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服兵役當逃兵 依法懲戒不手軟

近日,江西省信豐縣2名應徵入伍人員因拒服兵役,被當地政府採取包括罰款、限制招錄為國家公職人員、納入嚴重失信人行為名單、戶口簿蓋“拒服兵役”字樣等懲戒措施,並通報全縣。該消息經當地新聞媒體報道後引起熱議。

“他們是逃兵”“作為一名老兵,我認為這是他們一生的恥辱”……從網上跟帖到現實生活中,大家一邊倒地支持懲戒的做法。

據瞭解,這2名拒服兵役人員於去年9月應徵入伍。入伍後,2人因怕苦怕累、不願受部隊紀律約束,以種種理由逃避服兵役,部隊、縣人武部及家屬反覆做工作無果。為此,部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作出退兵處理,信豐縣依據《江西省徵兵工作條例》和《信豐縣徵兵工作獎懲實施辦法》有關規定採取相應處罰措施。

“我國憲法、國防法和兵役法明確規定,依法服兵役是公民應盡的義務。”該縣徵兵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嚴肅對待拒服兵役行為,追究相應責任,是依法維護兵役法規的權威。他們依法懲治拒服兵役的2名人員後,通過縣新聞媒體進行曝光通報。

經媒體曝光後,此事被當地不少中小學校作為法治教育的現實教材搬進課堂,教育學生“當兵非兒戲”“公民當盡責”。為防止今後再次出現此類現象,該縣還專門聘請司法專家,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平臺對國防法、兵役法進行詳細解讀,加大政策法規宣傳力度。

嚴厲處罰拒服兵役者並廣而告之,無疑是一堂嚴肅的法治教育課,既懲戒了逃避兵役者,也對所有人發出警示。信豐縣人武部領導說。

拒服兵役非兒戲

近年來,類似新聞接連出現,這明確告訴我們:拒服兵役非兒戲。因為拒服兵役逃避的不是普通責任,而是個人之於國家民族的法定義務,絕非小事。

不可否認,數十年的和平環境銷蝕了個別青年的國防意識和責任擔當,加之以往對拒服兵役者的懲戒力度不大,降低了“懲”的警示作用及拒服兵役者的違法成本。信豐縣對拒服兵役者依法嚴懲,這既是對廣大適齡青年的警示教育,更是政府和兵役機關推進徵兵工作法治化決心的彰顯,是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的有力舉措。

拒服兵役当逃兵 依法惩戒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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