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原局長餘雲東終審被判13年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石飛

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原局長餘雲東終審被判13年

本報昆明5月13日電 記者今天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獲悉,該網公佈了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原局長餘雲東的二審判決書。判決書顯示,一審法院判處餘雲東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30萬元。餘雲東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顯示,2001年至2016年,餘雲東在擔任雲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副書記、辦公廳主任,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漆紅軍等28個公司或個人承接菸草宣傳項目、烤煙烤房設備招標、物流、建築工程、人事任免和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公司和個人的財物摺合人民幣898萬元,接受下屬公司接待其特定關係人支出費用人民幣21萬元。

在2012年12月,餘雲東利用擔任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職務的便利,授意時任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財務處副處長郭某及辦公室副主任馬某將單位年度結餘指標資金人民幣408萬元套取,並要求下屬套取資金的手續要經得起檢查,不能讓違紀違規的情況出現在賬面上。

2013年至2014年期間,餘雲東利用擔任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職務的便利,以“華葉”捲菸配套宣傳用禮品的名義,安排雲南省菸草公司下屬的中國菸草雲南進出口有限公司總經理徐某分兩次向殷姿梅控制的西雙版納梓香茶葉有限公司購買茶葉313萬元;通過雲南華葉投資公司總經理張某,要求雲嶺四季酒店向西雙版納梓香茶葉有限公司購買茶葉162.9萬元。西雙版納梓香茶葉有限公司累計收到採購茶葉貨款人民幣476萬元。根據確認,西雙版納梓香茶葉有限公司銷售該批茶葉的價格高於昆明市場零售單價,其超出市場價格部分的獲利累計人民幣244萬元。

另外,餘雲東在組織審查期間,主動交代了收受諸某、太某、毛某、段某等人錢物的事實,接受組織對其違紀違法問題的處理,有知錯、悔錯態度。在偵查機關對餘雲東立案調查後,其主動退繳贓款人民幣400萬元。

一審法院以餘雲東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30萬元。餘雲東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於是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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