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法官凝心聚力促進執行和解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釋法析理、勸誡教育的方式,成功促使一起糾紛案件達成執行和解。

案情回顧

2012年10月14日,孔某在幫符某安裝雨棚過程中,從貨車頂摔下受傷,因在賠償事宜起糾紛,遂訴至法院,後經法院審理判決,由符某賠償孔某共計人民幣436162.01元。判決生效後,符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孔某遂向宣威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宣威法官凝心聚力促進執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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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立案後,迅速對符某財產進行調查,但未找到可供執行財產。隨後執行幹警積極做雙方思想工作,將法律與情理結合,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但符某一直拒絕履行。後執行幹警再次前往符某所在的西澤鄉,並在鄉政府找到了正在開會的符某,要求符某積極向孔某償還相應的賠償款,否則將依照法律規定,對符某進行罰款、拘留。與此同時,西澤鄉鄉長在得知情況後,勸解符某應積極與孔某溝通,進行賠償,積極對符某做思想工作。最終,符某表示願意承擔賠償責任,但由於履行能力有限,先賠償孔某2萬元,再積極和孔某溝通協商。

宣威法官凝心聚力促進執行和解

次日下午,符某帶著2萬元來到宣威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在執行幹警的調解下,符某把2萬元交付給孔某,承諾在今年年底之前,再賠償孔某2萬元,並保證之後每年都向孔某賠償2萬元,直到全部償還清為止,孔某表示同意,至此雙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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