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收“管理費”170餘萬 包頭一黑惡勢力團伙落網

訊(融媒體記者 周 蕾)5月13日,市東河區公安分局發佈一起黑惡勢力團伙欺行霸市強收包頭村鎮線路班車“管理費”案件。

2018年5月25日,東河區公安分局接到包頭市公安局掃黑辦線索,霍玉某、霍寶某兄弟二人長期收取包頭——薩拉齊、東河區——村鎮線路班車“管理費”、欺行霸市。東河公安分局立即責成專案組,展開調查。民警們通過對班車司機詢問取證、同時對嫌疑人秘密偵查,基本確定嫌疑人收費地點、收費方式、收費金額等犯罪事實,並掌握了該團伙內部組織結構。2018年6月6日,警方對霍玉某、霍寶某、徐某、呼某某、霍文某團伙立案偵查。

經調查,霍玉某、霍寶某兄弟二人曾在包頭——薩拉齊的線路班車上當過乘務員,2人自稱與其他經營業主皆是同行,一直以來橫行霸道、欺壓同行。霍玉某以哥哥霍寶某出獄無業,需要維持生計為由,以給線路上管理黑車為藉口,逐車找各經營業主威逼強迫,要求與其簽訂管理合同,每車每天繳納30元“服務費”。2014年開始,他們對包頭——薩拉齊35輛營運車,每車每天收取30元,東河區——村鎮的11輛車,每車每天收取20元,一天對各線路車輛共收取1270元。2016年初,該團伙以加強薩拉齊黑車管理為由,對包頭——薩拉齊車輛“服務費”每天增加至50元,35輛車共計1750元,東河區——村鎮車輛每天增加至30元,11輛車共計330元,即每天向線路車主共計收取2080元,全年合計748800元。

自2014年開始至案發,霍玉某、霍寶某、徐某、呼和某某、霍文某以管理包頭市東河區至土默特右旗普快客車營運線路為由,未經包頭市公交運輸集團長客總公司許可,強行收取普快客車“服務費”,並阻止其他線路普快客車正常營運。違法所得共計170餘萬元。

東河公安分局於2018年6月14日,對犯罪嫌疑人霍寶某、徐某刑事拘留,2018年6月22日,對犯罪嫌疑人霍玉某刑事拘留,2018年7月16日對三人批准逮捕;2018年7月26日,犯罪嫌疑人呼某某到案,同日對其刑事拘留,2018年8月30日對其批准逮捕;2018年8月27日,犯罪嫌疑人霍文某到案,同日對其刑事拘留,2018年9月11日對其批准逮捕,2018年9月12日將該案移送起訴。2019年4月3日,東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已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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