難道不是暴力?

另外,大人們處理問題的方式,潛移默化也會影響到孩子。註明的孟母三遷,不就是孟母充分認識到了社會的影響嗎?“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與之俱黑”啊!

一些網友,為女孩的父親點贊,這是不是在宣揚暴力?這會對孩子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一邊在厭惡暴力、抵制暴力,一邊又在鼓勵暴力、製造暴力,我們為什麼總是在“二律背反”?

第三,讓法律更加完善,才能讓正義徹底迴歸

整體觀照校園暴力事件以及因為校園暴力事件引發的惡性案件,我們不難發現,在這其中,還與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就是面對校園暴力,我們的法律,幾乎是無能為力。

為什麼這樣說呢?

我們現行的法律中,《未成年人保護法》,一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卻在實際中,讓受到未成人傷害的未成年人的權益,得不到保護。而《刑法》中有關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的規定,也讓未成年人的暴力行為,受到保護。

我們不妨來做一點假設。假設對未成年有暴力行為的未成年人,受到了相應的懲戒,而不僅僅是批評了事,這樣的悲劇還會不會上演?

今年4月,湖南和甘肅相繼發生兩起惡性校園暴力事件。兩名未成年人被暴力致死,但結果呢?犯罪嫌疑人因為年齡,不會接受懲罰——兩條生命,只能得到數額不等的賠償!

在生命面前,賠償的意義何在?

我們經常宣稱,正義可能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可我們再想想,遲到的正義,真的就是正義的本質?

所以,修改相應的法律,讓校園暴力行為,受到相應的懲戒——請注意,是相應的懲戒,曾經有網友質問“我打了你,然後給你道歉,你能接受嗎?”用道歉來懲戒打人的行為,那句對不是“相應的懲戒”!

總之,悲劇發生了,我們還必須迴歸理性。因為,父愛本身是理性的;沒有暴戾之氣的社會,才能阻止暴力的產生;而法律,才是最中維護正義的終極武器。


三水三心


2019年5月10日9時16分許,一位女同學家長持水果刀到上饒市第五小學內將10歲小男孩刺傷致死,行兇家長被控制。這位10歲小男孩和女同學是同桌,長期欺凌這位女同學,女同學家長與小男孩家長交涉無果後,遂起殺心。具體詳情以警方公佈的為準。


看了這個新聞報道,我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我家閨女在讀初中時,也長期被班上一位男生欺負,我那時也差點做出傻事。剛上初一時,閨女的同桌也是一位男生,經常因為一些小事發生矛盾,這位男生喜歡動手動腳,但力度不算太大,孩子都能忍受。

每天放學後,我都要了解孩子的學習情況,順便問問孩子有沒有受到欺負?孩子就告訴我,她同桌的男生經常欺負她。我瞭解到情況後,告訴閨女向老師反映情況,孩子將情況向老師如實反映後,老師講他們叫到辦公室輕描淡寫的說了幾句就了事,男孩子的行為並沒有收斂,我也聯繫了男孩的家長,該家長說小孩的打鬧很正常,並沒有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更沒有引起高度重視。


到初一下學期時,我到校要求老師給孩子調換座位,老師口頭答應,但期中時還沒有調換座位,在期中考試英語時,該男生要我閨女給他看答案,我閨女拒絕了。考試結束後,該男生兒打了我閨女一巴掌,哭兮兮的回到家,講述著今天發生的事,我也聯繫了老師和男學生家長,他們都答應要好好教育該男生,實際上並沒有效果。當時我也有一種衝動,想對該男生施暴,想到這種做法不妥,於是放棄了這個念頭。

我告訴閨女,如果這位男生再欺負你,你要果斷還擊,出了問題爸爸為你擔著。在臨近期末考試的複習中,老師正在評講試卷,這位男生找我閨女擺龍門陣,閨女沒有搭理他,男生就用簽字筆猛刺我閨女的手背,當時疼痛難忍,我閨女就站起來一拳打在男生鼻樑上,男生流出了鼻血,老師嚴厲呵斥我閨女:"是誰叫你打人的?這是課堂上,明天把你家長請到學校來。"

我閨女回答道:"我的同桌常欺負我,我爸爸也到學校找過你們幾次,誰解決了問題?剛才是他用簽字筆扎我手背,我實在忍不住才打他了,我明天一定把家長請到學校來。"


第二天,我來到學校,那位男生的家長也來了,我當著所有人的面批評了這位男生長期欺負我孩子的行為,並再一次強調,如果你再欺負我閨女,我會帶著警察來找你們,對於老師不管的這種情況,我會向教育主管部門如實反映情況,看看教育主管部門對於校園欺凌事件是如何處理的?

男生家長看到我的態度堅決,也對自己孩子進行了嚴厲批評,並向我的閨女道了歉。從此以後,孩子在也沒有受到同學欺負了。不知我的這種處理方式是否妥當?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Lance課堂


江西上饒發生女生家長學校殺死長期霸凌女生的男生慘案,殺人者當然罪不可赦,校園霸凌事件也應該引起各方的重視了。

首先,殺人者罪不可赦,死有餘辜。不管被害的10歲男生劉某宸如何霸凌,都罪不容誅,應該有法律和學校管理,犯罪嫌疑人王某建殺人都罪不可赦,死有餘辜。

其次,此次由校園霸凌事件引發的極端案件,應該引起社會各方對校園霸凌事件的重視。

一是法律是否需要完善。目前,國內對校園霸凌事件普遍缺乏認識,總以為不過是小孩子之間的打打鬧鬧,沒有上升到犯罪的高度,對未成年人犯罪沒有相應的處理手段。

二十多年前,全國各地古惑仔電影盛行的時代,學生之間打架鬥毆很普遍。我一個同事的孩子,耳朵聽力有點問題,在學校經常捱打,還被壞小子堵路要錢,我那個同事非常困擾。

現在,校園霸凌事件愈演愈烈:

2018年,延安吳起縣中學發生一起校園暴力事件,6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5名學妹脫光衣服集體猥褻。涉案女生已被警方刑拘。


重慶5名女生毆打一名女生蘭蘭,致使其十級傷殘。

安徽懷遠火星小學副班長小賜,憑藉檢查作業、監督背書的權力,向其他學生要錢,錢沒給夠就逼他們喝尿吃屎。

2019年,一段發生於河北邯鄲廣平縣一學校的視頻中,多名學生踹一名小女孩,並將腳放在小女孩頭上。隨後打人者又以同樣方式逼其他女孩叫“爹、娘”。


網上流傳的廣西柳州鹿寨縣某中學的兩段視頻,7名女生打一女孩20多次耳光,並伴隨著辱罵。

河北滄州任丘長豐中學14歲小曹,被同學要求自扇耳光、向同學喊爸爸、被菸頭燙傷,並被毆打致鼓膜穿孔。

這些觸目驚心的校園霸凌事件,令人震驚和憤怒,但因為涉及未成年人保護問題,對涉案學生沒有太好的懲戒措施。

能否學習一下美國懲治校園暴力行為的做法。2016年,三名中國留學生對另一名中國女生施暴,扒光衣服,穿著高跟鞋踹,扇耳光並用菸頭燙傷她,並剪下她的頭髮強迫她吃下去。

最後,美國法律的判決另國人十分意外,三名施暴學生被判13年、10年有期徒刑,旁觀者並開車的一名學生被判6年監禁。其中中國家長想去擺平,行賄警方被抓。

反觀我們國家,對校園霸凌事件的處理太輕了。


二是學校是否盡到責任。

案發的前一天,受霸凌女生的父親王某建在班級群裡警告受害男生,問他為什麼總是欺負女兒,並稱會有一個不講理的家長天天在校門等著。

事發當天,班主任約兩位學生的父親一起到學校調解,但女生父親王某建並未赴約。

關鍵是王某建如何在上課期間闖入學校,並當著全班學生的面持刀殺死了劉某宸。在這方面,學校在安全保衛方面有沒有責任?

校園暴力案件一次次刷新人們的三觀,如何徹底杜絕校園暴力,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重點。


子龍威武


兩個孩子,一個死了!一個毀了!

本是兩個幼童之間雞毛蒜皮的矛盾,被一個猥瑣的像陰溝裡的耗子一樣的成年人給激化了,到了今天這個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可以斷言,能跟一個十歲的孩子動刀子下死手的成年人,必定是一個心智發育不健全的卑劣懦夫無疑!!!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事情與矛盾,這個有屌無腦的禍害,不僅不能幫助孩子去面對,反倒任性胡為!!!

這個懦夫是不是以為只有他能提的起‘’三尺清泉‘’,想沒想過他的無知行為可能會招來滅門之災禍及全家!!!

這個弱智不配為人父,就他這麼個智商為什麼要生孩子,爹媽當初養他這麼個貨都不如生下個包子!!!

必須要以命償命,到閻羅那去懺悔吧,能當著一群十歲孩子的面在教室裡殺死他們的同學,僅此一條罪孽足夠讓他死十個來回了,必須收了這個蠢貨的賤命,否則留著還會是一個禍害!!!

只恨不能親手凌遲了這個畜生!!!



老麥兜他爹leo


近段時間,網上爆出一起又一起驚爆人眼球的新聞,有的荒唐,有的離譜,有的讓人痛心不已。昨天,2019年5月10日,江西上饒市第五小學發生了一起家長刺死女兒10歲男同學事件,一時間消息傳得鋪天蓋地,看到這個新聞,相信很多人的心在滴血,在流淚。一個花一般的生命,緣何終結於這個美好的初夏?讓我們來看看背後更深層次的原因:

5月10日上午,江西上饒第五小學突發變故,學生家長王某建持刀進入學校,刺死該校學生劉某宸。據上饒市人民醫院急診科透露,劉某宸被送到醫院時,已經沒有了心跳、呼吸,隨即被宣告死亡,年僅10歲。

5月10日,江西上饒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發佈警情通報稱,當天9時16分許,當地公安接到報警稱,上饒市第五小學內發生持刀傷人案件。接到警情後,轄區水南派出所立即趕到現場處置。經初步查明,嫌疑人王某建(信州區人,男,41歲)系該校學生家長,因其小孩與受害學生劉某宸發生糾紛,持刀將劉某宸刺傷,後經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嫌疑人王某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上饒市公安局信州分局通報,王某建之所以行兇是因為自己的小孩曾與劉某宸發生糾紛。一張顯示為“五小2016級1班” 的家長微信群聊天截圖在網上流傳開來。截圖中女孩何某某的父親在群裡發消息質問劉某宸:“劉某宸,打何某某打得開心嗎?從開學到現在幾乎每日打罵,女兒每天都要問我們,她在學校很想學習,卻天天被打很是難過,想我們夫妻從女兒一出生就雙雙辭職在家,就為了能夠多陪伴她,就想看著她平安快樂成長。作為家長,何某某媽媽和你溝通好幾次,我也勸說過你,但是你還是不聽,既然道理講不通,不知你家庭住址,所以只能在校門口等你,希望你的爸媽也能和我們夫妻一樣是辭職在家每日接送你的,因為會有一個不講理的家長天天在校門口等你的”。而群裡其他家長紛紛勸何某某父親“有事好商量,小夥伴們都還小不太懂事,多與家長溝通吧”。有網友指出,截圖中發言的何某某父親即此次行兇的王某建本人。

這起悲劇的起源,應該還是和孩子在學校鬧矛盾有關,說得嚴重一點,就是校園欺凌。一般來說,一次兩次偶爾的矛盾不至於激起家長如此大的仇恨,應該是女兒長期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欺負,被毆打,多次勸說未果才走上了極端的道路。

無獨有偶,2018年九月份,溫州瑞安也發生了一起極其相似的案件,讓我們來看看案件的始末。

2018年9月21日深夜,瑞安市公安局再度發佈通報:

9月21日16時許,瑞安警方接到報警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警後,處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傷者葉某(男,10歲)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19時許死亡。 經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兒週三在學校與葉某發生口角時被打致眼部疼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而心生怨氣,為此於今日下午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用水果刀傷害葉某。 現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兩起事件的起因如此的相似,為何上一起悲劇沒有引起大家的驚醒和反思,時隔八個月,又一起悲劇就發生了呢?血的教訓、血的代價,學校、家長、和孩子自身必須高度重視,加強教育,引起警惕了。

如果老師發覺兩個學生有矛盾,且調解未果,就要及時上報學校,和雙方家長及時溝通,把矛盾解決在萌芽中。如果兩個學生長期有矛盾,而且還有欺凌趨勢,必須通知雙方家長和孩子當面解決問題,不可麻痺大意,以上兩起事件都是因為多次教育未果,由於男女生體力差異,在矛盾衝突時女生處於劣勢,總是吃虧捱打,而男生又屢教不改,最終引發血案。

多次欺負同學,男生當然有錯,可是他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 甚至在被警告的時候,還有恃無恐,著實讓人氣憤。而男生的家長有盡到監管責任嗎?當對方家長提出警告的時候,男生家長是不是要重視問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而不是滿不在乎,輕描淡寫地批評兩句了事。對於學生矛盾,學校參與積極調解了嗎?女生的家長在警告未果的情況下,是不是可以先聯繫學校,通過學校雙方家長見面,妥善解決問題,而不是情緒激動甚至失去理智,以至於觸犯法律?結束一個十歲孩子的生命?

男孩長期欺負、毆打同學,肯定有錯,但錯不至此,應該受到懲罰,不至於用生命做代價。這樣的慘案,誰之過?社會、學校、家長、學生,我們都該好好反思一下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