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怒比特幣開發者,細數澳本聰的15個打臉瞬間!

中本聰徹底消失後的第二年,澳本聰對外宣稱自己是比特幣的創造者,有媒體寫道:

“他要麼真的發明了比特幣,要麼就是個趁熱度的騙子。”

現在看來,後者是他的本來面目,他像極了金庸小說裡的裘千丈,常冒充哥哥裘千仞遊刃有餘地招搖撞騙。

引領社區分裂、嘴炮特質、動不動就起訴的他,引來無數幣圈人的厭惡。這一次,比特幣核心開發者Jameson Lopp徹底怒了,他在比特幣雜誌上發佈一篇長文,逐條反駁澳本聰自稱為中本聰的觀點,以下為“澳本聰不是中本聰”的15條打臉事實。

惹怒比特幣開發者,細數澳本聰的15個打臉瞬間!

1

澳本聰曾說:“我是一名律師,金融法是我的專業領域。”

然而,曾經有人在論壇裡問,金融法律如何適用於比特幣時,中本聰回答:“我不是律師,我不可能回答這個問題。”

2

澳本聰曾說:“我從來沒說過比特幣是一種加密貨幣。”

但中本聰多次稱比特幣為加密貨幣。

惹怒比特幣開發者,細數澳本聰的15個打臉瞬間!

3

澳本聰曾說,他是一個“學術上的程序員”,不擅長編寫代碼。

但中本聰說過:“我用代碼比用代詞更好。”

惹怒比特幣開發者,細數澳本聰的15個打臉瞬間!

4

2008年,就在中本聰出現在網絡上的6個月前,澳本聰發表了一篇公開帖子,稱:“匿名是懦夫的擋箭牌,是捍衛他們謊言的幌子。我的生活是開放的,我不關心我的隱私是否被洩露。”

5

2011年2月,澳本聰似乎對比特幣一無所知,因為當時他正考慮建立一個以黃金做支撐的支付系統。

6

2011年8月,澳本聰開始在作品中提到比特幣,但他把“Bitcoin”寫成“Bit Coin”,而中本聰在所有的電子郵件或論壇帖子中從來都沒有使用過空格或大寫C。

除了有一次,他在早期的代碼庫中使用過“BitCoin”,但是中本聰自己後來更正了這個大寫C。

7

澳本聰聲稱自己擁有查爾斯特大學的博士學位,但該學校聲明自己從未給他發過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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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澳本聰曾經聲稱比特幣的區塊大小是在初始區塊中設置的(事實上並非如此)。

9

在接受GQ採訪時,澳本聰聲稱:“我沒有動過任何比特幣。我已經把它們發給了哈爾芬尼和左科。”

但在2009年,中本聰向開發人員Mike Hearn發送過82.51個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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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迄今為止,澳本聰都未能提供最直接的證據,證明他一直都控制著屬於中本聰的私鑰。

11

一家文本專業分析公司發現,澳本聰的寫作風格和中本聰尚存的文檔風格完全不同。

12

2016年,澳本聰對媒體說自己簽署了與第一筆比特幣交易有關的簽名。但實際上,他公佈的簽名只是從2009年的一次比特幣交易直接複製過來,而非如他所說,是最新創建的。

13

通過檢查澳本聰在2009年到2010年期間發佈的100多篇博客的時間,以及同一時期中本聰發佈的郵件、論壇帖子和代碼提交時間,發現兩者之間的活動、睡眠時間完全不同。

惹怒比特幣開發者,細數澳本聰的15個打臉瞬間!

14

澳本聰在推特上表示自己2001年寫的BlackNet項目白皮書跟比特幣白皮書有很多地方都相同。

但有網友指出比特幣白皮書雖是2008年10月份發佈,但其實中本聰在同年8月份還發過一個草稿版,而BlackNet的白皮書反而跟2008年10月份那版的很像,顯然是澳本聰在有意誤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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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已故戴夫·克萊曼的家屬法律團隊起訴澳本聰,說他竊取了戴夫·克萊曼價值110億美元的比特幣和知識產權。澳本聰給法院提交過一份郵件證據,但有人發現這個郵件中的PGP簽名時間其實是2014年,而不是2012年。

澳本聰很可能是在戴夫·克萊曼去世後一年偽造了電子郵件,以幫助他竊取公司的鉅額財產。

……...

除了這些,澳本聰經常被證明缺乏一些基本的比特幣技術知識,而真正的中本聰一定非常清楚自己掌握的技術。

“假扮中本聰”的這四年來,澳本聰一直活躍在大家的視線裡,為了增加熱度也好,是利益集團的傀儡也好,隨著越來越多的交易所將分叉幣BSV下架,這場故事也該翻篇了。

至於真的中本聰是誰,比特幣的開發者說:“我認為中本聰不再對比特幣有任何權力,中本聰的真實身份問題只是一種無關緊要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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