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取消公住房公攤面積,那麼剛買的房子該怎麼辦?售樓部給不給退錢呢?

楊誠建築


這個問題跟我們普通老百姓真沒關係,正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公攤面積沒了。房子總價不變,那單價肯定得漲了,不然已經買房的人不得造反了。開發商也不是傻子,取消公攤可以,那電梯是不是不裝了,綠化面積是不是不要了。在現在大家都在追求生活質量的情況下,取消公攤面積降低生活質量,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只是這塊公攤面積一直以來有失公平,所以如何在計算公攤面積方面做的更合理,這是國家需要考慮。比如定個計算規則,國家在批地的時候將房子的公攤面積就定好。根據樓層對公攤面積進行調整,讓公攤更合理,大家也就沒怨言。


每日尷談


買房子的時候按照,套內面積計算,那麼房價一定會在,建築面積的基礎上,去進行重新核算,核算出來一個成本,重新籤合同而已,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簡單,建築面積和套內面積,對於賣房子的開發商而言,就是一個數字遊戲,漲價就是了。



另外,賣房子的時候,開發商的售價是要去物價局和房管局進行備報的,按照建築面積報備的,出售的時候還按照建築面積銷售,否則要進行重新報備,重新報備的價格,有可能你就買不到了,也有可能是漲價了,總的來講核算成本,之後再計算出一個全新的價格,對於買房人來講,套內面積和建築面積,從開發商那裡買房,區別不是很大。

區別比較大的是,後期的物業費,取暖費,這些有可能按照套內面積算,那就划算了,目前為止,還沒有哪一家物業公司願意這樣做,對於物業公司,按照套內面積計算,物業費,也有可能會單價上調,當然也要看當地的政策,是否允許這樣,還有就是後期作為二手房交易,可能按照套內面,計算稅費。

現在買了房子,就買值了,還等著開發商給你退錢,他們就是一個大貔貅,或者是屬狗的只進不出,所以好好裝修房子,趕緊收房子,趕緊住進去,開開心心的,比啥都好,因為算經濟賬,會買的,永遠不如會賣的,道理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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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福居


恕我冒昧,你提的問題確定是做建築的人該提的?

首先,在簽署商品房備案買賣合同中,有三種計價形式,住宅基本全是按建築單價×建築面積計價。

關於公攤面積會在買賣合同中明確註明,至於開發商按建築面積報價吸引眼球?不存在的,原因很簡單,你建築面積100平,產權證辦理後就是100平,而屋內實得面積就是去掉公攤後的面積。如果售樓處報價按套內面積報,回頭還需要跟你解釋,為什麼你的產權證面積會大?這不符合邏輯,同時,市場所有地產商在銷售時均是按照建築面積報價,這是行業標準!

住建部所謂取消公攤,按套內面積這種問題

個人覺得,為避免普通百姓對公攤認知較少,存在買賣糾紛,在定價及合同簽署過程中,以套內面積交易,百姓可以更直觀看到自己到底買的是多大房子,比如以前老住宅,基本都是沒有公攤的,多少平就是多少平。

歸根結底,就是一種計算方式,沒有那麼複雜。

如按套內面積簽署買賣合同,無非就是一種計價方式,無論按套內和按建築計算,你所花的錢,是一樣的,包括產權證的保障形式也是一樣的,變得無非就是說法而已。

至於退錢,綜上所述,很清楚,所以只能呵呵了,合同和計價方式都是合法合規的,不違法不違規,為什麼退錢?

說句難聽的話,如果這樣要退錢,房子漲價了是否可以管你要錢呢?


🎈 Te amo, Tian


只是一句話而已,大面積的猜測也只是大家一廂情願而已,未必會真的取消,就算取消也會有其他的什麼明目加上。

現在開發商對於這個公攤面積有很大的貓膩,因為這一部分很難算的清楚,就算是專業測繪人員都算不明白,這一部分錢是開發商最大的收益,這麼一大塊兒肥肉開發商會放棄?

另外,有關部門也得要業績,沒有業績怎麼升遷?套內面積只要上過小學都會算,不對的話都去上訪,這不是給有關部門增加負擔麼?就算將來有這個政策,放假估計也得離譜的很,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工地項目365


首先取消公攤面積只是徵求意見通知,且不說從徵求意見到成立相應的法規需要多長時間。即使能夠將公攤取消按照套內面積銷售,那麼單價也只會提高不好保持不變,更不會降低價格,也就是說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購房款和按照套內面積的購房款是不會變的(同一時期同一住房)。畢竟成本在那裡,就如同買榴蓮一樣,帶殼買是50一斤,只買果肉就是100一斤了,那個榴蓮的總價還是差不多的。

再有就是,每個樓盤在拿地的時候容積率是早就定好的了,也就是說公攤面積也是規定好了,可以建多少套房子,建築面積有多少都是有規定的,對於綠化等也是有要求的,如果只是單純考慮套內面積,為了提高套內面積選擇犧牲公攤面積,那麼勢必會影響到整個樓盤的配套環境等,實際上是變相的犧牲了居住質量。

所以像題主所擔心的按照套內面積計算是沒有發生的,即使按照套內計算了,總房款也差不多的,所以售樓部不會給退錢的。


元寶淼貝


誰說公攤不要錢的站出來看不把你打出屎來,公攤是要錢的已經加到你的實質房屋面積上了,上個月我剛買一套按實質面積就是5200多一平98.7平送28.平。好像差不多128平多點吧按128平算是4千多一平,現在這個公攤它不能寫在合同上的違法,售樓明明白白告訴你的,所以說上政策下有對策開發商是什麼人公攤不要錢,


舊城以西119


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應該分開計算,這樣以後的物業費,取暖費都應該按公攤面積計算,如果按建築面積收物業費,取暖費,那走廊電梯消防通道都要有暖氣,並且物業每天要到我家裡來為我收拾衛生做家務。但是房價按套內面積收取的最終目的有可能就是為了漲價找個理由畢竟公攤面積也是有成本的


夏天的海35


在目前房地產市場的格局下,老百姓在實際意義上拿到沒有公攤面積的房子,還只能是個美麗的泡影。

房價還有上漲空間,還屬於供不應求的狀態,還被捆綁著關係到老百姓生計的諸多因素,新房降一點點,立刻就當天售罄,投資屬性還佔85%,如此,房地產開發商怎麼可能讓掉公攤15%甚至更多的利益?

國家的規劃特別好,非常關注國計民生,只是從現實角度來看,無法實現而已。根上不具備可操作性!


請講105532531


一個不難解決的問題一直拿來商量,客戶買東西只賣需要的,難道隔壁老王家東西我也買了,公攤面積本來就不合理,不明白怎麼要商量再商量,是不是動了某些人蛋糕了。房子已經很貴了,你們這些領導幹部們能考慮一下合理百姓的權利,想想我們百姓有多麼不容易。


預看


這麼簡單的道理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你到菜場買魚活鱸魚15元/斤,你挑了個2斤的,給了30元,老闆幫你去了鱗、殺了魚,你拿到稱上一稱,只有1.5斤了,老闆會退你7.5元錢嗎?所以開發商帶公攤賣和不帶公攤賣價格肯定是不一樣的啊,成本核算方式都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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