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遷,到底要錢好,還是要房子好,為什麼?

生活如此多嬌778899


全國每個地方的拆遷安置都不太一樣,過去有的地方是拆遷房和安置房價格面積協調折價互換,也有的沒有安置房,拆遷補償款全額結算,自己找房源(房地產去庫存時的政策),別的地方不太清楚,在我們這裡,拆遷是都有安置房的,拆遷補償款價格很便宜(折價後400-1000之間),但安置房也便宜(1150-1300之間,高層1600-1800之間),安置房面積是按拆遷房來算的(1-1.5比1之間),也有的是按適齡人口分配的,不管怎麼說,只要有安置房分配,房子拆遷還是要房子合算.

新房市場價5000-6000多,買一套就要70-80萬,開發商是算好了的,無論如何拆遷戶要錢,他不會讓你賺到便宜(也就是補償款不會高於去別處買房),你要房子,雖然價格低,但開發商還是有得賺,正因為這樣,絕大多數開發商不會給予高拆遷補償款,讓你跑去別的地方買房,通過補償款這根繩,直接就解決了他的新房客源,不愁賣不掉,實際上是一舉多得的事,拆遷戶以舊換新,開發商坐地賺錢,政府徵地收稅收管理費賺錢。到手的的安置房一般也在5000-6000之間,凡是有安置房的還是要安置房合算。


驛動星期六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這個問題。您所問的拆遷選哪種補償,實際上是問拆遷應該如何補償才划算,因此關於兩種補償方式闡述如下:

首先,房屋拆遷時,要錢或者要房子是補償的兩種方式。一般在徵收補償協議中都會提供這兩種方式,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

其次,二者在補償上有何區別呢?涉及到房屋拆遷補償,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兩種類型,二者在補償方式上都包含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

1、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法律依據主要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

1)選擇貨幣補償的,要依法經過房產評估程序,經過合法的評估後,依據評估的房屋價值進行補償,被徵收人與徵收部門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同時,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

2)選擇產權置換的,也是要經房產評估程序,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同時,選擇產權置換的,房屋交付前,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2、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法律依據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選擇貨幣補償的,主要包括以下兩個部分,房子的補償和宅基地的補償。農村的房屋是在自己享有使用權的宅基地上建設的,徵收時不僅要補償住宅,還要補償土地。其中房子補償標準是建築重置成新價;宅基地的補償,是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這兩項補償標準是按照各地所屬省制定的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同時還包括搬遷費、院落內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補償。

2)選擇產權置換的,一般農村是可以採取回遷安置的方式。第一 ,是產權置換面積的大小,按照法律原則是最低“套內拆一平還一平”。第二,農村遷建安置一般是平房換樓房,大房換小房,此時,對於不足部分徵收時要予以貨幣補償。第三,回遷安置時,會涉及到過渡的問題,對此,徵收方應當給予被徵收人在交房前的過渡費。

再次,法律法規在產權置換中有怎樣的特殊規範。

因舊城區改造、棚戶區改造等項目而徵收拆遷的,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徵收決定的市、縣級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最後,在實踐中,兩種方式分別有什麼弊端。

根據法律規定的拆遷補償原則,無論是哪種補償方式,都應該確保被徵收人現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然而現實中,1)選擇產權置換的,往往會出現以下情況:約定3年交房5年過去都杳無音信;或者,過渡期的臨時安置費與過渡費偏低或者支付一段時間後就不再履行了,被拆遷人往往“賠了夫人又折兵”。2)選擇貨幣補償的,由於房地產市場的瞬息萬變,加上徵收程序眾多、涉及利益重大。貨幣補償往往會評估的價值低,還有地方存在先拆遷後補償,之後履行難落實的違法情況。

總之,房子拆遷,無論是選擇要錢還是要房子,都要注意所得的補償,最終是否能夠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否能保障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只要能達到以上幾點,選房子或要錢是沒有實質差別的,至於是選房子還是要錢,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自主選擇即可。

點擊頭像關注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頭條號,獲取更多徵地拆遷相關知識,如需諮詢,點擊頭條號首頁,首頁底部可以諮詢。


京平律師事務所


不邀自來

是選擇要房子或者要拆遷補償款,要視情況而定。

在這重申下自己的職業,本人在青島從事房地產評估、資產評估、拆遷服務。天天和拆遷戶主們打交道。算是比較瞭解這個行業了。在這也說說自己的見解。

2017年3月份做的一個項目,社區處宅基地基本上是150平方米左右,如果選擇房屋的話能分到兩套90平左右的房屋和十七八萬的房屋附屬物補償款。如果選擇要貨幣補償的話,能分到140萬左右,(周圍房價8500元/平方米)。拆遷公告要求不可以選擇一半房屋補償和一半貨幣補償的。這個根據地方政策而定。根據村民選擇和他們一年多的生活變化,給大家一點選擇的建議。

第一:選擇房屋補償

如果,除現有民宅外,沒有其他房產的話,建議選擇房屋補償。

第二:選擇貨比補償

如果你家拆遷之前有幾套房子能滿足居住的話,建議選擇要拆遷補償款,畢竟房子已足夠居住,可以拿拆遷款進行理財、者投資或者改善生活水平。或者拿拆遷款進行購買商品房。

在這大家坑有疑問,安置房的戶型、小區綠化、物業服務、小區配套等等可能都沒有商品房的小區好。為什麼不可以拿補償款去購買商品房那?下面給大家補充下土地的知識。

安置區的房屋土地屬於國有劃撥用地,商品房的土地屬於股偶有出讓用地。

(1)劃撥土地:

具有社會主義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讓土地:

土地出讓方式是土地使用權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土地資產處置的一種方式。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向國家購買的一種財產權,土地使用者不僅可以佔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還可以獨立支配和處置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協議、招標和拍賣三種形式。居住使用年限最長不能超過70年。

     現在明白了吧,重點土地在使用期限。劃撥土地無限期無償使用,出讓土地到期後有償續期後方可使用。

另外,地府下一步有意向所有棚戶區改造項目,產權人只能選擇房屋補償,取消貨幣補償。

所以拆遷戶的朋友們儘量選擇房屋補償吧。





山腰上的隱士


你好,嗨住租房來回答這個問題。

要房還是要錢,都是各有利弊的。先來分析一下兩種方式的優劣,再根據你所處的城市、回遷安置房的地點、周邊的環境以及發展前景等綜合考慮。


棚改貨幣化自由,但推高房價,也要較強的理財能力。

棚改貨幣化也就是拿錢補助,一次性付款,這是目前拆遷補償最主要的形式。它的優點在於簡單便捷,拆遷戶談好價格之後,直接收款就可以了,不用擔心後期補償款不到位、安置房進度等。拆遷戶拿到錢後可以自由處置,選擇理財或者重新購買住房等。


但是棚改貨幣化在推高房價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

房地產行業有句話曾經很火:一個城市的房價能不能過萬,是稱量其能不能成為二線城市的重要標準之一。現在來看,這句話已經成了笑話。


目前已經有62座城市房價過萬,其中有20個是三四線城市。而三四線房價之所以暴漲,和當前的棚改貨幣化關係很大。由於當前拆遷主要給予貨幣補償,所以拆遷戶只能市場上買房,大量的買房需求,自然推高房價。但是三四線城市房價沒有支撐點,棚改貨幣化是短期政策刺激。棚改計劃在2020年就會結束,那個時間點,很可能將成為三四線房價的命運點。

同時,拿到鉅額拆遷款,也需要拆遷戶有很好的理財能力了,有敏銳的市場觀察能力以及有自我生存的一技之長。特別是農民,還需要有再就業的能力,以融入城市生活。


產權置換穩定,但後期易有糾紛和變數。

產權置換簡單地說,就是要房子,選擇安置房。優點顯而易見,一是有穩定的居住地方,二是周邊熟悉的人較多,三是價格便宜。


但是安置房也有不少缺點。比如開發商承諾的安置房規劃前景是否能夠完全實現,安置房的位置、周邊環境、戶型設計等是否合理。同時安置房的建造也可能存在趕工期,監管不嚴的情況,導致安置房質量與標準的商品存會有所差距。

還有安置房的變現問題。安置房在上市交易與普通商品房的時候是有區別的。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裡,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


當然,拆遷要錢還是要房,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更要根據當地的拆遷政策。在一二線城市裡生活的年輕人們,更傾向於要現金。因為他們的眼界開闊,有更先進的理財理念,也更享受“租”來生活的便利。下載嗨住APP,全城房源一網打盡,輕輕鬆鬆租套稱心如意的房子。


嗨住租房


從經濟上考慮,我看要房子好。

開發商開發樓盤,需要大量資金。現在銀行又控制的很緊,使其手中缺少資金。所以在拆遷賠付上,他們會傾向於讓你換房子。因而在制定賠償方案時,他們會把現金賠償壓得很低,而把房產賠償提的較高。這樣,即滿足了他們的施工資金,又能把房子預售給你,降低了他們的開發風險。再者說,雖然他多付出了一點房子,但相對於銀行貸款來說,成本價卻是不會增加多少的。所以,你選擇了要房子,也就享受了開發商的許多優惠,再加上幾年的過渡費,要比拿錢實在的多。

如果你急用錢,當然應該選擇要現金。但是現金補償額度較低,且沒有過渡費這一環節,到手的錢就比較少了。但是拿現金心裡塌實,現金存款也能得不少的利息,雖然實惠小些,但卻減少了換房子不知什麼地方,什麼樓層,什麼時侯完工等不確定因素。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一般而言,對於城市而言,會分為貨幣補償與房產置換,或者是原地回遷。不過,更有一些區域,會有更優惠的方案,例如房產置換還會額外補貼一些貨幣,或給房產安置者的過渡安排。然而,對於選擇貨幣補償還是房產置換,歸根到底要看地區,如果在一線城市或二線城市熱門區域,建議要房子為好,房子增值速度是最快的,即使拿了較高的貨幣補償,也未必可以追趕同期房價的上漲速度。與此同時,在一般情況下,在房產置換的同時,還可能會結合一些貨幣補償給到業主,而業主可以通過這部分補償資金進行裝修或額外投資理財增值。此外,如果個人還擁有一些閒置資產,可以結合這部分貨幣補償資金用作新購房子,實現資金利用率最大化的目的。但是,如果屬於三四線比較冷門的區域,如果貨幣補償比較高,遠高於同地區的房價均價水平,那麼可以選擇貨幣,而後選擇二線城市購房,但這還是會存在一定的不確定因素,更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僅供參考。


郭施亮


你好,回憶未來以個人觀點回答這個問題。對於要錢還是要房其實各有利敝。以我們這來說吧,棚改拆遷如果要錢的話大概補償是2300元左右一平方,現在普通房價4000到5000之間,用拆遷款再買房肯定代款或著貼一大部分的錢。有一些中老年人現住的房屋住上幾十年是沒問題的,拆遷後還得再掏錢是很不願意的。所以絕大多數人選擇要房子,要房子雖然會補償幾個月的安置費,但是有的樓盤蓋了三五年都沒完工,還有的樓盤蓋了一半沒錢了成了爛尾樓,丟那沒人管了。有房住的還行,如果租房住的一家老小可就難了。光房租都不少呀。要錢還是要房還是以個人實際情況定,我個人比較傾向於要房子,前提必須是要有其他住的房屋。


農民小平


我現在正是拆遷戶,如果給的價格合理當然是要錢最好了,這個傻子都明白的事兒,關鍵的關鍵是開發商黑了心了,本來一年能租十來萬的街邊門市,拆遷補償一平給3500元,現在我們這裡樓房都到了每平九千多。一個150多平的門市換不來半個樓房。我說的是事實情況


以琳甘露拒空間設限


房屋徵遷根據情況一般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和房屋產權置換的兩種方式,其安置原則為:

(一) 被徵遷人另有一處達到用地標準的住房且達不到分戶要求的應實行貨幣安置;被徵遷人自願選擇貨幣安置的。

(二) 實行統一規劃建設、房屋產權置換的安置方式。

個人建議選擇安置房安置的。

1、安置房價格標準。參照我們這邊農村地區,按照建築面積,多層的安置價為1300元/㎡,高層的安置價為1800元/㎡。而周邊房價至少要5000元以上,雖然安置房質量和配套較差,價格會便宜些,但是以安置價安置,買入即賺到。而貨幣安置一般會多給予10%的補償金,但是相對房價差價而言,遠遠不夠。安置價是拆遷戶最大的福利,一定要珍惜。



2、產權期限問題。安置房一般為集體劃撥土地性質,無使用期限,但是安置房多為小產權,轉讓方面有限制。而商品房為出讓土地性質,商業的一般為40年,居住的70年。對於剛需家庭來說,房屋沒有交易,小產權其實影響不大。

3、投資問題。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房地產依然是最好的投資標的,所以安置房能多拿幾套就多拿,就目前大環境來說,貨幣越來越貶值,而房地產是處於上升週期的。


蘭溪閒人



當然是房子好。看樓主說房價6000多一平方,應該是三四線城市,今年三四線城市房價集體暴漲,很多已經過萬了,而且目前看來有一定的上漲空間,對於拆遷戶來說,房子是真真兒的剛需啊,如果分錢的話,當時按多少一平的價錢給你,很可能到你買的時候那個價根本買不到一平,到時候就得自己貼錢買。


但是,最後補償拆遷款,還是分房子,還是要看政策的。由於三四線城市前兩年樓盤積壓,為了去庫存,很多地方實施了棚改貨幣化安置。



何為棚改貨幣化安置?


棚改貨幣化安置是一項去樓盤庫存措施,意思是把之前拆遷改造舊城區,補貼安置住房方式,改為用錢補貼進行安置。如果要買房,你自己拿錢去買。有的地方甚至直接發“房票”。


拆遷戶沒了房,自然要買房。購買需求的驟增,房價聞聲而漲。補貼當時也許按照5000元/平,但當你去購房的時候也許就漲到了8000元/平,覺得貴,再等等結果又漲到了10000元/平,最後相當於5000元/平買了房。


對於拆遷戶來說,能分房自然最好,如果是給拆遷款,買房就要趁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