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十萬的車交13000的購置稅正常嗎?

此扣由紅牛冠名登陸


10萬以下的汽車購置稅還不應超過一萬,1.3萬購置稅完全錯誤。

汽車購置稅的計算公式有兩套,分別如下。

①在2019年7月1日之前購置稅按照【車價÷1.17X10%】計算,因其中還有增值稅所以需要去除,以10萬元為標準購置稅應徵稅額為8547元,問題描述稅額多出4453元;按照公式反向計算車價,價格應該為152100元才算正好。

②從2019.7.1日開始《車輛購置稅法》正式開始實施,徵稅過程中不在計算增值稅稅率,而是按照車價的10%直接徵收,也就是說10萬元的汽車正好徵收10000元。

所以不論按照新老規定10萬元的汽車徵稅1.3萬元都是不合理的,除非運損車低價出售但開票價過高,不過應該還是理解錯誤。按照8547元的購置稅計算如果加入車險費用的話大致在1.3萬左右,新車首年車險往往會投保一定額度的商業險,三者險保額選擇100萬、車損險、不計免賠險、無第三方特約險,這幾項險種的費用按照10萬元計算另在加上交強險費用約為5200元,與購置稅加在一起約為1.37萬。

實際裸車價低於10萬後兩者的價格能控制在1.3萬左右,所以這筆費用應該不是單純的購置稅,可以確定購車合同上的內容信息判斷是否為這種情況。如確定只是購置稅則要先看開票價,如開票價在15萬以上才有可能達到這一稅額,兩者都沒有問題的話只能說明徵稅時計算錯誤可以要求重新核算。


汽車購置稅的計算方式有以上兩種,即將面對新規後對於低開發票的行為也會開始嚴格處理,在系統內計算價格的方式也有兩種。

  • 第一種為開票價高於系統內車輛備案價格,實際徵稅價按照開票價徵收,因該系統無法核對車輛是否有選裝後配置升級造成價格提升。

  • 第二種為低開發票價格如低於車輛版本最低備案價格,實際徵稅價按照系統備案價格徵收,因該系統也無法判斷車輛是否因勻速或故障問題導致新車貶值。

所以新車的開票價沒有必要低開,避稅行為一旦被核實還是會被處罰的;其次低開發票會造成車損理賠額度不高,如車輛因配置報廢車損險只按照開票價賠償,實際多出部分只能由車主自行承擔,低開發票是標準的丟西瓜撿芝麻。

其次從7月1日起購置稅不在有紙質完稅證明,繳納稅款後信息會共享到車輛登記部門,車主可以持其他資料直接辦理登記信息。

關於購置稅的計算方式和注意事項大致如上所述,除了車險消費者無法精確計算以外,其他費用都是可以自行了解的,做到自己心裡有數才會不懼消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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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Auto


十萬的車購置稅是8850元,四月之前是8620元。


手機用戶50225291523


不正常,一般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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